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种类和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3 01:35:52 444 人看过

以下是我们常见的几种合伙企业类型:

首先介绍普通合伙企业,这是一种由普通合伙人组织而成,所有成员对于合伙企业所面对的债务均需负起无限的、连带性的法律责任的合伙形式。

普通合伙企业可以由两名或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共同筹建,但并无对于合伙人数量上限的明确强制性规定。

另一方面,普通合伙企业还包括了一类较为特殊的形态,即所谓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其次,我们谈论到有限合伙企业,它是一种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融合组建而成的集体,其中普通合伙人依然需要对合伙企业所引发的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性的法律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则仅需以他们按照约定缴付的出资额作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上限。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0: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伙有哪些种类?
    律师事务所
    合伙从民法上可分为:1、商事合伙、民事合伙2、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合伙3、显明合伙、隐名合伙我国实行的是民商合一的法律制度,所以没有所谓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概念。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是大陆法系的传统分类,是合伙在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下的分类。(为了能够比较全面地看民事合伙,在这里把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一起展示)简而言之,民事合伙是指设立与存在的基础是民法的合伙;商事合伙是指设立与存在的基础是商法的合伙。具体而言,民事合伙是指向社会提供专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商事合伙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销售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合伙。民事合伙比较强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将合伙视为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而商事合伙更加注重合伙人之间的集合性,将合伙视为合伙人之间基于合伙合同而成立的享有某种特定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体。2、普通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合伙普通
    2023-06-06
    113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特征与种类有哪些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二、无效合同的种类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分为:1)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①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b.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c.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
    2023-04-29
    190人看过
  • 企业债务融资风险有哪些类型和特征
    企业债权融资的特点有:1、债权融资获得的只是资金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负债资金的使用是有成本的,企业必须支付利息,并且债务到期时须归还本金。2、债权融资能够提高企业所有权资金的资金回报率,具有财务杠杆作用。3、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债权融资风险有:1、其一股东存在着将债权人的财富转移到自己手中的激励,分配给股东,增加红利。其二是资产替代行为。在股东有限责任的前提下,经营管理者有可能在投资决策时放弃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项目而选择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项目,从而产生替代行为,使债权人面临过大风险。2、股东及企业经营者有可能出现因债务超过使股东放弃对债权人而言有利的项目的投资不足现象,从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一、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区别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区别有以下几点(一)风险不同对企业而言,股权融资的风险通常小
    2023-03-11
    487人看过
  • 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的不同特征
    《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不同特征:(一)两者的发展目标有所不同1、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应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2、公益类国有企业则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二)企业运行方式有所不同1、商业类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2、公益类国有企业在运营管理中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三)二者在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等方
    2023-03-30
    35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清算种类有什么
    合伙企业清算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1、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组织者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组织的清算和合伙人之外的人或单位组织的清算。2、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条件来看,可以分为法定条件的清算和合伙人约定条件的清算。3、从合伙企业清算的方式来看,可以分为合伙人主动清算和人民法院强制清算。从合伙企业清算的程序来看,可分为一般清算和特别清算。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合伙人或合伙人确定的第三人组织的清算,为一般清算,又称普通清算;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清算人组织的清算,为特别清算。一、合伙企业清算程序是怎样的合伙企业清算程序可分以下四个步骤:1、变卖企业资产;2、确认清算损益、支付清算费用;3、收回债权、清偿债务;4、分配剩余资产。因为现金是最容易分配的资产,所以合伙企业在清算时,通常需将资产全部变卖,然后再加以分配。合伙企业资产的分配顺序如下:1、偿付合伙人以外的债权人债权;2、偿付合伙
    2023-03-30
    496人看过
  • 证据的特征和种类
    证据具有三个特征:1.客观性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材料。不能是主观的推理判断。办案人员不能要求证人、嫌疑人、被告人按照办案人的主观判断去陈述。不能对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的陈述做歪曲、片面的记录。不能只收集、出示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出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逼供、诱供取得的口供和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推理得出的结论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相关性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必须是与嫌疑人、被告人定罪和量刑有关的事实。与定罪和量刑无关的事实不属于证据。3.合法性收集证据的方式必须合法。一方出示的证据必须经过对方质证才具有合法性。未经查证属实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必须合法。即必须是《刑事诉讼法》所举八种证据形式中的一种。八种形式以外的证据法庭不予接受。证据的八种表现形式(种类):一、物证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物证痕迹。包括:1.犯罪工具如杀人的凶器、撬锁的工具、制造毒品的仪器、印刷非法出
    2023-06-01
    457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怎样的
    一、合伙企业的特征是怎样的(一)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二)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账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
    2022-05-02
    408人看过
  • 企业合伙特征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一、企业合伙特征是什么企业合伙特征:1.合伙企业的生命有限。合伙企业容易设立也容易解散。一般情况下,合伙人签订完合伙协议之后,就可以宣告合伙企业成立。2.合伙企业的责任无限,其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通常分为: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两种。3.相互代理。合伙人对外的经营行为,其他合伙人对此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财产共有。针对合伙人所投入的资产,一般是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及使用,在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下,任何合伙人不可将合伙资产另作他用。5.合伙企业利益共享。合伙企业在生产和经营中所取得以及积累的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二、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
    2022-10-17
    470人看过
  • 委托合同有哪些种类和特点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委托合同的特点是:一、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相互信任基础上的;二、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三、委托合同一般是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等等。委托合同的种类是:一、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二、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三、直接委托和转委托。一、房产非全权代理委托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非全权代理委托书的主要内容是: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二、委托房产的面积、地址;三、责任承担;四、到相关商业银行办理上述房产抵押贷款等手续;五、代为领取撤销抵押证明;六、争议解决方法;七、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签字及日期。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二、委托合同终止是否退钱委托合同终止与否取决于委托合同的具体约定。一般而言,除非因受托人原因终止或委托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予退还。委托合同又称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
    2023-03-31
    111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以及该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运输合同的概念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货物运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运费的合同。运输合同的特征有:1.运输合同是有偿的、双务的合同;2.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指承运人将一定的货物或旅客到约定的地点的运输行为;3.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二、运输合同的种类有哪些运输合同的种类包括: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运输合同大多是格式条款合同。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三、货物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货物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主要有:1.托运人的主要权利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2.托运人的主要义务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
    2023-06-19
    100人看过
  • 合伙解散的原因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相同点有哪些?
    一、合伙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合伙企业解散的原因包括:1.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合伙即归解散,应当终止合伙共有关系,进行清算。但合伙存续期限届满后,合伙人继续经营合伙事业时,法律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其合伙协议,不发生合伙解散的后果。2.合伙人全体同意解散这种解散,不论合伙是否定有存续期限,均可适用。同意解散的性质,属于合意终止合同,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果一部分合伙人同意解散,另一部分人不同意解散,则应由同意解散的合伙人退伙,合伙关系在其他合伙人中继续存在。当不同意解散的合伙人只有一人时,合伙关系消灭。3.合伙的目的已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的目的已完成,是指合伙约定具体事业已经做完,合伙经营的目的已经实现,如一次性经营某事业,或为某事业服务,该项事业结束,即为完成。合伙目的完成,合伙归于解散。合伙的目的不能完成,包括该事业自始不能完成和中途不能完成,是指合伙经营的事业因主
    2023-04-24
    42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有什么样的特征和种类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
    2023-06-05
    391人看过
  • 特殊合伙企业是哪些行业
    一、特殊合伙企业是哪些行业《合伙企业法》规定,只有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才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必须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二、特殊合伙企业的体现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普通合伙企业的一般规定,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债务责任的承担上。1、普通债务: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特定债务:(1)对外: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对内: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
    2022-01-12
    495人看过
  • 租赁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的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2.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租赁合同的种类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和不动产租赁。不动产租赁包括房屋租赁和土地使用权租
    2023-06-09
    3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的含义有哪些合伙企业的种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5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
    •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伙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特征及全文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特征:1、生命有限;2、责任无限;3、相互代理;4、财产共有: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
    •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种类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17
      我想现在很多企业后面经常能看到(有限合伙)这个词。其实合伙的类型就是我们常说的有限合伙。结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总结有限合伙企业相对于其他合伙企业的特点。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三,有限合
    • 合伙企业合同有哪些种类及作用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06
      合伙合同的特征: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 主合伙人和合伙企业各有哪些合同和特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1
      1、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包括合伙人只提供劳务或技艺而不提供资金,但资金、劳务或技艺三者必有其一。 2、合伙人必须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 。只提供资金而不参加合伙事业的经营管理,不能成为合伙人。 3、合伙人必须有共同的经济目的。否则不能订立合伙合同。这是合伙合同与一般以财产关系为内容的合同的显着区别之一。 4、合伙人之间负连带无限责任。合伙财产的性质基本上属于共同共有的性质。合伙财产包括出资和经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