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船舶碰撞案件中规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5 07:45:07 78 人看过

一、在船舶碰撞案件中规定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包括:

1.碰撞双方均为船舶。

2.船舶碰撞以船舶间实际接触致损为原则,以非实际接触为补充。

3.碰撞必须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4.间接碰撞须当事船有过失。

5.船舶碰撞应造成损害结果。

二、船舶碰撞的管辖法院

因船舶发生碰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船舶碰撞请求赔偿怎么写

船舶碰撞请求赔偿的写法如下:

1.需要双方当事人写明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

2.需要写明赔偿的内容,违约责任等;

3.最后写明落款,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盖章、签字的具体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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