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合同纠纷诉讼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7:22:50 416 人看过

因技术中介合同中介人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发生的纠纷,可以与技术秘密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依据指引:

1<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2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90.技术合同纠纷属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确定管辖的除外。

91.合同中既有技术合同内容,又有其他合同内容,当事人就技术合同内容和其他合同内容均发生争议的,由具有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92.一方当事人以诉讼争议的技术合同侵害他人技术成臬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中发现可能存在该无效事由时,应当依法通知有关利害关系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93.他人向垒理技术合同纠纷的人民法院就该合同标的技术提出权属或者侵权主张时,受诉人民法院对此亦有管辖权的,可以将该权属或者侵权纠纷与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受诉人民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诉。权属或者侵权纠纷另案受理后。合同纠纷应当中止诉讼。

95.因技术中介合同中介人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发生的纠纷,可以与技术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0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技术秘密保护有什么特点,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
    一、技术秘密保护有什么特点技术秘密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1.自主性。专利有专门的专利法来保护。而技术秘密有如人的隐私,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2.无期限性。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期限的,技术秘密不存在保护期限,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随时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持有人保密措施的实际效果,法律没有也无法作出规定。3.相对安全性。技术秘密的保护针对性较强,通常只需考虑那些有机会接触技术秘密的人。4.内容可变性。技术秘密就不存在任何限制,只要权利人有新的思路,有新的实施办法,随时可以改变一项技术秘密的内容,无须经他人同意,包括被许可使用人,权利人对新的技术秘密实施保护后,许可原被许可人使用新的技术秘密,仍可要求其另行交纳使用费。5.高风险性。技术秘密一旦被公开或被泄露,技术秘密的事实专有权就可能丧失殆尽,并且是无可挽回的。二、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技术秘密有以下几种保护
    2022-06-16
    396人看过
  • 技术合同纠纷诉讼费该怎么计算?
    一、技术合同纠纷诉讼费该怎么计算?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3、其他诉讼费用。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诉讼费包括:1、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二、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2023-08-21
    147人看过
  • 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一、什么是技术秘密?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工业专有技术,即生产上已经采用或将要采用的,只限少数人知道的,不享有工业产权保护的生产、装配、修理和经营的秘密以及其他技术知识和经验。例如,设计图纸、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广义上的技术秘密还包括商业(贸易)秘密,即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情报。例如,原材料价格、供货厂卡片、财务资料等。技术秘密具有秘密性,是不对外公开的;而专利技术具有公开性、独占性、新颖性等特点。二、什么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后实施该技术秘密成果。三、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八
    2023-04-05
    419人看过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违约的违约金
    转让人在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继续履行。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让与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一)违约责任1、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并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保管人违反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如果因违约行为使对方失去实际上可获得的利益,包括利息的
    2023-07-06
    86人看过
  • 技术秘密的保护与反向工程
    环猎调查网机构:反向工程是指他人通过研究技术秘密权利人售出的产品或者用户手册等,以回溯、反向等方法获得权利人技术秘密的过程。反向工程又被称为“逆向工程”或者“还原工程”。反向工程主要存在于软件、集成电路和化学领域。关于反向工程的合法性问题,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在立法或者司法判决中承认其合法性。我国目前的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反向工程的合法性问题。但一般认为,反向工程是合法的,不构成对技术秘密的侵犯。因为反向工程本身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种手段是正当的,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的非法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他人对技术秘密实施反向工程后,有两种可能:一是使用该技术秘密,并予以保密;二是使用并公开该技术秘密。在第一种情况下,该技术秘密的原权利人和实施反向工程的人都作为技术秘密的权利人获得保护;在第二种情况下,该技术秘密就失去秘密性,2不再受到保护。因此,对于任何技术开
    2023-06-13
    207人看过
  • 纳冬荃诉云南益昇药业有限公司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纠纷案
    原告起诉称:原、被告于1998年10月28日签订了一份《紫红婴儿霜技术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约履行,而被告仅支付了10万元后便不再支付余下的40万元的转让费。2003年8月15日原、被告双方又签订了一份《紫红婴儿霜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确认了原告的债权。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一、被告支付《紫红婴儿软膏》转让费人民币40万元,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二、本案诉讼费和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人民币18000元由被告承担。本案审理中,原、被告双方没有争议的事实为:被告云南益昇药业有限公司系原云南曲靖康利制药厂经过改制后而来的。原、被告于1998年10月28日签订了一份《紫红婴儿霜技术转让合同》,后又于2003年8月15日签订了一份《紫红婴儿霜技术转让合同补充协议》,确认了原告的债权。至2004年3月1日原告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支付转让费人民币40万元,以及逾
    2023-06-09
    238人看过
  • 委托开发技术合同违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法律中规定的这些违约责任是可以同时适用的,比如在支付了违约金的情况下还应该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类似于没有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报酬,支付了违约金不等于就能不给报
    2023-03-06
    309人看过
  • 起诉处理技术合同纠纷需要提供技术合同吗
    起诉处理技术合同纠纷需要提供技术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举证期限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
    2023-08-18
    55人看过
  • 技术承包合同纠纷起诉状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原告姜××男39岁汉承包户××县××乡××制油厂被告刘××男42岁汉主任同上××乡经管会一、请求事项:1.履行合同:2.赔偿经济损失。二、事实理由及证据:(一)请求的原因事实1.双方是怎样引起订立承包合同的?××县××乡办企业制油厂,由于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至1982年负债累累已停产三年了。我自幼在油厂工作已有近20年的工龄,当时在本县**川油厂担负生产指导工作。经新建乡武装部部长的介绍来到××乡担起恢复制油厂生产,偿还旧债的重任,由乡经管会直接领导,被告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我的职称是技术员。1984年,油厂已恢复到扭亏为盈,又任命我为车间副主任,主管油厂的生产责任。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形势,企业实际生产责任制,又因偿还了积累三年的旧债,这才主动找我承包。从1984年12月末起至1986年9月末止订两年承包期合同。1985年3月12日立的合同。2.被告为什么
    2023-06-12
    104人看过
  • 麻辣香锅技术合同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技术合同纠纷的诉讼费一般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三十一条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二条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一、民事诉讼上诉费用由谁承担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诉讼
    2023-03-12
    169人看过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签订的注意问题
    明确约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在合同中约定保密义务,对于保护当事人保持技术和市场竞争的优势是十分重要的,从某种意义上讲,保密义务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轰础,一旦技术被公开,合同也即告终止。因此,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和受让方都应当遵守保密义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的期限承担不向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合同标的技术内容的义务。如果合同约定受让方可以向地方转让或者提供标的技术,则受让方向他方泄露技术内容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如果合同未约定转让方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他方转让或者提供该技术,转让方可以就转让该技术与其他任何一方订立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时,应当明确约定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约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形式: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保密义务的不同,可将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分为以下二类:一是受让方承担保密义务,转让方可以向
    2023-06-09
    337人看过
  • 技术合同的给付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技术合同给付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技术合同给付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
    2023-02-20
    172人看过
  • 技术合同泄密纠纷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技术合同实施过程中因泄密行为造成合约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和侵权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
    2023-04-18
    152人看过
  • 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有何特点
    1、技术秘密的许可使用在我国民法典中称为技术秘密的转让,但这种说法不严谨。我国民法典有关技术秘密转让的章节,实际上有关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2、技术秘密的使用许可是技术秘密权利人保持其总体权利中的所有权、收益权、处分权,而在一定条件下将其技术秘密许可他人使用。3、从技术秘密权利人的所有权出发,被许可方接受使用许可,表明被许可方尊重权利人的权利、接受权利人的合法约束,从这个角度看许可合同又有三个特征:(1)许可的专有性。许可合同的标的是技术秘密的使用权,使用权还可以再分为从生产到销售、使用各个环节的权利。许可方可允许被许可方拥有这一过程的全部权利,也可仅将其中一个阶段的权利许可对方使用,例如,生产许可、加工包装许可、销售许可、盈利性使用许可等。(2)许可的时间性。指在技术秘密的生命期内,许可方可允许被许可方始终拥有使用权,或者仅允许有其中一段的使用权。(3)许可的地域性。许可方可允许在全国拥
    2023-06-18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技术秘密是指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
    • 技术秘密成果纠纷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第341条,当事人对委托开发的技术秘密成果没有约定权益归属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根据《技术合同解释》第20条,在您追认之前,他们之间的转让合同属于效力待定。
    • 技术秘密许可使用合同纠纷打官司诉讼时效多长时间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7
      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其他法律规定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为四年。
    • 技术秘密保护技术的特点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23
      1、自主性。专利有专门的专利法来保护。而技术秘密有如人的隐私,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 2、无期限性。技术秘密不存在保护期限,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随时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持有人保密措施的实际效果,法律没有也无法作出规定。 3、无地域性。技术秘密的地域限制是未知的,或者说权利人的使用权不受地域影响,因为其秘密性本身就是对外界而言,其范围可以大至整个世界。
    • 侵犯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怎么写起诉书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7
      通常来说起诉状内容应包含有,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电话号码。 有明确的诉讼请求。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