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留地之权属的法律规定
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同样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法第九条还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因此,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的所有权均属于集体的财产,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二、自留地的征地补偿问题
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缴纳农业税,享受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但是自我国取消农业税后,其与通常的承包地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等同于农村承包地,但是,国家并没有给农户发放专门的自留地使用权证书,因此,关于自留地被征收,能够拿到多少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第一种情况:自留地合并为承包地
征地补偿款主要分为三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
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直接给到被征地的农民;
土地补偿费不低于80%的部分属于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如何分配;
第二种情况:自留地与承包地相互区分
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归被征地农民所有;
安置补助费:如果得到了安置,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没有获得安置,可以在自由选择是拿补偿还是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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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农村自留地使用权的规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2一、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谓8000元购买自留地,并非取得自留地的所有权,而是取得使用权; 二、你们已支付8000元取得自留地的使用权,你们可以使用该自留地; 三、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组织按照政策规定分配给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是属于农村家庭的一种副业,利用剩余劳动力,来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从实质来看,农村的自留地是属于农业用地,而不是属于建设用地,同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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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制度的权属规定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根据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农民只有自留地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能擅自用作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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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留地属于个人还是国家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当事人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进行适当调整,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可。《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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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自留地,法律怎么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1城市户口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自留地。因为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财产。但是自留地上的财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子女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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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自留地和自留地的界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2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自留地在1991年(第二次土地调整)之前,和责任田性质是不同的,但,随着近年来农业税的取消,自留地的权属方面,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