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还原物请求权应就动产和不动产加以区别对待
在社会生活中,动产一般是以交付为所有权变更的手段,而不动产则需以变更登记为公示方法。如果动产被他人非法占有,即与物权人分离,随着时间的推移,占有人很可能将其占有的物参与到社会交易过程中,此时如果允许物权人仅仅基于物权请求权就可以要求返还原物,很可能对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产生影响,导致其利益受损,不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而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包括须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变更、转让,一般需依法登记,不动产一经登记通常被认为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力,不动产登记簿作为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已经明确了权利的归属,无论经过多少时间,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产权人的姓名不会改变,第三人在与非法占有人交易时,也必将注意到这一问题,所以不动产被非法占有人交易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诉讼时效制度设置的目的之一是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防止权利人怠于权利之上,因此,对于动产的返还请求权应适用我国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而不动产的如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则将与不动产登记制度自相矛盾,动摇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权威性。
2、排除妨害、停止侵害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物被他人以占有以外的其它非法方式妨害的,物权人可以行使这两种请求权,实践中,有的妨害是一次完成的,如非法占有他人通道,而有的妨害具有持续性,如持续排放污染物造成他人受损。根据妨害人实施的妨害行为与妨害状态之间的关系,理论上将妨害行为分为一次性妨害和持续性妨害两种类型。对第一种情况,妨害的行为虽已经完成,但妨害的状态却处于持续状态;第二种类型本身妨害行为和状态均处于持续状态。应该说,妨害不论经过多少时间,法律都不认可其合法性,因此从性质上而言不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而且妨害行为或状态的延续,决定了即使适用诉讼时效也无法计算起算点,诉讼时效的设置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为此,确定物权请求权为时效客体的国家也不将这两种请求权列入时效的适用范围。
3、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共有是指多个权利人对一物享有共同的所有权,特点是强调主体的复合性和客体的单一性,其本身并非所有权的特殊类型,而只是所有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除非有特殊约定权利人随时可以提出对物的分割请求,从而以一己之力变更现存的所有权关系而无需对方的协助,因此从性质上来讲属于形成权。这种形成权虽然也以请求权来表述,但其本质并非请求权,所以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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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又称物上请求权,是指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碍或者有被妨碍之虞时,物权人为恢复其物权圆满状态,得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其性质,首先,物权请求权是独立的请求权。其次,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权能。...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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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诉讼时效规定: 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8《民法典》物权编所规定的物权请求权主要包括四种:即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和恢复原状。其中,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的请求权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一方面,对于诸如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而言,适用三年诉讼时效将不利于保护所有人的利益,或者说不利于保护所有权人的权利。例如,行为人在某人的房屋边上挖掘窖坑,严重影响到房屋的安全,如果房屋所有人请求挖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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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确认请求权什么情况下有诉讼时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02不适用。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其中就包括物权请求权: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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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代位求偿权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30首先,鉴于保险审判工作中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突出问题,《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其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其次,由于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就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赔偿的权利,故此处的“取得代位求偿日”可以理解为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司法解释采纳的这种观点,更为符合司法实践,从我国保险经营的实际状况来看,保险理赔可能会因为鉴定、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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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请求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2不动产物权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