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地产抵押?如何进行房地产抵押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35:14 345 人看过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房地产抵押,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办理。

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0: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房地产还在抵押,能不能抵押
    房产还在抵押,能抵押吗?房产证抵押后,并不意味着不能居住和使用。即使从严格意义上讲,房产抵押后,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仍然是当事人的,但当事人必须注意其完整性,努力维护其完整价值。因此,在按揭房仍然可以申请贷款。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自受理登记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登记。否则,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其他权利,抵押人领取。并向抵押权人签发了《房屋其他权证》。预售商品房、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记载。抵押期间内抵押的房地产完成抵押的,抵押人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第三十六条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有和管理。抵押人在占有、管理抵押房地产的过程中,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和完整。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抵押合同的规定,对抵押房地产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第
    2023-05-08
    86人看过
  • 怎样进行房地产土地抵押查询?
    一、房地产土地抵押查询的方法是什么根据建设部《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的相关规定,土地抵押查询人在提供明确房屋坐落(室号、部位)或权属证书编号,以及需要查询事项的情况下,可以查询房屋记载信息。所以,在明确查询的房屋座落或权属证书编号后,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申请查询。在查询后,自己买的房产没有做过抵押登记,是不是这样就很安全呢,其实,未必很安全,因为调查时没有被抵押的房产,不能保证开发商此后就不会抵押。因此,在买房时,最好在合同中规定:开发商不得将该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并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和处理方法,甚至可约定购房者有权随时检查开发商的国土使用证。二、房地产抵押登记流程(一)受理单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抵押
    2023-05-22
    165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期限与房地产抵押权期限的区别
    房地产抵押期限、房地产抵押权的期限均始自抵押合同的登记生效之日。在抵押期限内,债务人履行了债务,抵押权随之消失;在抵押期限届满时,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抵押权期限超越抵押期限而存续,直至主合同之债消灭。一、抵押权的特征有哪些1、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2、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3、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
    2023-03-11
    57人看过
  •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为何要进行登记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实行房地产抵押登记制度,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作抵押物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法律作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民法的原理来看,抵押权设立以后,普通的债权有了物权的效力,由于物权优于债权,经过抵押权的设立,使这一债权有了优先受偿的效力。假定某甲欠多家银行的贷款,其中一家银行是以房地产作抵押的,并已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如果甲无力偿还贷款时,拥有抵押权的银行可以从拍卖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而其他银行只能就其余额来分配,无法保证
    2023-06-15
    155人看过
  • 房产抵押时,土地也一并抵押吗
    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的相关知识:(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二)、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仅交测量费及工本费。(三)、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
    2023-03-06
    135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时,抵押的房地产是否一定要保险?
    房地产抵押是抵押当事人自己的民事行为,抵押的房地产是否要保险,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权属登记机关不应将当事人是否对房地产保险作为审查的内容。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抵押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由抵押人为抵押的房地产投保,保险费由抵押人负担。……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这一条规定虽然加上了“当事人约定对抵押房地产保险”的前置条件,并不强求抵押人进行保险,但是规定了保险费的承担和保险的受益人。作为行政规章,对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规定,似有不妥。对权属登记机关来说,无需过问当事人是否对抵押的房地产进行过保险。
    2023-06-10
    58人看过
  • 土地抵押可以抵押房产吗
    房子土地所有权不能进行抵押。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土地抵押借款合同参考<p>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p><p>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p><p>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p><p>债务人:________
    2023-08-13
    387人看过
  • 如何防范房地产抵押的风险
    一、房地产抵押有什么风险?(一)税收风险由于目前房价波动等因素,在拍卖时,如不能提供抵押物购入时的原始发票,增值税将按照拍卖价格计征,这样纳税金额将进一步提高,风险增大。就上述测算看,税收占房产增值额的50%左右,增值额越大,税收越高,实际可以用以归还贷款的款项也相应减少,而60%左右的抵押率仍具有一定的风险。(二)抵押物风险抵押物风险主要包括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抵押物价值下跌、抵押物处置风险等。从目前看,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主要指由于土地权利的不确定性,银行在行使抵押权时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因国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了严格限制,银行在处置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时,将面临政策障碍,即便能够处置也要付出非常高昂的成本。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主要指由于房价回落、抵押物折旧、毁损、功能落后等原因导致价值下跌,不能足额抵偿借款人所欠银行贷款本息的风险。抵押物处置风险是指因法律或事实原因,银行对抵押
    2023-03-17
    94人看过
  • 共有房地产要如何设定抵押
    共有房地产,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对该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但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本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全部房地产均为抵押财产,抵押物变卖时,其他共有人员负连带责任,在以变卖款偿还债务后,其他共有人有权向抵押人追偿。一、抵押权人的物上代位权怎么行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它情况。有上述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权人处
    2023-03-09
    65人看过
  • 小产权房抵押怎么进行
    小产权房能抵押贷款的途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而银行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提供房产证明。众所周知,小产权房因为国家不承认,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可以在银行进行抵押贷款的。当然,这并不代表着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抵押贷款。小产权房购买者可以在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个人借贷。小产权房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找正规的贷款公司,抵押小产权房屋,进行短期贷款周转,到期归还本金。1、确定贷款对象与范围。贷款对象:一是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有一定经营收入和贷款意愿的当地农户;二是已办理小产权房产证的农户;三是已交清土地出让价款,并已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农户。贷款范围:在试点推行期间贷款范围限定在旅游景点内农户和县城周边商贸、小产权房农户。2、审核贷款与农房权属。在对贷款申请审核上,满足二个前提条件:一是出具农村住房坐落地权单位作出的土地使用
    2023-05-05
    224人看过
  • 同学要抵押房产,那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是如何的
    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鉴于经双方对往来进行对帐确认:截止本协议签定之日,乙方累计欠甲方人民币**元整(元)。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的上述债权债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承诺于**年**月**日之前偿还清欠甲方的全部欠款,如有逾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按照银行五年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二、乙方愿意以其拥有的位于的房产壹套作为本协议项下欠款本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的抵押担保。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本协议抵押条款仍然有效。三、抵押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协议有关的全部款项及利息为止。四、乙方保证对抵押房产具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提供该房产设定抵押担保。五、抵押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在本协议签署后2日内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有逾期,须额外承担欠款额
    2023-02-04
    101人看过
  • 房产抵押法:抵押人可以对抵押房产直接进行执行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所有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出售或者还债。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已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决定拍卖、出售或者偿还债务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迁出房屋。第三条规定,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不能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四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的质量和地段可以与被执行人的原住房不同,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
    2023-08-18
    318人看过
  • 房产抵押是什么意思,抵押房屋能抵押贷款吗
    房地产抵押是一般抵押,最高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限内将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金额不能明确。一般抵押权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债权是独立的而不是连续债权,担保范围是确定的。房产抵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1.准备资料:首先,提交上述所说的那些证件: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收入证明(需盖公章)等。2.看房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3.在银行面签合同:房屋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4.抵押登记: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5.放款: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民法典
    2023-08-05
    278人看过
  • 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质押和抵押区别是什么
    一、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房产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房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二、房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1、标的物不同。房产抵押的标的物是不动产——房屋(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其他动产抵押除外),而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或者权利凭证。2、特征不同。房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标的物为特征,而质押是以
    2023-06-01
    22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房地产抵押物如何抵押,房地产抵押产权范围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8
      房地产抵押物,是指抵押人以不移转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那些房地产。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地产享有处分权。房地产抵押物范围如下: 1、房产。房产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不动产,房地是不可分离的,房产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是最普遍的一种房地产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产抵押均以房产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 房地产的抵押是否对债权人进行抵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13
      房地产抵押可以对债权人进行抵押。 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借款人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 4、贷款银行要求
    • 预购的房地产如何进行抵押登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预购房地产抵押时,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文件。登记人员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 不得进行抵押的房地产房屋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3
      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 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
    • 什么是房地产抵押, 如何做房屋抵押贷款?如何做房屋抵押贷款?谢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房地产抵押的概念:是指借款人以自己或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买车、买房等综合性消费,借款人再分期或一次性向银行还本付息的一种信贷方式。抵押人必须用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变卖、拆价的价款优先受偿。如何做房屋抵押贷款?1、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