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转让的法律限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0 11:21:00 175 人看过

在保证抵押权人债权实现的同时,限制了抵押物的合理流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抵押权是否需要通过诉讼来实现

实现抵押权不一定要起诉主债权,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和抵押人协商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偿还债权。协商不成才需要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民法典关于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三、民法典可以强制申请抵押权吗

可以申请实现抵押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因此,民法典规定可以申请实现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01: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物相关文章
  •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何法律效力
    未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抵押资产转售行为,并不会对抵押权人衍生出任何法律效应。抵押期限内,抵押者得以自行决定是否出售抵押资产。若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另有特别协议的,则应依照该协议执行。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抵押资产一旦发生转移,抵押权都将不受影响地继续存在。抵押人均需在转让抵押财产之前,通知抵押权人为妥。倘若抵押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抵押财产的转移可能会对其抵押权利产生危害的话,便有权要求抵押人将所获转让收益优先用于偿还抵押债务或进行提存。在转让回转金额超过未偿还债权额时,该额外部分将归属抵押人所有;如若不足以抵债时,差额部分必须由债务人亲自负责清偿。《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
    2024-08-02
    407人看过
  • 抵押物范围限制的法律风险
    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的用益物权,但是抵押物也是有一定的范围限制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了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而《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则进一步明确了不得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两条分别从正反面规定了抵押物的范围限制。如果因为抵押物不符合法定范围的规定而造成抵押合同无效,不仅仅可能给银行方面带来损失,对于借款人的企业来讲,也可能会因为贷款抵押无效而蒙受巨大损失,比如时间成本的浪费,资信等级的降低。因此,在提供抵押担保时,除非你是另怀目的的,一定要对抵押物的范围进行严格审核,以防范法律风险的产生。一、抵押物效力的范围及法律关系所谓抵押权效力及于抵押物之孳息、添附后之补偿金、新物、共有份额、附属物、从物、从权利,此处之“及于”,含义不同,有两种情况:第一,包含处分效力和次序决定效力;第二,仅有处分效力,无次序决定效力。原因在于:抵押物扣押后之孳息,抵押物因添附而发生之
    2023-02-20
    390人看过
  • 转让抵押物的有效吗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一、被抵押的车能私下交易买卖吗车辆被抵押,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出售该车辆,不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但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商品房抵押后的限制有什么商品房抵押后的限制有:(一)抵押期间房屋所有人转让房屋,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并未告知房屋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二)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向抵押权人偿还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三)抵押人出售房屋所得价款清偿后剩余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抵押人继续清偿。三、未经抵押权人
    2023-03-30
    437人看过
  • 抵押物哪些情况转让无效
    一般来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属于《民法典》所调整的买卖行为,其效力如何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违反《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同时,抵押人还应当履行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的合同随付义务。当抵押人未履行合同的随付义务时,或虽履行了合同的随付义务,但转让行为可能会给抵押权人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其转让行为的效力如何确定。(一)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也未告知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二)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告知买受人的,转让行为无效。(三)抵押人虽履行了“通知并告知”义务,但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又未能提供相应担保,转让行为无效抵押期间的抵押物能转让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
    2023-08-18
    2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法律对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一、股东会可以通过哪些表决方式对股权转让发表意见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
    2023-03-30
    471人看过
  • 限制转让标的物的法律与法规包括哪些方面?
    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主要有:1、我国实行专卖制度的产品或物品,如烟草、农药、化肥、酒等。2、在一定期限内不允许自由转让的标的物,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卖租赁期间的房屋,所有人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法律法规有哪些(一)、法律依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
    2023-07-20
    122人看过
  • 限制转让的股权可以抵押质押吗
    限制转让的股权不可以质押,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进行质押,股权进行质押后,不得转让,除非经过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一、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哪些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1、股权让与担保系股权质押方式的有益补充,依法应认定合法有效。2、债务人以其所持第三人的股权出质的,第三人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3、仅有交付股权证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股权质押关系。4、以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出质,约定股权转让非限制期质权方可实现的,依法应认定该质押有效。5、股权出质未登记的,质权不能设立,但质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晌,出质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6、股份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的孳息,该孳息的质押无须另行特别约定和登记。7、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已出质的股权的,一般应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8、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不影响股权质
    2023-03-27
    256人看过
  • 抵押物的转让是否有效?
    一、抵押物的转让是否有效借款人将抵押物转让了,如果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有效,转让所得价值优先清偿抵押债权。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对抵押权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关于转让抵押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
    2023-05-06
    179人看过
  • 抵押车抵押到期债权转让有哪些
    一、抵押车抵押到期债权转让有哪些抵押到期债权转让的意思是抵押期满,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如果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有哪些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024-01-19
    363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的转让的限制规定有什么
    一、最高额抵押的转让的限制规定有什么1、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2、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随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当事人的约定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部分债权转让的,抵押权也部分转让,原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随之相应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转让的抵押权需要重新作抵押登记,原最高额抵押权需要作变更登记。(二)部分债权转让的,全部抵押权随之转让.未转让的部分债权成为无担保债权。《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物转让行为,对抵押权人不产生法律效力。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
    2024-01-23
    175人看过
  • 抵押期间的抵押物能不能转让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物哪些情况转让无效一般来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属于《民法典》所调整的买卖行为,其效力如何应当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违反《民法典》第406条的规定。同时,抵押人还应当履行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买受人的合同随付义务。当抵押人未履行合同的随付义务时,或虽履行了合同的随付义务,但转让行为可能会给抵押权人造成实质上的损害,其转让行为的效力如何确定。(
    2023-06-15
    125人看过
  •  房屋抵押物的限制
    以下财产不得作为房屋抵押物:1。土地所有权;2. 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非营利性法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4.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 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的财产;6. 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以下财产不得作为房屋抵押物:1.土地所有权;2.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非营利性法人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5.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的财产;6.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房 屋 抵 押 物 的 相 关 规 定 是 什 么 ?
    2023-09-20
    460人看过
  • 2024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办理抵押物登记机关有哪些
    一、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的限制条件有哪些1、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2、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利用其优势地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违背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该合同应当被确认无效。在订立抵押担保合同时,债务人往往处于经济困难、紧迫需要的弱势地位。3、当抵押的财产价值高于所担保的债权时,如果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就归抵押权人所有,债权人可能利用合同,取得抵押物价值高于债权的部分,违反了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如此约定。4、在实现抵押权时,则允许当事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来清偿债务,这时债务人的不利地位已经解除,能够坚持民法典规定的多退少补的原则,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二、办理抵押物登记相关机关有哪些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
    2023-12-17
    345人看过
  • 未登记的抵押物转让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其中最后一款善意取得其他物权,就包括善意取得抵押权,因此,善意取得抵押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抵押物未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并未丧失,仍得让与抵押物的所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并非是无权处分行为,第三人取得所有权也非基于善意取得。此时,第三人得否基于所有权而阻断动产抵押权的追及力,第三人须为善意第三人方可切断动产抵押权的追
    2023-03-07
    142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物
    词条

    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为登记无形财产如地上权、政府公债、人寿保险等。在一些国家分为动产抵押物和不动产抵押物。前者为可移动之物,包括流通票据和所有权凭证。后者如土... 更多>

    #抵押物
    相关咨询
    • 抵押物转让受到哪些限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02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相关。再者,也应当
    • 抵押物的转让有没有规定限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7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相关。再者,也应当
    • 抵押物的转让限制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2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抵押关系设定之后,抵押人要转让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时,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因为这种转让可能与抵押权人未来的利益相关。再者,也应当
    • 哪些抵押合同,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法律上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1
      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物转让对抵押权人没有法律效力。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或存款转让所得。转让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偿还。
    • 建筑物抵押有什么限制,建筑物抵押的限制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5
      在建工程抵押,指抵押人为取得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那么建筑物抵押有什么限制,建筑物抵押的限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