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被申请人可以追加共同被申请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0 16:44:21
102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追加仲裁被申请人程序
444人看过
-
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害人
294人看过
-
判断劳动仲裁申请书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370人看过
-
劳动争议能追加被申请人吗
118人看过
-
申请人因被申请人不执行劳动仲裁而要求再仲裁吗
82人看过
-
被告申请追加第三人可以吗
286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可以向劳动者追加被申请人或者追加被申请人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2仲裁案件不能追加被申请人,因为仲裁案件的当事人双方是基于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委无权超出仲裁协议范围追加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第二十三条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劳动仲裁是否可追加保险公司为被申请人浙江在线咨询 2024-08-27追加当事人分为两种情形。一是依申请,二是依职权。对于依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23条之规定,仲裁阶段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但是如果该当事人仲裁阶段未提出参加案件的申请而在诉讼阶段提出,原则上不应准许,除非该当事人仲裁后才知道利害关系案件的争讼。对于依职权追加的,应当严格限制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不应扩大化。
-
申请劳动仲裁被告人?台湾在线咨询 2023-05-281、在仲裁审理中,应称为被申请人而不是被告人。 2、在仲裁庭开庭时,被申请人未到庭的,属于被申请人放弃答辩和抗辩,根据《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在开庭时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仲裁法》 第四十二条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
-
被告申请追加共同被害人山东在线咨询 2021-06-20民诉法解释第57条,被告有权申请追加共同被告。对此,人民法院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审查: 1、是否必要的共同诉讼。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共同所有、共同继承、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合伙制度等,决定民事诉讼可能产生必要的共同诉讼。必须是必要的共同诉讼遗漏了被告的,除此之外被告没有权利再行追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如与案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只能列为第三人,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