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27:11 478 人看过

东建[2004]69号

(东莞市建设局2004年8月27日颁布实施)

各镇(区)规划建设办公室:

根据省建设厅《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办法》(粤建管字[2003]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的考核工作将于今年10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请按考核办法的要求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附表:《2004年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考核时间安排》

东莞市建设局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东莞市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以下简称镇区安监组)的管理,推动镇区安监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依法监督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建设局委托市安监站负责镇区安监组具体的考核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报市建设局审定。

第三条

考核不合格的镇区安监组,不得开展监督业务。

第四条

镇区安监组每2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年镇区建设管理工作年终评比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镇区安监组应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

镇区安监组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经当地政府批准设立,并受镇区规划建设办委托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业务。

(二)具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已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手册》,并建立下列基本管理制度:

1、各岗位责任及考核制度;

2、安全监督登记制度;

3、施工安全评价制度;

4、安全监督工作月报、季报制度;

5、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网管理制度;

6、安全监督工作档案制度;

7、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制度;

8、廉政建设制度;

9、信访制度。

(三)质量、安全监督组宜分开设立,对质量、安全监督合为一体的监督组,必须指定专职主管安全监督的负责人。

(四)镇区安监组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或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五)镇区安监组应设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由具有相应工程类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六)安监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一年以上,或具备中专学历并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工作四年以上。安监员应取得省建设厅核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七)镇区安监组持证上岗的专职安监员人数不少于机构总人数的70%。各类专业人员结构比例合理,土建、机械、电气专业的比例一般为2:1:1,其中机械、电气专业各不少于1人。

(八)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设备能满足安监工作的需要。

第三章

考核的程序与要求

第六条

镇区安监组应向考评组提供以下资料:

(一)镇(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文件;

(二)工作管理手册及有关制度;

(三)在职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监督员证、职称证、学历证明);

(四)在建和竣工工程的监督档案。

第七条

镇区安监组的考核按以下程序和内容进行:

(一)按本办法第五条审查安监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检查管理手册各项内容执行情况和监督工作的运作情况;

(三)随机抽查安监员的业务知识;

(四)随机抽查在建和竣工工程的监督工作情况和监督档案。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处理

第八条

镇区安监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第七条所列内容全部通过考核的为“合格”;第七条第(一)项通过考核,第(二)、第(三)、第(四)项其中一项以上(含一项)为基本通过考核的为“基本合格”;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镇区安监组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完毕后再行复查;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镇区安监组,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并重新考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2004年镇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组考核时间安排

10月11日(星期一)

谢岗镇

樟木头镇

10月12日(星期二)

清溪镇

凤岗镇

10月13日(星期三)

黄江镇

塘厦镇

10月14日(星期四)

大朗镇

寮步镇

10月15日(星期五)

东坑镇

横沥镇

10月18日(星期一)

企石镇

桥头镇

10月19日(星期二)

常平镇

茶山镇

10月20日(星期三)

石龙镇

石排镇

10月21日(星期四)

高埗镇

石碣镇

10月22日(星期五)

望牛墩镇

中堂镇

10月25日(星期一)

麻涌镇

洪梅镇

10月26日(星期二)

虎门镇

长安镇

10月27日(星期三)

沙田镇

厚街镇

10月28日(星期四)

道滘镇

万江区

10月29日(星期五)

大岭山镇

东城区

11月1日(星期一)

莞城区

南城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2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学历相关文章
  • 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平安拆迁”考核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根据《关于开展城市房屋平安拆迁项目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宁房拆[2004]138号)的要求,现将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平安拆迁”考核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明确相关规定,对照考核细则,查纠存在问题,推进平安拆迁活动的顺利展开,为创建“平安江苏”、“平安南京”作出努力。随本通知下发《央视拆迁安置案例》光盘,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收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拆迁实施行为,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附件:1、《关于印发“平安拆迁”考核细则的通知》2、《央视拆迁安置案例》(之一)、(之二)、(之三)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房(2004)245号关于印发“平安拆迁”考核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各拆迁实施单位:根据“平安江苏”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为进下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
    2022-04-29
    383人看过
  •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了保证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杜绝劣质钢筋流入本市建设工程,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钢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本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泥制品和砼构件生产企业、钢筋加工企业等钢筋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采购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钢丝、钢棒和钢绞线)产品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二、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钢筋质量验收制度,核查《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标牌、表面标志及其标示内容的一致性,并在《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账》(以下简称《综合台账》)中予以记录。使用单位应当收集并保存产品标牌。产品质量证明书应当是原件,复印件必须有保存原件单位的公章、责任人签名、送货日期及联系方式。使用现场的钢筋应按产品规格分开堆放,并清晰标明生
    2023-04-22
    174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州、深圳市,各地级市,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原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省政府《广东省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管理办法》,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五月四日广东省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原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省政府《广东省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管理办法》,为公正、科学地对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指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监察,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劳动行政部门"三同时"监察的对象是:1.建设单位是否要求项目设计单位编写《劳动安全卫生编》的行为;2.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对项目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的行为;3.设计单位是否做到
    2023-06-10
    413人看过
  • 关于转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下发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决定自2006年10月10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活动。现将《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转发给你们,供各地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工作中借鉴。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二○○六年十月二十日附: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针对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为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减少现场事故发生频次,提升工程现场综合监管水平,特制订建设工程现场安全质量强势监管综合整治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动力,以确保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有效受控为宗旨,集聚建筑建材业资
    2023-04-22
    110人看过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金华市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二00二年一月十一日金华市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市政府年初下达的《金华市2001年度工业园区建设任务书》要求,为激励先进,加快发展,特制定金华市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二、考核内容和标准1、新开发面积(20分)。(1)“五通一平”面积达标(完成土地平整及给排水、电力、通讯、污水管网铺设,道路硬化达70%以上),得10分,每增加或减少10%增减1分。(2)出让土地面积达标(园区与企业已签定出让合同,并收缴一定比例的土地款),得10分,每增加或减少10%增减1分。2、基础设施投入(20分)。当年基础设施投入总额达标,得20分,每增加或减少5%增减1分。3、新进区企业(2
    2023-06-10
    178人看过
  • 安徽省建设厅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申报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建委,合肥市建管局: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工作是建设部安全生产“十五”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等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规程的重要手段,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及《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措施。为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的创建工作走向深入,树立一批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带动我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全面开展,全面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树立建筑行业良好形象,我厅决定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工程)创建活动。现我厅组织制定了《安徽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
    2023-04-22
    428人看过
  • 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煤矿安全监察员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执法监督,是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内部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包括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下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本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所属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第三条执法监督应当遵循监督与促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做到自我纠正、自我规范、自我提高,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的目的。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察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工作内容,加强制度约束。第五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执法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执法监督工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明确执法监督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专(兼)职人员。设立有分
    2023-12-03
    325人看过
  •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检测行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部第141号部长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市建设和交通委沪建研(2004)41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市建管办沪建建管(2005)1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检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工程检测业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建设工程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不得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类型检测项目委托多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2、检测机构从事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应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证书和检测机构能力评估认可证书,不得超越检测资质和能力认可范围从事检测活动。3、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由委托方及时将合同信息登记到检测行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www.shcetia.com)后,携带登记单、合同副本到检测行业信息管理中心
    2023-04-22
    471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切实加强我市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坚决遏制施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发生,扭转当前施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加大施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力度,结合当前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特进一步提出如下措施:一、强化施工安全生产,落实建设各方责任1、施工单位是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系统,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办理有关申请批准手续,加强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3、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情况重点监督,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处理。二、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监督组织机构1、市和区县建委应进一步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大
    2023-04-22
    115人看过
  •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7-15【实施日期】2007-7-15【发布单位】【文号】青建质监字[2007]5号各科室: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方便群众、维护消费者权益,公正快捷地处理质量投诉,切实落实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市建委《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一、受理范围1、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以下简称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竣工验收后并不超过保修期限范围内发生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均属投诉范围。3、下列情况不属于质量投诉受理范围:(1)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2)对已经或者应
    2023-04-22
    226人看过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银政办发〔2007〕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现将《银川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七年五月九日银川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市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签订的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考核工作遵循的原则(一)权责一致,评价内容紧扣职责;(二)求真务实,评价标准科学规范;(三)客观公正,评价结果真实可靠;(四)注重实效,奖优罚劣以评促管。通过考核,促进各县(市)区、各部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第三条考核范围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层级考核。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
    2023-06-07
    201人看过
  •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一、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二、本规则适用于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全评价机构的考核管理。三、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分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定期考核是发证机关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的固定周期性考核。不定期考核是发证机关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的随机性考核。发证机关对于承担并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后该企业发生了事故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重
    2023-06-09
    109人看过
  • 关于印发《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审组织第三章评选范围第四章申报办法第五章工程考核第六章工程评审第七章奖惩第八章附则各辖市、区建设局,各驻常办事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现将《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表:1、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2、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申报表(略)3、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申报汇总表(略)4、常州市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略)二○○四年九月六日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评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促进施工企业提升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使建筑工地成为城市文明的“窗口”,进一步规范市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常州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以下简称市级文明工地)的申报和评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市级文明工地实行自愿申报,每半
    2023-06-10
    73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计委、规划委、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二00三年三月二十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制止工程款拖欠,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价款支付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价款支付”(以下简称价款支付),是指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承包单位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单位按照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行为。第三条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就价款和支付方式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作出具体明确的约定,并应遵循诚实信用
    2023-04-22
    45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学历
    词条

    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教育和技能训练的学习经历。根据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学历教育包括以下形式: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等。... 更多>

    #学历
    相关咨询
    •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第2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05
      本办法所称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属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
    •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11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组织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培训工作。考核程序、评价以及具体实施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细则。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档案。
    •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4
      施工单位从事铁路建设工程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依法取得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且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铁路施工业务。
    • 关于印发盐城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1
      风景名胜资源,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的山河、湖海、地貌、森林、动植物、化石、特殊地质、天文气象等自然景物和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地、历史遗址、园林、建筑、工程设施等人文景物及其所处环境和风土人情等。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区域。
    • 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56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30
      民用核设施营运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其核设施建造许可证或者核设施运行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二)对不能按照质量保证要求证明质量受控,或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毕的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