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日期:2016年11月30日起
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地问题。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的确定原则是: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一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计算在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曾经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为当时工作地的视同缴费年限;在多地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分别计算为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
2.缴费信息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由于各地政策或建立个人账户时间不一致等客观原因,参保人员在跨省或跨市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转出地无法按月提供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或者提供的1998年1月1日之前缴费信息无法在转入地计发待遇的,转入地应根据转出地提供的缴费时间记录,结合档案记载将相应年度计为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相应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但不重复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
3.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管理。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地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前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的,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性质不予改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按照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规定全额转移。
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期间再次跨省或跨市流动就业的,封存原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关系。
4.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转移。
跨省或跨市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5.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处理。
《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
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6.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后,安置地应为其办理登记手续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年限计算为安置地的实际参保缴费年限。退役军人跨省或跨市流动就业的,其在199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间的退役养老保险补助,转出地应按11%计算转移资金,并相应调整个人账户记录,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统筹基金,仍按缴费工资的12%转移。
7.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或跨市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
城镇企业成建制跨省或跨市转移,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市政府主导下的规模以上企业成建制转移,可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或根据两市协商,合理确定方案,妥善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8.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归集责任。
跨省或跨市流动就业人员未在户籍地参保,但按国家规定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待遇领取地为户籍地的,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户籍地,并核发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济南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410人看过
-
四川新规方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事项
190人看过
-
西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封存转移流程
436人看过
-
济南养老保险转移流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
426人看过
-
南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怎么办
88人看过
-
职工辞职养老保险转移到新单位的注意事项
95人看过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
一级职工跨省转移养老保险新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30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
-
济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办理程序规定,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5⑴属省外转入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按照当地政策转入相关养老保险基金。单位经办人首先到我办领取基本养老金关系转移联系函,然后持转移联系函到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的转移。转入时,单位经办人须持转移单到我办财务处确认转移款项,再到我办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⑵属省内转入的,办理手续一样,只是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个人账户
-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转移到新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中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8不能。2014年2月24日,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以人社部发〔2014〕17号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
-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相互转移吗,如何转移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21可以相互转移。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
-
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吗,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江苏在线咨询 2024-03-20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异地转移办理流程:1、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2、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3、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的办理时间最多为15日,也就是说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可在45日内完成。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暂行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参保者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