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权利与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22:43 298 人看过

行政诉讼被告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3、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

4、提出证据的权利。

5、经法院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

6、有权辩论、查阅补正庭审笔录。

7、申请保全证据和延长期限的权利。

8、提出上诉和撤回上诉的权利。

9、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判决、裁定的权利。

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2、在诉讼中,必须接受法庭的合法传唤,及时应诉。

3、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服从法庭指挥,不得妨碍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4、对自己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举证的义务。

5、必须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

6、法庭判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被告不得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7、必须自觉接受和服从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8、不得因行政诉讼无原则迁就行政被管理一方而放弃行政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被告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一是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分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人员。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即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享有行政处分权。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享有行政处罚权。三是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四是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
    2023-07-11
    443人看过
  • 再审行政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和举证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再审行政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并承担以下诉讼义务:一、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2、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及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及理由申请回避。3、当事人有提供证据、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的权利。4、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进行辩论的权利。5、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间内有提起上诉的权利。6、在再审诉讼中申请人有申请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停止执行的权利。7、当事人有申请保全证据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利。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应当在收到被告的答辩状及证据材料(视为证据交换)之日起3日内(或在此之前)
    2023-06-06
    462人看过
  • 论行政诉讼第三人种类和权利义务关系
    所谓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的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此概念可知,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基本特征有四个:第一,第三人是与本诉所争议的诉讼标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这也是第三人参加到诉讼中来的法律根据;第二,第三人是在诉讼已经开始、判决作出以前参加到他人本诉中来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主体);第三,第三人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第四,第三人通过个人申请或者由法院通知的方式参加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这是行政诉讼中第三人制度的规定。行政诉讼第三人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参加诉讼。(1)主动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同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有
    2023-05-22
    62人看过
  •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方法与原则
    该段内容讨论了行政复议案件中被告的身份问题。根据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1或2的情况,被告的身份会有所不同。如果被告的确认1且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将成为被告。而如果被告的确认2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将成为被告,包括复议机关所做的变化。1.如果行政复议案件中被告的确认1,且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将成为被告。2.如果行政复议案件中被告的确认2,且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复议机关将成为被告。包括这里所说的变化。 行政复议案件被告变化认定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在被告方面存在变化认定。具体来说,如果行政复议决定书中的被告发生变化,则需要重新认定被告。根据该法的规定,被告可以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如果被告发生变化,需要及时进行被告
    2023-08-27
    27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权利及实现途径
    行政诉讼原告起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给予救济的诉讼行为。因此,当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害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使起诉权。行政诉讼中如何确定被告的原告行政诉讼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后维持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改变或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行政行为,这些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7-24
    186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被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未成年人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行使申请回避权和上诉权;有提起反诉的权利;有权行使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2、义务:在被告被讯问和审判时,有到场的义务;应被告的要求,有为其担任辩护人或代为委托辩护人的义务;依法承担被告人应承担的义务。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一、刑事回避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1、回避的人员范围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最高法院《解释》规定,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
    2023-06-20
    408人看过
  •  被告资格行政诉讼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个人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具有使行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除诉讼行为的能力。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除有影响。行政诉讼主体可分为两类:(1)人民法院:(2)诉讼当事人、共同诉讼人、法定代表人、第三人。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担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当事人包括个人或组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具有使行政诉讼程序发生、变更或消除诉讼行为的能力。同时也是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以认定为行政诉讼主体不合格。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不同于其他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行为。行政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对行政诉讼程序的发生、变更和消除有影响。其他诉讼法律关系主体(非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只影响其参与的诉讼法律关系
    2024-03-13
    91人看过
  • 收到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在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告知被害人享有的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内容主要有:1.被害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2.对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被害人有权提出控告。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对驳回申请回避条件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等权利。一、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怎样规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
    2023-03-07
    171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
    行政法的全部发展过程就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从不平衡到平衡的过程。现代行政法不应是管理法、控权法,而应是平衡法,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则应当是平衡论:即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权利与义务在总体上应当平衡。它既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的权利和义务分别平衡,也表现为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各自权利义务的自我平衡。平衡论是以各种现实的法律手段作为存在基础和实现保障的。建立平衡论的理论范畴,对于推动行政法制建设沿着正确轨道发展,促进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对于实现民主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对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行政法学体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行政法作为一种法律规范,已经存在了数千年;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已经存在了二三百年。作为一种古老而又年轻的法律,行政法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理论基础究竟是什么,的确是行政法学研究所面临的首要问题。近代、特别是现代以来,在英国形成了行政
    2023-06-06
    471人看过
  • 诉讼中被告履行了义务如何判决
    在诉讼中被告履行了义务的,原告诉讼请求已经得到实现,原告可以撤回起诉,法院应该裁定撤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范围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一、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
    2023-02-26
    442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参与者及其权利
    行政诉讼的利害关系人是指对于诉讼标的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人。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法院起诉或可能被提起诉讼。间接的利害关系人对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但当事人一方的败诉可能使自己遭受不利后果时,可以参加到诉讼中辅助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的一种因果关系。行政诉讼的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
    2023-07-02
    249人看过
  • 被执行人权利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一)被执行人的主要义务1、全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2、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3、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4、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5、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利息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二)被执行人的主要权利1、申请执行人员回避,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执行。2、可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22-02-11
    76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被告的权益维护
    针对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的则不能再诉。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除非满足再身的条件。针对行政诉讼的第一审判决,您可以采取以下上诉方式。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若是二审的,则不能再诉。因为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除非满足再身的条件。 二 审 终 审 制 下 , 如 何 维 权 ?在二审终审制下,公民或法人维权通常需要经过一审、二审两个阶段。二审终审制是指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如果公民或法人对二审法院的裁决不服,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或复议。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公民或法人对二审法院的民事判决不服,可以
    2023-09-04
    462人看过
  • 收到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多久开庭
    通常情况下,自收到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之日起的15至20日内,本案将正式进入开庭流程阶段。之所以有这样的安排,主要源于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明文规定法院必须在发出起诉通知书过后为被告预留15日的举证期限,紧随其后,审判机关还需以法定方式向众多当事人发放开庭传票。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民事纠纷时,务必于开庭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者发出具体通知。因此,各有关主体及其陪同人员仅能于开庭前两日收到相关开庭事项通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开庭通知和公告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2024-04-25
    48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参加人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更多>

    #行政诉讼被告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是如何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6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原告与被告各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见法院送达的诉讼须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 民事诉讼被告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31
      民事诉讼被告的权利有: 2、有变更或放弃诉讼请求、撤回诉讼请求的权利。 3、有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4、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5、有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6、选择调解的权利。 7、自行和解的权利。 8、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9、对允许上诉的一审判决和裁定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10、有申请再审的权利。 11、有申请执行的权利。 12、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义务有: 1、依法行使
    •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诉讼权利有哪些,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
      原告的诉讼权利包括以下几方面:(1)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2)有选择管辖权的权利,在两个以上的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行政案件的时候,原告有权选择向其中一任何一个提起诉讼的权利。(3)有申请回避的权利。(4)有利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5)有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的权利。(6)起诉后有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7)在诉讼中经过法院许可,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8)有权提供证据
    • 行政诉讼权利告知的范X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项规定“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这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