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5:13:35 468 人看过

[法规名称]: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颁布机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颁布文号]:冀国税发[1998]162号

[颁布时间]:1998-10-26

[执行时间]: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税收法制工作,维护和监督国家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行政复议条例》,经研究,成立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及其复议办公室。

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略)

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2.向争议双方、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组织审理复议案件;

4.拟定复议决定;

5.受局长委托,在税务行政诉讼中办理应诉事宜;

6.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7.机关交办的其他职责。

复议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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