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11:05 72 人看过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般来说,债务人对于自己负担的债务,应当以其全部财产负履行义务,也即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为其债务的总担保。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变卖债务人的财产,以其价金清偿债权。债权不具有排他性,因而对于同一债务人,不妨有同一内容或不同内容的数个债权并存。对于同一债务人,可能发生负债超过其财产总额的情况;而一切债权都处于平等地位,其间并不发生顺位(次序)的问题。同一债务人的数个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都平等享有权利:如果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总债权时,就要依各债权人的债权额按比例分配,债权人的债权就可能得不到完全清偿。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债权也不具有追及性,在债务人让与财产于他人时,该部分财产即失去担保的性质,因而可能发生债务人以让与财产的行为而致损害于债权人的结果。可见,即使债务人现实有充分的财产负担债务,但债务人可随时增加债务额;又可随时让与财产于他人,债权人仍有债权得不到清偿的危险。债权人为避免这种危险,乃依靠特别担保方法保障债权。这种特别担保方法有人的担保、物上担保、金钱担保三种。对人担保就是保证,金钱担保指的是定金。物上担保,即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供履行债务的担保,不论债务人是否负担其他债务,也不论债务人是否将此担保物让与他人,债权人对此担保物得优先直接行使其权利,以之供债权清偿。这即是担保物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担保物权相关文章
  • 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是什么
    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一财产存在着冲突的担保物权,这种冲突,主要体现为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冲突,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冲突。在解释担保物权竞合之前,首先必须解释何为担保物权。所谓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之清偿为目的,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之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立的一种定限物权。由此可见,所谓担保物权系为保证债务履行而于他人财产或权利上设定的权利,因此,其实现必然不能由权利人一人主张即可实现,这是由于担保物权的定限性和他物权性所决定,因此其实现较自物权相比要受到一定的约束。担保物权人在实现担保物权时,不能无条件对抗其他权利人。其原因在于担保物权常常不能完全符合物权之“一物一权”的原则,“一物数权,数物一权”的现象颇为平常,各担保物权人之间的权利常有冲突,任何一方的权利得以行使均要与它方权利人的权利相对抗方得实现。因此,就产生了担保物权的实现的冲突问题。而所谓的担保物权的竞合,即是指担保物权冲
    2023-04-13
    472人看过
  • 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是什么
    在解释担保物权竞合之前,首先必须解释何为担保物权。所谓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之清偿为目的,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之特定物或权利上所设立的一种定限物权。由此可见,所谓担保物权系为保证债务履行而于他人财产或权利上设定的权利,因此,其实现必然不能由权利人一人主张即可实现,这是由于担保物权的定限性和他物权性所决定,因此其实现较自物权相比要受到一定的约束。担保物权人在实现担保物权时,不能无条件对抗其他权利人。其原因在于担保物权常常不能完全符合物权之“一物一权”的原则,“一物数权,数物一权”的现象颇为平常,各担保物权人之间的权利常有冲突,任何一方的权利得以行使均要与它方权利人的权利相对抗方得实现。因此,就产生了担保物权的实现的冲突问题。而所谓的担保物权的竞合,即是指担保物权冲突的解决。有学者为担保物权的竞合下如下的定义:担保物权的竞合,亦称物的担保的竞合,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
    2023-06-01
    105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二)、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是传统民法上典型的物权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其特征在于: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第三,担保物权支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属于物权的一种,与一
    2023-06-01
    228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点有哪些(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债的形式发生的公民、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频繁,保障债尤其是合同之债的履行,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商品流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二)、担保物权的特点1、物上代位性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2、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
    2023-04-13
    438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1.概念和成立条件(1)概念: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存在不同种类的担保物权,此时应以何类担保物权的效力优先的问题。即物上担保权的冲突。(2)担保物权竞合的成立条件须同一标的物上同时存在数个不同种的物上担保权;须各个担保物权人不为同一人。2.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但是协议生效的抵押权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质权的效力应优先于抵押权。3.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4.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谁占有,谁优先。
    2023-06-08
    177人看过
  • 担保物权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概念,是指为了确保特定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动产、不动产或某些权利为客体而设定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权利人有权就该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一种限制物权。担保物权的特征:1.担保物权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限制物权;2.担保物权限制了债务人或第三人对担保标的物的处分权;3.债权人享有对担保财产的换价权。为确保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既能得以实现,实体法上进一步赋予了担保物权具有换价(或变价)的权能;4.负有担保物权的债权先于无担保的债权而受清偿。二、对担保物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在《民法典》中,对担保物权有这些规定: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
    2023-05-06
    45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 担保物权的基本性质仍属对担保物的支配权,而不是请求权;担保物权所具有... 更多>

    #担保物权
    相关咨询
    • 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债的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如抵押权、留置权。二、担保物权的特征担保物是传统民法上典型的物权形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担保物权制度的目的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其特征在于:第一,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第二,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
    • 担保债权的概念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债权担保】担保债权有关概念担保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
    • 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是一个概念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
      担保物权属于所有权,用益物权属于使用权。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用益物权优先于担保物权。
    • 物权的概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1
      物权是从大陆法系德国法引进的概念,泛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物进行管领、支配的权利。按照目前中国大陆教科书的的介绍,物权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所有权是最全面最完整的完全物权,具有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无限追及在内的等等权能。是物权制度的核心。其他物权都是所有权根据权能不同的衍生和附属。在现今世界范围来看,并非所有国家的法律都存在严格的“物权”概念,对物进行利用的权利的地位也并非一定是所有权的附属。
    • 物上担保人的概念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0
      物上保证人(也称物上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顺利建立债权债务关系而提供担保物的第三人,所以也称为第三抵押人。债务人不能如期清偿债务,物上保证人提供的担保物便会作为担保物权实现的标的予以折价、变价或拍卖。这就是物上担保人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