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开展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宣传项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11:16 169 人看过

项目背景

1992年《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2001年,***下发《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通知》,对土地延长承包期过程中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了规范。2002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确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针对妇女遇到的土地权利问题,全国妇联与福特基金会合作开展了维护妇女土地权益宣传项目。

项目目标

推动《农村土地承包法》男女平等原则和有关条款的宣传、贯彻,提高社会各方面对妇女土地权利的关注,转变试点地区农村传统认识,提高妇联干部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帮助妇女的能力。

可衡量指标

参加研讨的司法、行政干部及妇联维权干部的社会性别意识得到加强,利用《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得到提高。

接受培训的目标人群的社会性别意识得到提高,通过法律帮助妇女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所提高。

培训和宣传试点地区的村民及基层组织的认识有较大改变

试点地区主流宣传媒体对妇女土地权益关注和干预的程度提高

体现社会性别意识,推进地方政府维护妇女土地权益的政策

主要项目活动

举办《农村土地承包法》培训研讨班。通过了解有关法律的背景和实施,以及社会性别意识及其相关性,讨论法律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开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培训教材。根据培训研讨班的结论性意见,由法律专家、社会性别专家和社会工作者一起,开发出一套能够帮助基层妇联干部提高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能力的培训教材;

开展对基层政府官员、农业行政部门、法院和妇联干部以及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培训,内容包括处理有关案件的工作方法和沟通技巧,性别意识,参与决策能力,等等。

开发针对政府官员、普通村民、农村妇女等不同人群的土地承包权益宣传品,集中开展乡村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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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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