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批准逮捕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收到公安机关批准逮捕书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情况。需要继续调查,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
海关缉私部门的职责
海关缉私是指海关依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在各监管场所和设关地附近的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内,为发现、制止、打击、综合治理走私而进行的一种管理活动。那么,海关缉私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呢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境内,依法查缉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发生在海关监管区内的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二)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对不构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为,构成走私犯罪但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除刑罚的行为,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的执行。
(四)接受和办理地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机关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五)缉私警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依照《海关法》、《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可以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六)依法办理、参与和海关缉私部门有关的申诉、复议(其中行政复议由海关法规部门办理)、诉讼、赔偿;受理检举、控告,对查办情况进行反馈,并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七)负责制止在查办走私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和危害缉私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妨害、阻碍海关缉私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对构成其他刑事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八)承办国务院及海关总署、公安部交办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项。
(九)负责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反走私形势分析,对口联系各级党政打私主管部门、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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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未批准逮捕的情况下改变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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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不需要逮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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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捕会直接变更强制措施吗,逮捕的适用机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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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逮捕措施应报原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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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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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逮捕怎么争取变更强制措施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7不服逮捕,只可以通过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争取,但不必能变更逮捕措施,因为羁押必要性审查是由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审查,如果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审查后还是认为不应变更强制措施的,那还是要继续关押;如果审查后认为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作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意见;交向承办部门,但这只是意见不是决定,现实中办案部门未必一定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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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措施下逮捕能不能逮捕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30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直接逮捕,如可能实施新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可能对受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报复、试图自杀或逃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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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是有法律效力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26法律分析 行为人被逮捕后,不一定会变更强制措施。符合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有权申请变更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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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是否应该变更强制措施贵州在线咨询 2024-09-25当检察机关决定不予批准逮捕时,公安机关有权对嫌疑人采取变更强制措施。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应于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通知书之后的七日内,就是否批准逮捕做出决定。若检察机关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嫌疑人,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关。对于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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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执行中什么情况可以改变强制措施宁夏在线咨询 2021-08-2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撤销或变更逮捕:被逮捕人患有严重疾病的;被逮捕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方法对社会没有危害性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