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与商法的关联性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9:22:17 260 人看过

(一)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经济法一词是由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Morelly)在其1755年出版的《自然法典》一书中首次加以使用,主要是用来表述某种经济运行规则。法律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德国学者李特尔(Ritter)在1906使用的,其其主要目的是用来说明与世界经济有关的各种法律。经济法出现后,国内外理论界对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范仍是众说纷坛,莫衷一是,但基本观点认为:从法自身的发展来看,经济法是政治法和市民法的补充和必然产物;从经济法的本质来看,经济法为国家对经济干预之法.从经济法与商法及行政法等部门法的关系来看,经济法应位于商法与行政法之间,它与商法分享对经济事务的调整,与行政法分享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笔者认为,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调节体制缺陷、弥补和矫正遭到破坏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而进行的以经济性手段为内容的强制性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作用机理在于通过国家的强制性手段,保障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外部条件和环境符合市场的要求,并克服市场调节机制本身所隐含的缺陷。在性质上经济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作为社会法的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调整目标上具有单一性。经济法律体系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其首要目标,强调的是社会本位和社会利益至上。经济法体现的既不是私人意志也不是国家意志,而是社会公共意志;经济法保护的也不是纯粹的私人利益或建立在统治阶级意志基础上的国家利益,而是以全体社会成员作为受益主体的社会公共利益,这种社会公共利益带有普遍性和公共性。

2.调整内容上具有经济性。经济法的调整既不能通过对被调控主体进行人身惩罚,也不能对被调控主体进行道德惩罚,而只能用经济手段,通过经济引导、经济惩罚、经济制裁、经济激励等手段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引导和规制。

3.调整手段上具有多样性。经济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既可以通过规制手段将市场主体的行为限制在市场所许可的范围内,也可以通过引导性、促进性规范为市场主体的行为指明方向,并促成社会总体经济目标的实现;对有害于市场运行的一些行为则通过矫正性规范和制裁性规范进行强制性矫正和救济,使之符合社会总体利益的要求。

(二)经济法与商法的区别。由于调整范围、立法目的上有诸多不同,因此商事法和经济法在有关部门的法律理念、法律机能上也是明显不同的。商法以个别经济主体的利益为基础,主要调整的是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经济法则以社会经济利益为基础,着眼于整体经济利益的协调和保护,即着重于所有商事主体利益的全局性调整。因而,商事法和经济法应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域而存在。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法和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不同。商法主要调整的是商人之间的以平等性为特征的的社会经济关系;经济法则调整的是国家与公民、国家与企业(商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主要体现为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纵向关系。

2.商法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内容不同。商法主要规定的是商人和其他经营者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商事交易行为规则和行为后果等,这些内容反映在法律上即为公司法、票据法、信托法和保险法等法律制度。经济法主要规定了商事活动中商事主体的竞争行为规范、竞争规则以及政府如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进行调整,以维护正常的经济运行环境和运行条件。反映在法律上则为计划法、投资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生产振兴法、消费者保护法以及资源法等等。

3.商法和经济法的作用内容和作用基点不同。商法的作用内容和作用基点是确认和保护商人的(经营者)合法地位和利益,侧重于保护作为商人的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平等利益关系,以满足商人的营利性要求。经济法的作用内容和作用基点则是平衡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利益矛盾,其作用内容侧重于社会的整体经济生活和社会的整体经济利益。

4.商法和经济法的法律性质和法律理念不同。商法是属于具有公法因素的私法,其中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等法律理念被侧重于从法方面来理解和阐释。即强调个体的自由,个体之间的平等,个体相互关系的公平以及个体行为的效益和安全。经济法是具有私法内容和公法内容的社会法,自由、平等、公平、效益、安全、秩序等一些法律的基本理念,被侧重于从社会的角度去理解和阐释,强调社会整体效益和交易安全。

(三)经济法的内容和体系。所谓法律体系,是指基于客观存在的同种类调整对象之间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而形成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或者说是基于相同的调整对象基础而形成的具有密切内在逻辑联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系统结构。正是基于经济法是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法的基本认识,所以我们认为经济法可以而且也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调整内容主要应当包括市场条件保障、市场行为矫正、市场行为引导和市场行为促进四个方面。

1.市场条件保障法。市场的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完备的市场条件,为市场条件提供有效法律保障是经济法的最基本作用之一。经济法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市场建立条件保障、市场运行条件保障和市场延续条件保障。

(1)市场建立条件保障法。市场的正常运行既有赖于各项内外部条件的综合作用和有效配合,同时也要求市场必须按其自身的内在要求和规律进行组建,要求市场建立的基础必须格外稳固。市场条件保障法主要包括应以下内容:市场体制的构建法;市场准入法;市场主体资格授予、剥夺和监控法(典型的如《商业登记法》)。

(2)市场运行条件保障法。市场的正常运行必须有赖于良好的内外部条件的保障。这些保障条件主要包括:市场公平条件保障法,即利用法律手段为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创造公平外部环境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包括税法、价格法、公平交易法等;市场秩序维护法,即通过法律手段对各种有害于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强制性矫正的一些单行法规和具体法律规范,典型的如《市场秩序法》;市场限制条件法,即国出于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而对市场主体的一定行为进行限制或管制,典型的如食盐专卖法、烟草专卖法、外汇管制法、对外经济贸易管制法等。

(3)市场延续条件保障法。主要内容包括:可持续发展法,即环境、人口和自然资源协调发展法;弱势群体保护法,主要包括劳动法、工资法、劳动报酬法、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障法和社会保险法等;市场客体合理利用法。

2.市场行为矫正法。出于追逐最大限度利润的动机,市场主体的行为往往有一种强烈的利己主义倾向,并会以牺牲他人或社会利益为代价而求得个人利益的实现。经济法在这方面的主要作用就是利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市场主体的逾常行为或有害行为进行矫正。这方面的主要法律就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

3.市场行为引导法。经济法在这一领域中的主要作用是:在对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及其趋势的充分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经济预测、经济计划等方式,为市场主体的行为设定一定的目标和提供一定数量可供选择的行为空间,并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其主要内容包括:国民经济计划法、经济协调发展法、综合开发规划法、城镇与乡村规划法、产业政策法等法律和法规,同时应辅之于大量的政策性指导规范,如国家鼓励发展或限制发展专业目录等,共同保障市场主体的行为符合社会整体利益的需要。

4.市场行为促进法。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除了有赖于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之外,国家对市场主体行为的有效引导和积极鼓励同样是必不可少的。经济法在这方面的主要作用是通过经济振兴法为国民经济的振兴和发展提供必要法律手段;通过内资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和投资鼓励法,鼓励国内外资产拥有者积极进行投资行为;通过欠发达地区经济促进法和欠发达地区工业开发促进法,提升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以求得整个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通过移民鼓励法大城市人口控制法调整不合理的人口布局;通过产业再配置促进法对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进行重新规划和调整;通过就业促进法减缓或解决日益严重的显性失业和隐性失业问题;通过出口补贴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积极鼓励出口,努力提高本国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通过竞争促进法,强化市场主体的竞争意识、加大市场的竞争烈度,提高社会整体的竞争能力和竞争水平。通过制定农业调整法、农村振兴发展法改善农村的不合理生产结构,加速农村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

经济法关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什么?

经济法关于偷税漏税的处罚是:

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5.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本罪犯罪人相勾结,构成本罪共犯的,应当从重处罚。

7.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2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垄断行为相关文章
  • 征信成本与酒驾行为的关联性分析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影响申请办理出国签证。醉酒驾驶已经被列入刑法,会给当事人留下案底,因此会影响政审的通过。而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否则拒签。酒驾行为有哪些危害(一)酒驾对操作能力的影响: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动笨拙,反应迟钝,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纵车辆。(二)酒驾对视觉能力的影响:饮酒后会使人的视野减小,视像不稳,色觉功能下降,导致不能发现和领会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三)酒驾对心理能力的影响:喝酒的人,大都觉得少喝点,或者自我感觉“良好”就没事,其实不然。喝酒后,在酒精刺激下,感情易冲动,胆量增大,过高估计自己,具有冒险倾向,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往往做出力不从心
    2023-07-05
    357人看过
  • 结婚年龄与婚姻有效性的关联分析
    不到结婚年龄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双方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双方可以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达到法定婚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结婚年龄不到生孩子罚款多少?结婚年龄不到生孩子罚款多少,依据人可以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于未婚早育应当征收2千元到一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对于城镇居民违反计
    2023-07-07
    85人看过
  • 分析逃逸行为与致死结果的关联性
    判断一行为是否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首先要看这一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如果该行为不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当然谈不上因逃逸致人死;如果该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则需要进一步分析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判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关键所在。如果死亡结果与逃逸行为无关,即无论行为人逃逸与否、救助与否,均不影响被害人死亡。则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只能按一般交通肇事后逃逸处理;如果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因为行为人逃逸,致使受害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造成的,则应认定行为人因逃逸致人死亡。肇事逃逸量刑如何确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3-07-08
    107人看过
  • 离婚财产分割与债权债务的关联性分析
    离婚后夫妻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有什么关系离婚财产分割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原则,并照顾妇女和儿童,抚养权的分割应当坚持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对于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
    2023-07-07
    134人看过
  • 开发商与认购书的合法性分析
    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被视为预约合同,在开发商不交付时,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按照预约合同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请求对方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因此,对于购房者而言,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在法律上具有合同性质。签订《房屋认购书》买房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现在售楼过程中的**惯性做法,但签《房屋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签约的必要前提,因为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所以在你签订认购书后,也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然而房屋认购书又具备怎样的法律效力,范本又将怎么样写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2023-07-06
    405人看过
  • 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公司法属商法。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经济法包括: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拍卖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环境保护法等。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商法属私法,经济法属公法。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商法以企业为核心,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殊性1.经济法与民法在调整对象上的主要区别。经济法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经济关系有明显的不同,其基本特征为:第一,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第二,它必须以国家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第三,不必等价有偿;第四,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民法调整民间社会经济关系。所谓民间社会经济关系,是指民间社会的自然人和法人从事经济活动,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
    2023-07-18
    53人看过
  • 产品责任的法经济分析
    产品责任(prodctliability)是侵权法的一个部分。随着工业技术和现代化的发展,现代民用产品,如家电、汽车、电脑等,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对这些产品的广泛需求,又使得它们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纵观经济的发展,我们会发现,产品责任的认定,是随着经济发展各个阶段而变化的。通常,在经济发展初期,为了鼓励新技术的发展,同时也是经济发展本身的需要,产品责任认定大多偏向过失责任认定(negligentliability),即在产品侵权案件的裁定中,除非证明产品设计存在过失,同时消费者自身在使用或操作产品过程中无过失,法院一般裁定产品生产者不承担侵权责任。在这样的裁定中,由于法院将一个十分困难、十分昂贵的举证责任分配给力量薄弱的个体,无异于传递给产品生产者一个信息,那就是:在生产过程中,只需考虑市场供需关系,而不必考虑产品的社会外部性(externalities)成
    2023-06-08
    232人看过
  •  投资与合伙的区别:从法律关系与经济收益角度分析
    投资是指向一定领域的目标物投入资金和实物货币等价格的经济行为,合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集团合作经营共同事业。投资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而合作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在中国国内设立的营利性组织。投资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特定经济主体为了预计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和资金附加价值,向一定领域的目标物投入足够的资金和实物货币等价格的经济行为。合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集团,发挥各自的优势,一起做能带来经济利益的事情。不同之处在于投资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前者通过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获得一定的利润。后者是通过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合作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在中国国内设立的,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作经营,共享收益,共享风险的营
    2023-10-29
    179人看过
  •  有关经济犯罪累犯刑罚的法律法规分析
    这段内容讲述了经济犯罪累犯的处罚标准。根据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累犯将按照相应的刑罚标准从重处罚。对于一般累犯,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经济犯罪累犯将会根据所犯罪行的严重程度,按照相应的刑罚标准进行从重处罚。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经 济 犯 罪 累 犯 处 罚 规 定经济犯罪累犯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犯有多次经济犯罪行为,且每次犯罪行为均与前罪有关联的犯罪分子。对于这类犯罪分子,我国刑法采取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经济犯罪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刑
    2023-09-07
    81人看过
  • 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与保险市场发展的关联分析
    资产证券化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最早应用于美国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至今,资产证券化在欧洲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其业务包括汽车、船舶、贷款应收款、信用卡应收款、消费品分期付款以及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收费等众多领域。亚洲金融危机过后,资产证券化在新兴市场国家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对中国而言,资产证券化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其业务的拓展正处于一系列的探索和尝试阶段。本文试图探讨资产证券化在中国保险业中的应用。资产证券化的投、融资功能资产证券化是以资产未来的现金流为支撑,在资产市场上发行证券以实现融资及对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与重组的一种技术过程。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工具,它以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为基石。在资产证券化的过程中,通常由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将预期可以获得稳定现金收入的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然后将其转让给特设机构,特设机构以该资产预期产生的现金流为担保,经过
    2022-04-30
    271人看过
  •  经济法中的竞争条款分析
    竞争法是经济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保护商品交换中的竞争关系,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其中包括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这些法律规范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为核心内容,旨在预防和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法中的竞争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等。竞争法是指以商品交换中的竞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以保护竞争为主旨,并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核心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竞争法范畴及目的竞争法是一种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范畴包括禁止垄断、防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公平竞争等。其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竞争法对禁止垄断的规定包括维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协议和垄断定价、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这些规定旨在防止市场中的少数企业垄断市场,从而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促进消费者利益
    2023-08-20
    233人看过
  • 侵权与违约的经济学分析
    「内容提要」任何社会都存在侵权和违约,违约也是一种侵权。现代市场经济的有效性不在于消除侵权和违约,而是从效益最大化出发来认定侵权和违约的责任归属及其大小,并对侵权和违约提供一套完整的补救或赔偿制度。对侵权的补救常常采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对违约的补救则常常采用补偿性赔偿原则。但考虑到存在一种有效违约,因此对违约也必须辅之于惩罚性赔偿原则。由法律认可的对违约的赔偿方式有三种:一是由契约双方指定赔偿额;二是法律补偿;三是衡平救济。第一、三种方式对于保护契约当事人的权利是非常有效的,但容易造成一定程度的效率损失;第三种方式成本较低,但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却不总是有效的。「正文」一、侵权、违约及责任侵权和违约在现行法律上被视为两种不同的行为。侵权(tort)在法律上的专门涵义是:一种发生在无合同(契约)关系当事人之间的、违反公共行为规范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彭万林,1994)。贝勒斯(M.D.Bayles)
    2023-06-08
    131人看过
  • 2022年犯罪与经济纠纷的关联
    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区别: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犯罪是指在商品经济的运行领域中,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国家管理制度、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照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一个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一个是严重侵害社会的行为,他们承担责任的方式不一样,这两者如果不加以区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经济纠纷跟诈骗的区别诈骗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的手段骗取或利用受害人的无知而骗取其财物。而经济纠纷则是双方发生经济方面的纠纷,是一种法律上的民事行为纠纷。双方的核心差异是主观目的与客观手段:诈骗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而经济纠纷不是;客观手段中,诈骗采取的是欺骗或隐藏事实的手段,而经济纠纷是正当行为。
    2023-07-07
    139人看过
  • 合同真实性与法律效力的关联性
    合同内容不真实是否有法律效力取决于: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合同内容要合法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劳动合同是表明工作关系以及维权最重要的凭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劳动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包括工作内容、薪酬
    2023-07-04
    297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行为是一种违反竞争法规定的行为,其目的在于扩张自己的经济规模或形成对自己有利的经济地位。 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更多>

    #垄断行为
    相关咨询
    • 对经济风险的收益与成本敏感性的分析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企业的盈余能力和现金流量取决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销售量、以及各项费用,这些因素代表了企业竞争力。需求的价格弹性是决定企业盈亏对汇率变动敏感程度的另一重要因素。影响:价格与销售数量的变动取决于决定价格的币种与需求弹性。如果企业产品的价格是由本币决定的,那么在本币与外币的汇率发生变动时,产品的本币价格将保持不变,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不会受到直接的影响,但是以外币表示的出口价格会由此而发生变动。如果外币价格降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9
      1、不安抗辩权。r2、违约责任。r3、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该通知的内容包括中止履行的意思表示和指出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的合理期限r4、在后给付义务人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此处所谓适当担保,既指设定担保的时间适当,更指设定的担保能保障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至于担保的类型则在所不限,可以是保证,也可以是抵押、质押等
    • 终止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概念分析与适用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3
      劳动合同终止,在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从立法文义上可以明确说明,劳动合同期满属于自然终止,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属于事实终止。一般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在实务上可以是: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而工作任务结束就产生了终止条件等。在民法上,这种属于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当所附的条件成就时候行为就发生法律效力。
    • 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关系与区别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0
      经济法体系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关系为经济法的体系构成主要取决于其调整对象。经济法体系首先可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大部分,从而形成一个基本的二元结构。
    • 经济风险的收益和成本的敏感性分析方法中有哪些关键的因素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企业的盈余能力和现金流量取决于原材料和产品价格销售量、以及各项费用,这些因素代表了企业竞争力。需求的价格弹性是决定企业盈亏对汇率变动敏感程度的另一重要因素。影响:价格与销售数量的变动取决于决定价格的币种与需求弹性。如果企业产品的价格是由本币决定的,那么在本币与外币的汇率发生变动时,产品的本币价格将保持不变,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不会受到直接的影响,但是以外币表示的出口价格会由此而发生变动。如果外币价格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