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法律制度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8:22:31 409 人看过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行政复议制度有如下特征:

(1)行政复议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存在和争议的存在为前提。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管理权行使的具体表现,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往往直接涉及到作为管理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影响其权利和义务,行政权的行使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之间,往往因各种主客观条件影响而出现不一致,争议的出现有其不可避免性,正是这种争议的存在,决定了有必要建立行政复议制度,以解决争议。

(2)行政复议是一种由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引起的,复议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相对人是主动的一方,作出有争议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动的一方。行政复议之所以只能由行政相对人提出,是因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直接作出行政决定、采取行政措施,而相对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却无法以自身的力量得到补救,只有通过一定的途径,由一定的国家机关来解决争议。

(3)行政复议是一种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复议机关对作出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所以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审查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性质,对行政相对人来说则具有救济的性质。

(4)行政复议是一种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全面审查的制度,这不同于司法审查,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所以司法审查一般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

(5)行政复议是一种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的行政活动,复议参加人的构成,参加人的权利义务,复议活动的步骤、过程、方式、方法,都由行政复议法加以规范,不得偏离法定程序。

二、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所针对的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还有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行政处罚是行政复议范围内最主要的具体行政行为。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这类证书通常是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职业的前提条件。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根据法律规定,这些不动产主要是指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主要是指行政机关非法干预、截留、限制或取消法律、法规赋予行政相对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理其所属人、财、物以及决定产、供、销等方面的权利,特别是其对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例如,行政机关强制企业合并、转让知识产权等。行政机关对这种权利的侵犯,将直接影响到行政相对人的财产权。因此,法律允许企业对这种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必须由法律事先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之外要求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这种具体行政行为就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例如,行政机关乱摊派、乱收费、违法集资、违法征收财物等。

8、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行政相对人认为自己符合法定条件而向行政机关申请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的,行政机关拒绝办理或者不予答复的。

9、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每一个行政机关都具有法定的职责,对涉及行政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和受教育权的法定职责,经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机关必须及时依法履行。行政机关拒不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10、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抚恤金等是国家规定对某些死亡人员的家属或者伤残人员或者其他生活有困难的人员,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而发放的一种费用。有权享受此种权利的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11、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这是一条概括性的规定,凡不属于上述列举情形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要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相对人均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司法化——推动行政复议的制度变革
    一、行政复议制度面临的现状与问题自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经历过最初短暂的收案率之后,就出现了连续下滑的趋势,这使得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打大折扣。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青锋指出,近年来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有下滑趋势,而且制度本身缺乏必要的物质基础和理论支撑,机构和法律脱节,行政复议机构人单力孤,而理论研究的薄弱也制约了制度实效的发挥。青锋司长还对行政复议制度的价值趋向加以探讨,认为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依然是公平。多位与会代表分别从实证数据和切身感受出发,指出直至目前,许多行政复议机构依然和信访、秘书、提案或督察科室合署办公;对于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也缺乏统一的规定,复议工作人员的素质不算太高,很难胜任对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处理工作;行政复议经费、装备、交通工具得不到保障;而且行政复议人员缺乏对案件的决定权,这些都制约了行政复议制度实效的发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高建新副主任
    2023-04-24
    177人看过
  • 行政复议审理承诺制度
    行政复议审理
    为严格执法、高效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各界依法作出如下承诺:一、行政复议申请审理工作严格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二、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特殊情况,依法报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三、本办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复议不予以受理决定书;对符合行政复议条件,但不属于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述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本办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四、本办承办人要在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被申请人发出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五、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申请人要求听证的,应向本办提出书面申请,经
    2023-06-06
    341人看过
  • 国外行政复议制度比较
    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制度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各国行政复议制度在概念和内容等诸多方面并不一致,不仅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区别,即使是同属一个法系,英国和美国不一样,法国和德国也不一样。概念行政复议并不是国外行政法的概念,而是我国行政法学者的理论总结。德国的行政复议称为异议审查,它由声明异议和诉愿两部分组成。在日本,行政复议称为行政不服审查,又叫行政不服申诉。日本的不服审查制度包括异议申诉、审查请求和再审查请求。韩国的行政复议称为行政诉愿,公民因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时,都可以依法向原处分行政机关的直接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请求撤销或变更原行政处分。在法国,行政复议称为行政救济,包括善意救济和层级救济。善意救济是当事人向做出行政处分的原行政机关申请的救济;层级救济是当事人向做出行政处分的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请的救济。在美国,行政复议是请求司法救济的前置程序。英国的行政复议包括部长救济和裁判
    2023-04-24
    70人看过
  • 英国行政复议制度初论
    行政复议制度
    「内容提要」英国传统行政正义体系重视法司法审查与上诉,行政复议制度较为薄弱。近年来,随着行政改革的推进和民事正义体制改革中对诉讼外争端解决机制的强调,这种现象开始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探讨行政复议制度的变革之道,在维持行政复议官员与组织内决策官员的联系渠道的同时,加强行政复议主体的独立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制以及其他内部申诉解决机制的作用,以保证公务服务利用人的不满得到有效化解,并发挥行政复议的规范化效应,推进行政决策体制的改善。「关键词」英国行政复议行政正义社会保障「Abstract」InthetraditionaladministrativejsticesystemofUK,mainemphasiswasptonjdicialreviewandappeal,andreconsiderationortheinternalreviewofadministrativedecisionswas
    2023-04-24
    450人看过
  • 怎样贯彻行政复议制度
    行政复议制度
    一、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复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是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工作的核心是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公民、的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过程,就是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政府工作的过程;是依法办案,防止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行政复议工作是直接倾听民声,传达民意的一条重要渠道,通过行政复议,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的改革发展处在一
    2023-06-02
    45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制度及其规定
    行政复议制度
    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时间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复议机关当场记录。行政复议常识申请行政复议程序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日起计算,申请时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终止之日。复议工作由法制部门负责。对各区县交通(巡)支(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车管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法制部门
    2023-07-15
    359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概述
    税务行政复议
    直接税务行政复议有关规定是:1.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2.复议机关在受理、审查、决定复议申请过程中,可使用复议专用章。不予受理决定书和复议决定书等重要法律文书应加盖复议机关印章。税务行政复议1、税务行政复议范围(1)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下列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第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v第二,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一是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存款;二是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第三,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保全措施,使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
    2023-07-12
    41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如何适用听证制度?
    听证也就是听取意见。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将听证制度作为法律实施过程中的特别程序予以规定,对规范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准确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行政复议法》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并且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但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果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2003年11月28日,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次原则性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听证,或者当面进行质证,听取申请人、被申请
    2023-04-24
    100人看过
  • 制定行政复议法的目的是
    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一、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主体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二、行政救济的途径有哪些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
    2023-06-24
    300人看过
  • 创新行政复议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功能有哪些
    一、建立宣传培训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行政复议工作的良好环境学法、知法,然后才能善于用法、严格执法。通过对行政复议制度、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具体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人员以及公民、和其他组织都熟悉和了解行政复议制度和行政复议法律知识,是保证行政复议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是,整合宣传资源,统一部署安排,形成持续不间断的宣传态势。行政复议法施行以来,省政府多次就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进行研究部署,及时下发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就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培训及制度建设、法制机构建设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省政府关于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同时,对我省各种宣传资源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组织省内各主要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采取开辟专栏、学习辅导、专家访谈、法律咨询、案例评析等形式,有声势、有力度地宣传,做到报刊常年有文章,电
    2023-06-02
    236人看过
  • 提升行政复议制度公信力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营造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行政复议的终极目的是化解行政争议从行政复议的功能来讲,行政复议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主要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救济,对行政机关则侧重于对其行使职权的监督和保障,而行政复议的终极目的是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行政复议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护身符。行政复议集中了诉求表达机制、权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方面的内容,核心宗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定救济方式。行政复议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过滤器。行政复议作为内部层级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错误,上级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作出撤销和变更决定。由于有这一法定监督机制,行政机关更加注重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落实责任,有利于从源头上
    2023-04-24
    182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研究——兼与行政诉讼制度比较
    前言目前,与较为完善的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相比,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法律上缺乏详尽规定,仅有的少数几个条款涉及到证据,而且分散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中。理论上亦较少涉及,这在一定程度上与行政复议制度定位有很大关系。制度的缺失造成行政复议工作的被动,行政复议作为一种区别于行政诉讼的救济和监督体制,实际工作中却不得不照抄行政诉讼证据,不仅影响了行政复议本身效能的发挥,而且也不利于包括行政复议在内的行政程序法证据制度的建设。本文拟从该种困境出发,结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工作实际,从制度上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作一比较,以期对行政复议工作有所助益。一、行政复议证据制度沿革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复议条例》(后经修改,以下简称《条例》),在证据方面仅有三个方面的规定,即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了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应提供提起复议的事实根据
    2023-04-24
    411人看过
  • 莫让行政复议制度成摆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该法确立了一些较为先进的制度理念,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欢呼。主流学者曾经指出:《行政复议法》的颁行,是我国政府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面迈出的又一重要步伐。《行政复议法》与《行政复议条例》相比,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强化了对行政相对人的请求救济权的保护,给了老百姓许多方便。他们还进一步指出了该法的八大方便:一是请求救济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申请期间的设定意味深长;三是选择复议机关的空间进一步拓展;四是申请复议的方式更加灵活;五是复议审查方便快捷;六是举证规则具有重大突破;七是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意志得到尊重;八是救济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然而,几年来的复议实施实践,却多少让人有些失望。人们看到:一方面是许多人申诉未果;另一方面是为权利保护便利而专门设计和改革的复议制度,出现公信力下滑、力量闲置。在扼腕叹息的同时,我们注意到,有三个重
    2023-04-24
    19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调解有哪些制度
    一、行政复议调解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行政复议条例》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案件不适用调解,1999年4月29日公布的《行政复议法》虽然取消了不适用调解的规定,但也未明确规定行政复议中可以适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一度是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一项基本原则,就其理由为:行政机关作出的是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的具体体现,行政权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无论是否与管理相对人发生争议,都无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处置手中的权力,只能遵从国家的意志依法行事。这样就使得复议机关处理因行使行政权力引起的争议失去了可以进行调解的基础。但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分为两种,一种是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种是自由裁量的行政行为。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法律对行为适用条件有明确而详细规定的条件下,行政主体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自由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则是指
    2023-06-02
    21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是什么行政复议听证程序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行政复议法》并未专门规定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并且规定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第二十二条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行政复议听证程序: 听证书记员: 一、核对听证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他行政复议听说参加人身份)。 二、宣布听证纪律: 1
    • 行政复议制度的意义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9
      1、行政复议制度是法律救济制度的一种,由行政复议法作出规定。 2、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的重要的法律制度。 3、行政复议是在行政系统内部由行政机关自行消除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行政活动; 4、行政复议适用行政程序,由行政复议法规定; 5、行政复议是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有力的法制保障,使其免受不法行为的侵害,并使受到侵害的权益得到恢复,又可以维护行政管理活动的严肃性
    • 行政复议制度几时施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复议是几时制定的这个问题的解答如下,其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 行政复议法告知权制度是如何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上边的标题是出租今有xxx小区住房一套出租,xxx楼,xxx面积,xxxxxx装修,(家电、家具情况、打算是长租还是短租)小房(或者是地下室)xxxx面积租金xxx(季付、还是年付,也可以写面谈)电话:xxxxxxxxxxxx(还可以写自己的姓,可写可不写)
    • 法制法行政复议原则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1
      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广泛承认并且被奉为法律准则的公理。例如,民法中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开、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是上升为法律的公理。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为实现某种长期、中期或近期目标而做出的正当决策。 法制法行政复议就是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