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管制条件是什么,解除管制的条件又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4 18:30:42 483 人看过

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来监督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也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在执行管制时,执行机关应当向犯罪分子所在单位或者所在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该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管制的期间长短、对犯罪分子的要求等。

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时间到期的,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一、判处管制条件是什么

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

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2、人身危险性较小。

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管制特征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什么是m监管条件?
    监管条件m是代表进口商品检验,指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工作。包括两种形式:1、进口商品的贸易关系人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按照贸易合同及有关标准,在货物装运前,或货抵目的港、或用货地后,对进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残损情况等进行检验鉴定;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由商检机构或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对进口商品进行强制性检验。海关监管条件的含义是什么一、含义及特点入境货物通关单是国家对实施进境检验疫的货物许可进境的证明。二、适应范围自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境检验疫的货物,正式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三、写作提示1.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另文下达)范围内的进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验放。2.美国、日本输华货物入境时,进口商须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
    2023-07-08
    172人看过
  • 废除管制的依据是什么
    (一)管制的存在不利于刑罚体系的协调性管制是限制罪犯一定期限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在主刑中是最轻的刑种。它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自由刑,期限也是较短的,但是其期限却比其更种的拘役要长。因为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1年。根据拘役1日折抵管制2日的规定,将管制折算为拘役的刑期后还是比拘役的起点刑期和最高刑期要长。(二)实践中管制适用的比较极低虽然目前刑法有80多个条文、110多个罪名规定了管制,约占罪名总数的1/4,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管制适用的比较极低。据2003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的数字,2003年全国法院给予刑事处罚的共计730355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的有134927人,占18.47%;判处管制的有11508人,占1.58%;单处附加刑的有14275人,占1.95%据2004年全国法院司法统计公报的数
    2023-06-11
    423人看过
  • 适用管制的条件都什么,适用管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适用管制的条件有: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人身危险性较小。适用管制要注意的方面有: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一、刑罚中的管制是什么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
    2023-03-12
    222人看过
  • 什么是管制拘役,管制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管制拘役,管制拘役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拘役和管制的概念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
    2023-06-19
    397人看过
  • 移送管辖条件有哪些,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一、移送管辖条件有哪些(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
    2023-06-03
    76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是管制的必要条件?
    管制是不一定需要三个担保人的。我国的刑法对于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要不要担保人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只要管制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的,是不需要担保人的,司法实践中,可能各地做法会存在差异。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进行关押,但是限制其一定的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人员可以出国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是不能出国的,只有在刑期执行结束后才能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2023-07-01
    4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被判管制的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对于罪行较轻、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的犯罪分子,一般会被判处管制刑罚,也就是该罪犯的一切活动都会被有关部门监督,在接受管制期间需要参加劳动和教育改造,但不予关押。那么管制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 管制的一般适用情形包括: 第一、罪行性质轻、危害小的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如初次打架、寻衅滋事
    • 管制解除的条件? ? ?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05
      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和生产;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执行时间到期的,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 解除管制一般有什么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8
      解除管制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便应由执行机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 无被执行人的解除管制的条件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12
      1、解除管制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便应由执行机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
    • 犯罪分子判处管制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3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