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抚州一男子在网站留言称,自己和女友相恋多年,但父母一直反对,直到2018年才同意这门亲事。
可当他们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时却发现,男子的父亲在2008年早已经帮他跟另一个女孩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自己却毫不知情。
此后男子想起诉离婚,又担心被女方家以巨额赔偿相威胁……那么男子所言是否真实?父母有权为子女包办结婚登记吗?
针对上述情况,抚州市民政局展开调查,并逐步揭露事实真相。
经查阅相关档案,民政局是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并没有发现男子未到场却仍然为其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
经进一步调查沟通得知,事实与男子所说的情况是存在较大出入的。
原来,男子在外打工结识了一位新女朋友,为了促进和女友的关系,他便刻意隐瞒自己的婚史。
谁知后来感情升温太快,男子见瞒不住了,就找了一些理由想搪塞过去。
不知男子最终如何面对自己的父母和女友,这个事情更像一场闹剧,惹得众人啼笑皆非。
喧嚣之余,结合本事件,仍有几个法律问题需要注意,我将对此进行分析。
01结婚登记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根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4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此外,《民法典》第1049条也强调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综上可以得知,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父母无权为子女包办登记结婚,男子的谎言不符合法律常识,缺乏法律依据。
02禁止父母包办婚姻
婚姻自由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婚姻登记条例》第6条规定,非双方自愿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此外,《民法典》第1042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婚姻。
同时《民法典》第1046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父母想让子女早点结婚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包办婚姻,强行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此外,根据《刑法》第257条的规定,父母暴力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03结婚前的欺骗可能成为结婚后的隐患
男子为与女友交往,不惜编造一连串谎言,隐瞒自己的婚史,让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显得不那么真诚。
即便男女双方顺利走进婚姻,难保女方不会发现男方曾结过婚,这就给婚姻埋下了一颗雷。
加之结婚后的各种琐事、矛盾,女方会认为自己受到欺骗,最终选择离婚。
经手多年离婚案件,还是想给这位男子提点建议,就算瞒得了一时也瞒不了一世,到最后得不偿失,不如结婚前真诚一点,坦然面对婚姻的失败,反而能够取得女友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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