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瑕疵情况说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2 08:44:23 346 人看过

一、出资瑕疵情况说明?

1.不适当出资

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段时间后才将货币缴付给公司;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半年内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以实物等形式出资的用货币代替出资或以货币出资的用实物等其他财产代替出资等。

2.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上并未出资的行为。如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股东恶意串通,在股东未提供任何货币、实物等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虚假的资金信用证明,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东以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如机器设备、房屋等作价出资,导致在公司成立后,不能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股东以实物出资,而公司成立后,根本未将实物交付公司实际占有、使用等。

二、股东出资不实在公司内部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实在公司内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

1.刑事责任。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2.行政责任。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民事责任。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三、股东出资后可以撤回吗

股东投资款不可以撤回。因为股东出资后,资产便已经属于公司,不再属于自己。撤回行为属于抽逃出资,会受到行政处罚。股东可以通过股东转让的方式不再享有公司的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22: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么解决出资瑕疵
    出资瑕疵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1、催告出资瑕疵的股东足额缴纳;2、出资瑕疵的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一、股东没有足额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什么?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补足自己的出资,而且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二、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怎么办针对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发起人协议自然对所有发起人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协议而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同时,在公司作为被执行时,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存有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时,执行申请人可以依
    2023-02-17
    138人看过
  • 出资瑕疵怎么解决?
    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瑕疵的可以让出资瑕疵的股东补足出资,也可以对瑕疵资产进行转让。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这里我们称之为瑕疵股权。出资瑕疵的责任有什么1、向公司足额缴纳的责任;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设立后存在出资瑕疵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4、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
    2023-07-23
    87人看过
  • 出资瑕疵情形中的股东资格认定
    出资瑕疵情形中的股东资格认定:一,出资瑕疵严重,导致公司设立无效的情形。如按照《公司法》199条规定,具有虚报注册资本等行为,情节严重,导致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使公司解散,法人地位消灭的,股东资格也丧失存在前提,因此,可以认定股东资格亦随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而不复存在。二,存在出资瑕疵,但并未达到公司设立无效的程度,即使股东出资完全是虚假的或股东出资后又抽逃了全部出资,只要其仍然具备取得股东资格的形式要件,包括股东姓名或名称已为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所记载,或需要进行工商登记的已履行了相应的登记手续,应当认定瑕疵行为人具有股东资格。股东出资瑕疵的法条有哪些依照《公司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出资瑕疵的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实践中,规范出资的股东可以依据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条款等规定,追究出资瑕疵股东的违约责任。《公司法》第
    2023-07-26
    133人看过
  • 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对哪些情况作出说明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利润实现及分配等情况的综合性说明,是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全面扼要地提供企业和其他单位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情况,分析总结经营业绩和存在的不足,是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了解和考核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的重要资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企业通常需要反映以下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企业所处的行业以及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企业员工的数量和专业素质情况;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对企业业务有影响的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经营环境的变化;新年度的业务发展计划,如生产经营的总目标及措施;开发、在建项目
    2023-05-05
    445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包括情形有那些?
    出资虚假瑕疵;出资不足瑕疵;出资价值瑕疵;出资权利瑕疵;出资形式瑕疵;出资比例瑕疵。瑕疵出资指出资人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不包括根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的抽逃出资行为。股东应足额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一法定义务。一、瑕疵出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出资虚假瑕疵,指股东于公司设立之时根本没有出资却声明已经出资,致使公司实际无任何实收资本而设立并有违该国法律规定的情形。此系最为严重的资本瑕疵情形,多数国家将此视为犯罪予以严惩。2、出资不足瑕疵,对于出资不足的瑕疵,可以理解为股东只足额缴纳了第一期出资,而以后各期均未交纳或只缴纳了部分,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不实。这是由于规定了分期缴纳制度而出现的新情况。3、出资价值瑕疵,是指实物、权利等出资的评估价值,高于评估对象实际价值之情形。4、出资权利瑕疵,是指用于出资的有形或无形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存在着权利上的
    2023-06-26
    237人看过
  • 股东瑕疵出资的争议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瑕疵出资的争议解决及立法完善本文作者:贾树学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瑕疵出资问题一直是公司法领域的争议多发点。瑕疵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也要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原则上有效,转让双方的责任承担原则应视受让方对瑕疵是否明知而确定。我国立法或司法解释应明确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及转让后双方对瑕疵出资责任的承担原则。关键词:瑕疵出资、股权转让、责任公司设立或运行过程中,因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或不恰当履行出资义务而导致的瑕疵出资,是公司法领域的争议多发点。因为瑕疵出资的直接后果是影响公司的资本充足,而资本充足不仅是公司赖以运行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保障。新《公司法》针对股东的瑕疵出资问题虽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不够全面,有些规定司法实用性不强。本文拟就股东瑕疵出资所涉及的几个热点问题,如股东瑕疵出资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瑕疵股权
    2023-06-05
    433人看过
  • 如何在股东出资存在瑕疵的情况下确定股东资格?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1、未足额出资。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首次出资额不足20%,或两年内没有缴纳剩余的80%,这就构成股东未足额出资;2、出资评估价值不实。即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时,其评估价额高于其本身价额的情形;3、虚假出资。即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未交付货币,或未转移其出资的财产权,形式上出资,但实质上并未出资;4、抽逃出资。即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所缴出资暗中抽逃但表面上仍然以原出资额出资并具有股东身份。公司股东出资瑕疵责任是什么1、公司发起人要对公司出资的充实承担担保责任,确保公司资本的充足和可靠,这是保证公司人格健全的第一需要。资本充实责任就是指为贯彻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相互担保出资义务履行,确保公司实收资本与章程所定资本一致的民事责任。根据资本充实责任,出资瑕疵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存在缴纳担保责任、差额填补责任、
    2023-07-24
    424人看过
  • 解说免责条款的“瑕疵”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审结了胡某(11岁)状告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判决人寿保险公司支付胡某保险金7千余元。胡某是怀柔区杨宋镇中心小学(以下简称杨宋镇小学)在校学生,该小学于1999年9月17日至2002年9月18日,连续为该校的学生集体在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附加险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胡某为被保险人之一,并交纳了相应的保险费用。2001年6月25日,胡某被确诊为左肾母细胞瘤并住院治疗,同年7月19日出院。后又于11月6日,再次入院治疗,于12月8日出院。人寿保险公司根据胡某的理赔申请就两次住院发生的费用进行了理赔。去年9月15日,杨宋镇小学再次为该校学生通过北京嘉信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在人寿保险公司为该校学生投保了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及附加险。胡棋仍在被保险人之列,并交纳了保险费用50元,保险期限为2
    2023-06-05
    272人看过
  • 股东资格出资瑕疵怎么办?
    1、股东资格出资瑕疵需要及时的进行补正,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2、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七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
    2023-04-11
    42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合同效力出现瑕疵
    合同效力瑕疵的情形包括合同无效,可撤销的,以及合同效力待定。其中,无效的原因有:无效的原因: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定力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合同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6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可撤销的原因:1无损于国家利益的欺诈与胁迫2乘人之危3重大误解4显失公平效力待定的: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定力合同2狭义无权代理订立合同3无权处分定力的合同4债务承担合同
    2023-06-15
    455人看过
  • 瑕疵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个兼具人合性与资合性的集合体,其资合性决定了履行出资义务是获得公司股东身份的基础性条件。出资既是股东的义务,也是其取得股权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根据。任何人欲取得公司股东的身份和资格,必须以对公司的出资承诺为前提,而要获得实际的股东权益,则应以出资义务的实际履行为前提。但在实践中未按规定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即空股股东大有存在,是否因为出资人未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而取消其股东资格呢?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建立规范的空股股东的除名制度,也未建立空股股东股权限制的相应措施,而《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相关规定是第26条和第28条,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可见,现行>规定了股东可
    2023-06-09
    193人看过
  • 未说明瑕疵致使买受人损失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人在拍卖前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拍卖人、委托人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说明拍卖标的的瑕疵,给买受人造成损害的,买受人有权向拍卖人要求赔偿;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拍卖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拍卖标的存在瑕疵未声明的,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因拍卖标的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拍卖法律关系的终止拍卖法律关系的终止指由于一定情形的出现,在拍卖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终止可分为正常终止和非正常终止。正常终止指拍卖当事人按有关合同或约定履行完毕,无论是否成交,
    2023-06-18
    132人看过
  •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的情况有
    1、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第三人,或者第三人对标的物也享有所有权。2、标的物的所有权受有限制。这主要是指出卖的标的物上设定有其他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优先权等,从而使买受人不能完全地行使所有权。或者,当第三人行使标的物上的权利时,买受人就会丧失所有权。3、出卖人享有出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但该标的物的设计或制造却侵犯了他人合法享有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等。针对标的物权利瑕疵的几种表现,法律对出卖人施加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权利合法、权利完整、不被第三人追夺。一、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相对于出卖人,出租人就是买受人,其主要义务有: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2、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3、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4、取回权。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当承租人破产时,出租人可以取回;当租赁期间届
    2023-03-06
    260人看过
  • 瑕疵出资时股东资格的认定
    1、出资主体瑕疵指的是出资者不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为股东,而是借他人名义登记,行股东之实,典型的表现就是隐名股东。隐名股东又称借名股东,是指实际认购出资,但该部分出资被公司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为他人的公司投资人,与隐名股东相对应的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出现主要也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的限制性规定,但也不排除出资人有害怕露富的心理,不愿意公开自身的经济状况,而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关于隐名股东是否具有股东资格,在理论和实务中主要存在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都存在片面性,对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在公司中应当区别对内对外关系的不同而定。(1)在对内关系上,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一般存在约定,承认隐名股东的存在,如果公司内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或隐名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发生纠纷,则应尊重他们之间的契约关系,此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具有股东资格,彼此之间的纠纷按照股东关系或股
    2023-04-16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瑕疵担保责任说明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09
      1、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理解: 指依法律规定,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一方移转财产给另一方时,应担保该财产无瑕疵,若移转的财产有瑕疵,则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当的责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 什么情况下股东会承担出资瑕疵的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25
      股东出资瑕疵的民事责任可分为两类: 1、出资瑕疵的股东对公司以及其他股东承担的民事责任,属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 2、出资瑕疵的股东与其他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即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对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害时,股东对公司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风险提示:出资瑕疵股东应当对其他按期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不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已构成违约,无论公司成立与
    • 出资瑕疵怎么处理知识产权出资瑕疵处理办法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知识产权出资瑕疵的处理: 1、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责任,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作为权利人向瑕疵股东提起补足出资的诉讼,对于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义务在于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承担本金责任即可。对于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返还所抽逃的出资本金及利息。 2、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 新公司法:瑕疵出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1
      1.虚假出资。指股东违反《》之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产权,以虚假手段取得验资机构验资证明从而造成表面上已按约定的出资数额出资而实际上出资并未到位的情形。包括全部虚假出资和部分虚假出资,后者又称为不足额出资。2.抽逃出资。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所交纳的出资额暗中抽逃撤回,但其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的出资份额,使其所注册登记的出资额虚假。3.出资标的评估不实。指股东用以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
    • 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瑕疵股东的股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07
      一、什么是瑕疵出资股东 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 (一)不适当出资 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