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需要避免哪些不良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2 00:30:08 324 人看过

该文章介绍了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主要分为四类,包括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以及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这些家庭无法享受轿车和商业保险的低保待遇。

购买高价位的商品、购买轿车、购买商业保险。享受低保该待遇的家庭主要是以下四类: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低保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低保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低保家庭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任一人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举办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如果家庭成员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就不再属于低保家庭。因此,低保户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低保户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任一人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以及举办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人、扶养人、抚养人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如果家庭成员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就不再属于低保家庭。因此,低保户需要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第十五条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

特困人员供养应当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相衔接。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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