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1:12:48 226 人看过

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陕政发[1995]34号

近年来,我省在建筑行业推行招标投标承包制,有组织地对建筑市场进行治理整顿,推动了建筑市场的发育。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承包制已经从局部试点发展到全面实施阶段,招标投标范围从大中型项目向一般建设工程项目扩展,1994年施工招标投标率达到45%。但由于部门职责不清,规章制度不配套,使招标投标工作不够规范,甚至出现了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有的行政干预,以职以权谋私;有的建设单位肢解工程,私下发包,谋取私利;有的承包企业倒手转包,层层渔利;有的中介组织高额回扣,行贿受贿,致使一些工程质次价高,施工周期长,投资效益差,严重干扰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为了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

凡在我省境内由政府投资或其他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改等投资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引进外资和在开发区内建设的项目),都必须按省、地(市)、县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招标投标。对不宜招标投标的特殊工程和确因条件不具备不能招标投标的工程,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经上一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批准并在其派员监督下方可发包。投资在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的发包办法,由各地、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新开工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率今年二季度要达到80%,下半年要达到90%。为了确保目标的实现,各地、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100%的招标投标率进行安排。

二、归口管理,落实责任

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由省建设厅统一归口管理,负责制订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县以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具体项目的招标投标,按照省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业主组织进行。重点建设项目由计划部门指导业主搞好招标投标工作。

三、严格规范建筑市场行为

凡在我省境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在立项或初步设计被批准后,必须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对不报建的建设项目,不得进入建筑市场,不得招标发包。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业主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技术资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监理单位或工程咨询机构代理。

参加投标的建筑企业,其技术资质等级必须与所投标的项目要求相对应。外省企业须持有省建设厅统一颁发的《外省企业投标许可证》方可参加投标。对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企业,要按《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肃查处,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必须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认证。

建筑企业中标后要严格按中标条件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保证按合同履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合同履约的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四、严明工作纪律

各地、各部门不得垄断、封锁建筑市场,不得以征地、拆迁、规划、设计、垫资、提供建设用地、发放证照等为条件,指定承包企业或者强揽工程业务。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插手建设工程承包和招标事项,不得利用职权指定工程队从中牟取私利。各级招标投标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得以职以权牟取私利。各类建设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程序办事,公平、公正、公开,增加招标投标工作的透明度,招标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凡是应招标的建设工程不经招标开工或虽经招标但对招标结果不在一定范围公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的建设单位领导人和招标负责人必须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索要回扣、贪污受贿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招标投标工作,落实责任,确保实现招标投标率目标。年度考核达不到指标的,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当年公务员考核不称职记入档案。

五、加强领导,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是建筑市场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各有关方面必须紧密配合。为了加强指导协调,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刘春茂副省长担任,副组长由张中鼎(省政府副秘书长)、高峰(省建设厅厅长)、孙安华(省监察厅厅长)、杨光英(省计委副主任)、孔祥清(省建设厅总工程师)担任,丁全德(省财政厅副厅长)、王瑜彦(省经贸委副主任)、宿景周(省工商局副局长)、侯云嵩(人行省分行副行长)、李淑琴(省审计厅副厅长)、潘学正(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杨军华(建行省分行副行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孔祥清兼任,副主任由万人选(省建设厅建筑业处处长)、邓立俊(省定额办副主任)担任。办公室经费实行自收自支,按中标价的1‰收取管理费,由建设单位和中标单位各缴纳一半。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招标相关文章
  •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稳定招投标监管队伍做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稳定招投标监管队伍做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发布文号:豫建建[2002]95号各省辖市建委: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赋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工程招投标制度推行十多年来,为适应工作需要,全省所有省辖市及绝大部分县(市)都设立了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体系。这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保证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依法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我省情况看,现有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基本上都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前不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已明确取消招标投标管理费。如何稳定这支队伍,保证
    2023-06-07
    50人看过
  • 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市招标办(站),沈阳市政,沈阳、大连、营口开发区招标办:现将《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一年八月三日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档案(以下简称招标档案)管理,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档案管理。第三条招标档案是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和反映建筑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料和证据,也是招标投标工作的劳动结晶,各级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必须加强对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四条招标档案实行统一规范。招标人负责对招标档案的收集、整理,建设单位负责归档和保管;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备案和检查。第五条建设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后五日内,将招标档案(副本)报送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第六条凡是在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建设工
    2023-06-10
    393人看过
  •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建筑科技的进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不断增多。为了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早在2002年,我们就全文转发了建设部111号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为了帮助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准确判断建筑工程是否超限,我们对建设部给出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印发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最近,我们又根据建设部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印发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细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省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省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
    2023-04-22
    320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来源:未知作者:发布部门: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陕政办发[2000]60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权划分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00年7月14日关于省政府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权划分意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以下简称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职权划分,提出以下意见:一、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陕西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规模标准以及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报省政府批准;指定发布
    2023-06-07
    319人看过
  • 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财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财政局:现将建设部、财政部《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可以就工程质量保证金单独在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也可以将其合并在工程担保合同中统一约定,但不得重复约定。从5月1日起,我省新开工所有建设工程,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就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予以明确。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财政厅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
    2023-06-10
    268人看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地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现将《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西省建设监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根据《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实行建设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监理,指依法成立并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监理单位,受发包方委托,对工程项目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和保修期间的造价、质量、工期进行的控制活动。第四条下列工程项目应当实施监理:(一)大中型建设项目;(二)国家和省重点工程;(三)投资一千万元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四)各类开发区、住宅小区;(五)使用外资的建设项目;(六)发包方未取得相应的发包工程资质证书的项目
    2023-04-22
    191人看过
  •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近年来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但对城市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的集中统一管理十分欠缺。由于地下管线情况不明,在施工中挖断地下管线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甚至危及公众安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为此,国务院领导曾多次批示,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的档案管理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和建设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尽快建立安全有效的城市地下管线灾害应急机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城建档案管理职责,将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环节,严格建设工程的管理程序,切实解决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本通知所称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排水、燃气、
    2023-06-10
    263人看过
  •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陕西省卫生厅发布文号:陕卫法发[2005]11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我省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一、报告责任主体1、用人单位;2、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3、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二、职业病报告管理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职业病报告监督管理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2、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为了保证职业病报告不重报、不漏报,职业病报告实行属地管理,即不论隶属于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一律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负责统一汇总上报。职业病报告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病诊断和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告单位直接报告。对于确诊职业病人,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3、法定报告人责任法定职业
    2023-05-03
    361人看过
  •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赣州市建委,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是法定建设程序,是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我省自2000年实施这项制度以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良好,对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和保证工程质量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建设方(业主)的好评。但通过去年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些审查机构的工作制度不健全,审查行为不规范,甚至存在审查工作走过场现象,仍有少数审查机构的审查结果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等问题。为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监管,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各
    2023-06-10
    141人看过
  • 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监管
    这几年,太仓市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太仓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在这一过程中,招投标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起到很大积极作用,采用代理方式招标项目不断上升,现在太仓除港区少数项目采用业主代理制外,其他涉及到公共投资、财政拨款等项目基本都实行了代理制。我市代理机构也从无到有,到现在4家,2家外来驻太分支机构,还有部分外来单项备案招标代理公司。招投标代理机构在参与我市城市建设、节省人力资源、控制项目成本、加快建设周期起到了很好作用,某种程度可以说起到了不可替代作用。同时对招标办也给予了理解、支持和配合,但还必须增强以下四方面意识。一、增强依法代理意识依法代理是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要求,招投标有严格法规要求,有严密法定程序,政策性强,法律条例多,不学习不熟悉要违规违法。首先要熟悉法律、法规,投标企业对招投标研究细,有些业主也进行很深研究,而作为代理机构人员不研究深、细、透怎么行,一些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在编制
    2023-06-07
    491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实施“安居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实施“安居工程”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安居工程”,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城市政府为人民群众办好事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十分重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实施。关于在我省城市实施“安居工程”的意见省政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城镇住宅建设加快,取得了很大成绩。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积从1978年的3.6平方米,提高到1993年的人均6.9平方米,住房配套率也有较大的提高。但是,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加,加上受财力限制,我省住房建设欠帐很多,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比全国1992年人均7.3平方米低5.5%,住房使用功能也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全省约有18万户无房居住和住房困难。为了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的步伐,逐步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实现2000年城镇居住水平
    2023-06-10
    262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陕政办发〔2006〕64号发布日期:2006-9-21执行日期:2006-9-21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文件精神,落实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要求,做好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现将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采用可靠的基础资料,坚持布局合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满足各收入层次人群合理的住房需求。二、充分做好规划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前,各市、县要采用普查或抽查方式组织开展当地城市居民住房状况调查,了解当地城市居民现有住房状况、收入
    2023-04-22
    230人看过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陕政办发〔2007〕132号发布日期:2007-10-12执行日期:2007-10-12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月十二日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切实加强全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及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快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农村村庄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农村村庄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是科学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的重要依据。抓紧编制和完善农村村庄规划,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保证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
    2023-04-22
    439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承德市规划局:城镇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声像等资料,属于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范畴,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行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近几年,我省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有了一定发展,成为我省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部分县(市)区成立了城建档案室,少数县(市)区建立了城建档案馆。但是,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机构不健全,设施不完备,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为适应我省城镇化进程发展需要,做好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推动我省城建档案事业整体发展,特作如下通知:一、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开拓工作思路,加强业务指导,使本地区城镇建设档案工作扎实地开展起来。首先,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本地区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状况,制定城镇建设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其次,要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
    2023-06-10
    277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工程招标的方式有公开招标以及邀请招标这两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 更多>

    #工程招标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是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2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依法成立的项目总承包、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均可参加与其资质条件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投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者参照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二)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必须与投标的工程相适应。由同
    • 关于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50条的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13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网怎么样?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3
      传统招标传统招标是一种交易模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方式。传统的招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涉及招标方、投标方、监管方、代理方等多个角色,其中的规章制度繁琐,操作流程复杂,采购周期较长,整个运作成本高。传统招标的工作大部分采用人工、书面文件的方式操作,电子化程度低,流程中容易发生桌下交易,不利于监管。电子招标电子招标则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把传统招标、投标、评标、合
    • 建筑工程招投标须知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6
      一、项目受理(办公地点):二、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时间建设项目在立项定点文件或初设方案批准后,在区招标办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报建表”填报备案。 2、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1)立项批准文件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已有资格审查单位审查合格; (3)银行出具对该建设资金筹集情况的证明。资金到位率达到整个工程项目投资的50%以上——见
    • 政府工程招标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3
      政府工程流程有以下几点:第一,签订协议。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第二,提交需求。项目单位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第三,需求论证。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第四,编写招标文件。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的招标文件。第五,发布招标公告。第六,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招标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