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移保证责任的具体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1:32:47 156 人看过

债权转移的保证责任承担有:

1、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转让对保证人无效;

2、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不再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转让后不再承担责任;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继续在原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债权转移的效力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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