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为婚外情人购买的房产,房产证登记在情人名下,双方离婚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05:03:32 289 人看过

根据物权公示原则,若该房产登记在第三人名下,则该房产就属于第三人所有,婚姻关系中受害者不可以要回该房产,没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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