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加处罚款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5 17:53:39 486 人看过

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加处罚款:1、缴纳罚款,正常情况下需要持交警出具的纸质罚单才能缴纳的。如果网上缴纳的话,可以凭处罚决定书上面的编号进行缴纳的。2、按现行规定,纸质罚单需要到违章所在地的银行缴纳罚款的。过期未交,会产生滞纳金的。如果是电子眼拍到的违章,可以异地缴纳的。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其他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驾驶证号:

驾驶证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事人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_分,在________________实施_______________违法行为(代码__________)。

以上事实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证据证明。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规定,决定给予:

罚款_______元持本决定书在15日内到_______________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逾期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记12分。

暂扣驾驶证_____月驾驶证是否转递:是否

吊销驾驶证

当事人不服处罚决定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在60日内向________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3个月内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

当事人签字: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条各级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可以作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证照的行政处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交通部直接设置的管理机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直接设置的管理机构依法可以作出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直接设置的管理机构的下设机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决定,依法可以作出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对涉外、涉台、涉港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权限,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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