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人身关系的合同是否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0:53:51 205 人看过

涉及人身关系的合同无效。人的身份关系是伦理问题,不能用合同来约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一、成立但没生效的合同是否可以解除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可以解除。成立未生效的合同,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尚未具备法律规定或约定的生效要件,暂时不能完全按照当事人的合意产生法律拘束力,即不能发生合同履行的效果的合同。

解除合同是终止未生效合同有效且有限的途径;解除合同是合同严守原则的例外和有益补充。因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或赋予善意一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进而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二、合同效力表现在什么方面

合同效力表现在以下方面:

(1)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拘束力。

(3)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所承担的义务,只要有履行的可能(包括法律上的可能和事实上的可能),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的国家强制力强制违约方履行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协议解除相关文章
  • 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是否都不适用自认
    甲女有一6岁的私生子乙,独立抚养,备感艰辛。遂以乙为原告起诉丙,要求丙履行做父亲的义务,每月给付抚养费300元。丙承认是乙父亲,但辩称能力不足,每月只愿给付50元。在能否直接确认丙是乙父亲的问题上法院存在两种观点:其一、绝大多数人认为,身份关系不适用自认是法学界的公理,必须先做亲子鉴定,再判决给付抚养费;其二,可以采纳自认,直接判决。本案的焦点问题是身份关系是否都不适用自认?自认,即对事实的承认。依承认时间的不同,可分为诉讼上自认和诉讼外自认。诉讼上自认是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的承认。自认产生免除对方当事人举证的作用。我国关于自认的规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其第一款为: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分关系的案件除外。该款明确规定有关身份关系的案件追求客观真实而不适用自认。身份关
    2023-06-08
    174人看过
  • 保险代理关系是否涉及劳动关系?
    不属于。个人保险代理关系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而委托代理关系,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关系。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之争代理关系抑或劳动关系一、问题之提出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25和128条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保险代理人具有相当独立于被代理人的地位,但是根据《保险法》第136条规定,保险公司又负有对保险代理人有培训和管理的责任,以确保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由此产生了一个问题:在保险公司对个人保险代理人实施严格的管理制度情况下,个人保险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究竟是保险法上的保险代理人,还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其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究竟
    2023-07-07
    466人看过
  • 中标后未签署合同,是否会涉及施工合同关系
    中标后未签合同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2、土地界址、面积等;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4、土地用途、规划条件;5、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6、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7、解决争议的方法。中标后双方未签书面合同,双方是否存在施工合同关系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中标后双方未签书面合同,双方是否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在实践中,中标后未签订书面建筑工程合同,中标人是否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应该视实际情况而定,情况不同,结果亦截然不同。1、中标后双方未签书面建筑工程合同,中标人又未实际采取施工的行动的,中标人不可以要求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因为中标仅仅
    2023-07-05
    425人看过
  • 合同的不成立于无效是否属于同等关系
    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无效。合同不生效,通常是指还未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合同无效是指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五种情形。从法律后果来看,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不能由人为因素可以使合同有效或者无效。而未生效合同在完备其生效要件后,将成为终局意义上的有效合同。合同的成立就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所以判断合同成立有两个重要的条件必须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订约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其次,就是必须要完成要约承诺过程。合同的生效是指在已经达成合意的基础上,要用法律规定的生效的标准对当事人的合意进行评价,如果当事人的合意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标准,那么这个合同是合法的,法律就赋予它一种效力,所以这个合同就生效,它就产生了拘束力。如果当事人的合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标准,那么它就可能是无效的或者是可撤销
    2023-04-06
    54人看过
  • 合同无效涉及哪些方面?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2、违背公序良俗。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4、合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扩展资料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
    2023-07-12
    255人看过
  • 委托代理合同是否涉及无偿?
    委托合同并不一定是无偿合同,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法律关于委托合同的其他规定等。代理和委托代理合同的区别代理与委托合同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代理属于对外的关系,不对外也就无所谓代理,委托属于对内关系;2、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不能包括事实行为,受托人受托处理或管理的行为可以包括事实行为;3、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法律行为,委托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023-07-06
    441人看过
  • 合同关系总览:债权转让合同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概述
    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包括:1、债权转让是一种惩罚性行为,要求转让人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转让应当认定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2、受让人是否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认为受让人取得债权纯粹是法律利益,因此根据上述条款,只要行为能力有限。但我们认为,除了因赠与而获得债权外,其他情况大多是销售,认为受让人纯粹获得法律利益,与事实不符。因此,如果受让人获得债权,也应认为受让人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法律对受让人有限制的,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法律规定不得向外国人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外国人;法律限制受让人范围的,受让人不得为受限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警察、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人员不得变相购买或购买不良资产,即不良贷款形成的债权不得转让。债权转让合同样本【债权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合同样本甲方(转让方):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
    2023-07-11
    422人看过
  • 劳动关系转移是否涉及赔偿
    劳动者能否得到补偿,主要看在业务划转过程中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劳动关系转移相关证明具体如下: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具解除证明;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着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去老单位提档;4、回来存档。如果双方约定由原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则员工将来在新公司离职时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仅从入职新公司以后计算。如果双方约定,原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是由新公司一并承担将来员工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则员工主张现在获得经济补偿金将不会得到满足。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有转移档案义务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有转移档案义务吗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
    2023-07-05
    85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并不必然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先建立,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先签订劳动合同,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合同是对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是一直存在的。同样,劳动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关系不存在。即便劳动合同无效,也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可用其他方式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
    2023-07-21
    370人看过
  • 合同无效赔偿责任涉及到哪些人
    涉及到合同订立的所有当事人。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后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此规定,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无效合同造成的后果不同而不同:无效合同未履行,双方也未因此遭受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应将依照合同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对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如属一方过错造成,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自己的损失并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一、合同无效怎么承担责任1、过错与损失承担过错是指合同的无效有可归因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在合同成立后,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并不能完全由当事人所决定。对大多数合同来讲,造成无效的原因都是可归因于当事人的,如因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瑕疵而造成的无效。但有时,合同也可因当事人以
    2023-03-04
    367人看过
  • 劳务关系是否涉及经济补偿,劳务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劳务关系是否涉及经济补偿民法典中关于劳务关系没有太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着违约行为的可以要求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
    2023-04-18
    190人看过
  • 合同涉嫌犯罪是否认定合同无效
    合同涉嫌犯罪是可以认定合同无效的,因为合同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明确规定是无效的。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进入下一个阶段,过错方承担责任返还财产等。一、合同涉嫌犯罪是否认定合同无效合同涉嫌犯罪可以认定合同无效,可以以犯罪事实认定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二、无效合同怎么处理无效合同应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立即终止履行。合同只是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合同确认无效后,应该返还财产的返还财产,应该赔偿损失的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
    2023-04-26
    361人看过
  • 涉及到无效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况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什么情况下办理租房合同是无效的租房合同无效的情况分别有: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等。二、非法列入墓地合同是否有效非法墓地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离婚协议在诉讼中有效吗?离婚协议如
    2023-03-29
    151人看过
  • 合同确认无效涉及的法律问题
    合同确认无效后法律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这也就是效力溯及既往的原则。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确认无效是否需要撤销无效合同不一定要撤销,若合同是以虚假表示签订的、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或者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签订,就属于无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需要再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
    2023-07-04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解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取消原有的合同,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协议解除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协议解除时,双方需要达成书面协议或者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并需要遵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协议解除... 更多>

    #协议解除
    相关咨询
    • 确认合同无效是否涉及诉讼时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0
      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确认合同无效是否涉及诉讼时效是指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 一个合同是否涉及两个民事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在这种情况下你要区分主要的法律关系和次要的法律关系,另外看你主要是主张那个,按占主导地位的法律关系确定即可。
    • 涉及部分无效的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包括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等等。
    • 保险合同涉及哪些关系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2
      在保险合同中还存在两种关系人,这就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1、被保险人,是以其财产、生命或者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受到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二者是同一人。比如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为自己的财产投保,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以自己的身体为保险标的,投保人本人即为被保险人。 2、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
    • 涉及劳务关系,受伤是否合法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18
      劳动关系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劳务关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由于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不能认定工伤,但受伤者可以主张人身伤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