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纷争惹确认之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0:42:30 56 人看过

为侄子侄女将来就近上学,陈女士将自己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哥哥名下,却因哥哥离婚遭遇房屋权属纷争。陈女士一气之下将哥哥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房屋归己所有。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二审法院依法认定房屋归世纪产权人陈女士所有。

陈女士诉称,2002年,其在幸福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同年,哥嫂生了一对儿女。哥哥主动找到陈女士,表示因该房屋附近有较好的小学,希望把孩子户口登记到陈女士的房子名下,以受到良好的教育。考虑后,陈女士表示同意,并约定房屋归陈女士所有,房产证落在哥哥名下。之后,陈女士协助办理了手续。2007年,哥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将该房屋列为婚后财产,侵犯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归陈女士所有。

庭审中,哥哥陈先生认可妹妹的说法,并同意房屋归妹妹所有。而作为案外第三人的嫂子曹女士则认为,房产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的,该房屋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对于陈先生与妹妹之间关于房屋产权的约定,其并不认可。曹女士认为,与妹妹之间只是债权债务关系,对陈女士支付的购房款和费用,只是给予补偿的问题。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6月1日,陈女士与北京银信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陈女士购买位于朝阳区幸福村中路55号的一处房屋。其后陈女士一次性交纳了购房款。同年8月1日,银信绿洲公司向陈女士出具了发票。2003年3月,银信绿洲公司通知陈女士接收了该房屋。自接收至今,该房屋一直由陈女士出租或居住,该房屋发生的物业费、采暖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陈女士支付。

2002年6月,陈先生与曹女士婚后生有一儿一女。

2003年5月16日,陈女士的哥哥陈先生又与银信绿洲公司签订了购买该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2004年3月29日,房产局填发了该房屋的产权证,登记的所有权人为陈先生。现陈先生与其子女的户口均登记在该处。

法院认为,不动产登记薄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但如果登记记载与实际不符,应以实际的产权人确认物权的归属。本案中,虽然陈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该房屋登记于陈先生名下,但其与曹女士既未出资购买、亦未实际使用该房屋,无证据证明其具有购买该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

结合陈先生的儿女出生时间及户口登记现状,法院认为兄妹二人所述为了符合有关小学就近入学的政策而将房屋的所有权人登记为陈先生的解释合乎情理。

陈女士出资购买了诉争房屋,该房屋一直由陈女士出租或居住,其间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均由其支付,充分证明陈女士是该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涉诉房屋归陈女士所有。

法院同时在判决书中指出,陈氏兄妹更换房屋所有人的做法是不适当的,不仅扰乱了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秩序,也导致了本案纠纷的产生,并告诫其及时到有关部门予以纠正,以避免新纠纷的发生。

据悉,一审宣判后,第三人曹女士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已于近日做出判决维持了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9: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证据材料
    一、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证据材料破产宣告前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是与有财产的债权相对而言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的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对担保物加以变卖,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因而不属于破产债权。而与之相对应的无财产担保或者法定优先权担保的债权,由于没有上述优越条件,所以应当列入破产债权。二、公司清算程序怎么走(一)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三)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四)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五)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六)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七)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
    2023-06-06
    402人看过
  • 别墅产权惹争议蔡元培后裔卷入房产纠纷
    杭州植物园玉泉路口附近有幢老式的花园别墅,常在28路玉泉站等杭州植物园玉泉路口附近有幢老式的花园别墅,常在28路玉泉站等车的人对它肯定不会陌生,但很少有人知道,这幢掩映在绿树丛中的老房子还与北京大学老校长、著名教育家蔡元培有着一段渊源,更难得的是,蔡的后人仍生活在这里。昨天下午,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桩产权纠纷官司,官司涉及的房产正是这幢花园别墅。一桩现今的官司牵出了一段久远的轶事,蔡元培嫁女儿送别墅的往事又被重新提及。原告住别墅超过15年原告姓李,她告诉记者,自己曾是林文铮的学生,现已从单位退休,与蔡的后人同住在马岭山房里。老人告诉记者,一开始她租住在前幢,1992年10月,她向该房产共有人之一的林探微(蔡威廉的二女儿)购买了其名下的房产(即马岭山房的1/5)。律师出示的证据显示,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经过了公证。原告一方认为,其与该房产共有人已在1992年签定买卖协议,并经公证,又实际
    2023-06-10
    398人看过
  • 无争议的确认之诉及其价值
    出租车司机张某2005年11月在拉活时,将孙某撞伤,孙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在治疗期间共花去医疗费1、9万多元,张某予以全部赔偿。赔偿后,张某到自己为汽车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而保险公司却告知,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投保人在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必须出具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以确认该案件已经结束,否则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保险公司声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和受害人联手欺骗保险公司,进行虚假理赔。依照保险合同索赔无门,张某将受害人孙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已经向他支付医疗费1.9万多元。张某的起诉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无争议的诉讼未必要裁定驳回起诉。理由如下:其一,从原告起诉的初衷分析,该起诉讼当属确认之诉,即原告是要法院通过裁决的形式确认他与被告孙某之间已经固定存在的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关系)。该诉能否成立呢?根据一般的法
    2023-06-08
    473人看过
  • 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吗
    一、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吗确认抵押权无效是确认之诉。抵押权确认之诉涉及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是出借人和抵押人。确认抵押权无效是解决抵押权是否存在。抵押权属于不动产物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确认抵押权无效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二、抵押权登记原则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但行为的最终生效都受到我国法律规范的制约。《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抵押权的实现顺序1、实
    2023-05-06
    455人看过
  • 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的起诉条件
    随着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许多经营者在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同时,也时常为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担忧。为了消除这种担忧,经营者的一种选择就是提起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在国际上是相当普遍的,已成为收到知识产权侵权警告函的主体维护自己权利的有力武器。不侵权确认之诉一般是指被指控侵权的一方请求法院作出宣告式判决(Declaratoryjdgement)。有些国家还出台专门法律对这一类型诉讼作系统的规定。如美国宣告式判决法(U.S.CodeTitle28,Section2202)是被控侵权人提出不侵权之诉的主要法律依据。然而这一新型案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还属新生事物,尚缺乏全面而系统的法律或司法解释,理论界对其进行的研究还不够成熟。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涉及起诉条件、诉讼主体、管辖、与其他侵权诉讼及行政查处的关系、判决的效力等一系列问题,笔者在
    2023-06-08
    443人看过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破产债权确认之诉应该先申报吗
    一、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破产债权确认之诉的前提条件是:1.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根据《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1款、第56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主要是指《企业破产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的职工劳动债权和公法意义上的税收债权。2.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了债权表,或者对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完成了调查公示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立法,法律赋予了管理人对债权的审查和调查核实的职权,所有债权必须先由管理人审查核实后才能予以确认或不确认。在管理人未完成债权审查核实和公示程序之前,任何人不得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如债权尚处于待审查确定状态,提起相关诉讼只是徒增纷扰,绝无
    2023-04-24
    195人看过
  • 用益物权确认纠纷之用益权
    1、用益权是指对物或权利不加变更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国外立法例中,如罗马法、法国法、德国法、瑞士法等,均将用益权作为人役权的一种。按照《德国民法典》的规定,用益权包括物上用益权、权利上用益权和财产上用益权。借鉴国外的用益权制度来构造中国的用益物权体系,这是一种积极有益的探索。有学者主张,中国的国有企业经营权和国有资源使用权可以改造成为用益权。我们赞同创设用益权制度的设想,但对用益权的具体内容则有不同的看法。2、我们认为,目前有两种权利可以归入创设的用益权之中,即以开发利用国有、集体自然资源(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矿藏)为目的的使用权和以耕作、牧畜、养殖为目的而承包国有、集体自然资源(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因为,这两类权利都符合用益权的特征,其内容与用益权基本相同。至于国有企业经营权,应当通过法人所有权的途径加以解决。关于能否将农村承包经营权
    2023-08-17
    305人看过
  • 房产确权纠纷之如何办理房产确权
    房屋确权登记的办理程序: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当事人全部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市房产交易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
    2023-06-25
    70人看过
  • 探望权是确认之诉吗
    探望权是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确认之诉具有以下特征:1.法院只是对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确认,而并不判另一方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2.当事人提起确认之诉的目的是谋求法院对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不存在,以及存在的范围作出肯定或否定的裁判。3.由于在确认之诉中,当事人之间没有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之争,故法院的裁判不存在执行问题。对于确认之诉来说,根据当事人请求的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肯定的确认之诉和否定的确认之诉。确认之诉的条件范围1、当事人适格。①当事人适格,是指对于特定的诉讼,可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当事人的资格。②诉讼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两类,相应地,当事人适格,亦可分为原告适格(积极适格)和被告适格(消极适格)。诉的利益是指,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③在确认
    2023-06-11
    424人看过
  • 确认股权之诉的规定
    确认股权之诉的规定在现在的司法实践中,股权确认纠纷非常多,股权确认纠纷案件的处理有三个难点:一是公司法规定的阙如;二是司法理论的不统一;三是实践当中当事人操作的不规范。诉讼是解决股权纠纷的重要途径。本文就股权确认纠纷的解决的基本原则;分类;以及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此类案件的司法逻辑;法院判决中的股权确认的证据展开论述。一.股权确认之诉的分类(一)根据诉讼意图进行的分类1.善意之诉。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按照取得股权的意思表示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出种种理由反对。例如公司为榨取原告的资金,表面上作出吸收原告为股东的意思表示,而实际上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手续,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再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而股东以种种理由否认自己的股东身份。对于此类诉讼,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原则。2.恶意之诉。是指原告通过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自己或其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如:挂名股东在发现公司
    2023-06-22
    168人看过
  • 巨额悬赏广告惹纷争
    一份宣传材料,声明给介绍合作资金的“中介人士”重金答谢,却在引资成功后成了纷争的焦点:这份材料是不是悬赏广告?认为自己是项目介绍人的公司管理人员能否拿到百万元报酬?审理本案的市第二中级法院不但解决了这场纷争,还尝试将合议庭内部对争议问题的不同意见公开于判决书中。参与本案审理的民四庭庭长杨*定表示,公开合议庭的不同意见,可以使当事人和社会了解法官就案件不同意见所作的分析,从而增强判决的公开性和可信度,也体现了合议庭的作用。【案情追溯】A招商引资悬赏重金答谢一个地产项目的开发,资金无疑是重中之中。然而1997年**大都市总*司在开发黄浦区南京路附近地块时,却恰恰面临着资金短缺的困境。无奈之下,公司想到了一个此前鲜有人尝试过的主意———悬赏。5月份,大都市总*司发出一份题为《诚征合作伙伴,共同开发致富》的宣传材料称:“本公司现有上海市中心黄浦区155号地块(西)等共4个地块,拟发展建造酒店、餐饮
    2023-06-12
    82人看过
  • 绝症情侣身故之后房产惹纠纷
    周*倩去世后,其父母在处理女儿后事时发现了调解书等相关材料,他们认为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基本情况不属实,并且提出在开庭审理期间,周*倩因患癌症已经有严重智能和意识障碍,不具有应诉能力,并且周*倩和苏-强没有结婚,其房产不应当算为共同财产。于是周*倩的父母向法院申请了再审,要求归还购房资金90万元。法院经再审查明,案件开庭地点确系医院病房,经与周*倩的主治医生核实,不能证明周*倩开庭时意识不清。周*倩的父母出示的住院病历、查房记录等证据既未直接亦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周*倩在开庭当天意识不清、不具有诉讼能力,也无法证明调解并非出于周*倩本人自愿。因此,周*倩父母申请再审的理由不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2023-04-27
    366人看过
  • 确认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确认之诉
    一、确认侵权行为是否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侵权行为属于确认之诉的范畴,如果确认构成侵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如何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
    2023-06-14
    437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请求确认不侵权之诉”浅析
    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任*风摘要:请求确认不侵权诉讼的提出由来已久,但是直到最高法院的一个批复之后,各法院才开始受理相关案件,但是审理过程中裁判尺度的把握不一。本文试图对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构成要件、适用范围、法律后果做出初步的分析。关键词:确认不侵权之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后果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金华火-腿”商标请求确认不侵权一案做出裁定,裁判文书驳回了原告请求确认不侵犯商标权的诉讼请求。该裁判文书称:“但通常情况下,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应该符合相关条件,包括权利人向相关主体发出侵权警告,而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寻求保护。但在本案中,原告提起的本案诉讼,不符合上述条件:第一,被告并未向原告发出侵权警告;第二,被告已经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寻求了保护。因此,原告主张的“确认不侵权之诉”的诉权尚未形成。[i]”那么,何谓确认不侵权之诉?其适用范围如何?其是否仅存在于知识产
    2007-06-01
    476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如何确定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4
      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讼费应依照确认之诉按件收费,而不能依照给付之诉按诉讼标的数额收费。 从规则角度讲,第一,破产程序启动后,债权人未经债权确认程序不得提起对破产债权的确认诉讼。有的债权人尚未经债权确认程序对其债权作出认定就提起诉讼,这是不允许的,法院对此种起诉不应受理。第二,对破产程序启动前已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债权争议,破产程序启动后,管理人在审查债权时认为其债权应予确认的,应告知债权人确认结果并要求
    • 遗产继承争议要怎样写确认之诉原告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7
      确认继承人的目的在于取得对遗产的继承权,可以通过以下二种方式进行: 1、单独地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对某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2、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在遗产分割诉讼中,法院会首先确定是否享有继承权、哪些人享有继承权,然后才能对遗产进行分割。这样通过法院分割到了遗产,自然也属于有医产继承权了。
    • 债权确认之诉的上诉状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05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
    • 公司需要进行破产债权确认破产债权确认之诉诉状内容有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9
      对破产债权争议诉讼的性质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是给付之诉,其二认为是确认之诉认为诉讼属于给付之诉的主要理由是:债权人提起诉讼的目的不是仅仅为了确认债权,而是为了在破产程序中获得给付清偿,所以从诉讼最终目的的角度看应当属于给付之诉,而且当事人也确实是通过这个诉讼才在破产程序中得到了清偿
    • 债权确认之诉诉讼标的是怎样确认的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6
      标的指的是标的物,也就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物品、金钱、义务、均可以成为合同的标的物。标的额也就是案件中物品的价值,金钱的数目。 二、标的额怎么计算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