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15:11:44 157 人看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经济法的部门法,其宗旨与经济法的宗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即该法的立法目的也是协调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以推动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基本人权,从而推动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部重要经济法律,它同时也有自己更为直接的、具体的立法宗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了该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是指该效力所及的时间、空间和主体的范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其从生效到废止这段期间,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所及的全部领域都是适用的,这是一般的法理。此外,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从主体及其行为的角度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

1、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该法保护;

2、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该法;

3、另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这种消费本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时考虑到我国目前农业生产规模不发达,生产单位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不具有规模效益,并且农民在购买使用农业用生产资料时经常受到假劣农药、种子等的侵害,而其合法权益又很难得到救济,因此作为例外情况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亦应参照该法执行”。但不能据此否定消费者是作为自然人的公民个体消费者的含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保护消费者权益应适用哪些标准
    在选择和使用商品时,我们必须依赖使用说明才能确保正确安全使用。《标准化法》、《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产品标识的标准都作了明确规定。GB5296.1-85《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GB5296.2-87《消费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GB5296.3-1995《消费品化妆品通用标签》GB5296.4-87《消费品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GB5296.5-1996《消费品玩具使用说明》与之相关的标准还有:GB7718-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8685-88《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的图形符号》GB7291-87《与消费者有关图形符号的一般要求》以上八个标准构成了消费者使用说明国家标准体系。该系列标准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系列国家标准,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使用商品、了解商品提供了依据。
    2023-06-07
    493人看过
  • 消费者的哪些消法活动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这里所指的商品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并通过流通过程推出的那部分产品,不论是否为经加工制作的产品或天然产品,也不论是否为动产或不动产,更不论是否为成品、半成品或原料。服务则是指与生活消费有关的,有偿提供可供潜在的消费者利用的任何种类的服务。可以看出,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医疗、文化、教育、保险等各个方面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服务,只要是法律允许的,均属该法保护,法律禁止购买、使用的商品和禁止接受的服务,则不属该法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从以上法律规定还可以看出,消费者的消费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消费者则包括公民个人和进行生活消费的单位。
    2023-06-07
    342人看过
  • "法律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利的揭示"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等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处理的方式规定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
    2023-07-15
    21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商品房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吗
    在商品房交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样适用。若发生争议,购房者可前往消费者协会寻求援助,因为买卖双方均满足判定消费者身份的法定标准。买受人和出售人应本着诚信原则,根据商品房买卖协议中的规定,各自履行其应尽的职责和义务。若有任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人身或财产权益遭受损失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5-09
    231人看过
  • 医疗美容纠纷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范围吗
    2010年12月20日,乔某至北京金炫澈技术推广有限公司(以下称整形公司),接受下颌角整形、无下巴成形术、中面部拉皮、颧骨缩小术、脂肪移植术并支付手术费21万。2012年2月,乔某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称整形公司手术失误,致其术后脸部凹陷、精神痛苦。整形公司不是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手术资质且未告知主治医生不具有行医资格,构成欺诈,故要求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判令整形公司退还医疗费21万,赔偿损失21万。整形公司辩称其行为不存在欺诈,乔某对法律理解有误,双方之间应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不应适用《消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关于整形公司主体问题,法院采信该公司的主张,确认该公司与北京金炫澈整形医疗美容诊所(以下简称金炫澈美容诊所)系同一主体,主体适格。整形公司系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医疗美容服务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恢复患者健康进行的医疗服务性质不同。
    2023-05-18
    497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
    【消费者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历史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首先,所谓的消费者权益是指在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在某种商品经济关系和社会制度下,消费者在进行具体消费行为和完成具体消费过程时所享受的权利和利益的总和。其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亦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这主要表现在:(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最早可追溯于消费者运动-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先驱,产生于发达资本主义垄断阶段,而后波及世界各国成为全球性运动。1891年,世界上第一个旨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消费者组织:纽约消费者协会成立;1898年美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全球性消费者联盟.1960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简称IOCU)成立,它是由世界各国、各地区消费者组织参加的国际消费者问题议事中心;它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组织,其宗旨为
    2023-06-07
    221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具体指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商品和服务。根据相关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要求。商品和服务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用于生产消费过程中,有的是用于生活消费过程中。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消费者消费的商品和服务是指用于生活消费的那部分商品和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是怎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注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欺
    2023-07-18
    265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货赔多少,消费者权益内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货赔多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货的赔偿标准是,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网购平台买到假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遭遇假货,既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索赔,还可以要求两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消费者权益内容消费者权益内容有:1.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三、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途径消费者权益保
    2023-06-07
    322人看过
  • 装饰装修合同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
    一、装饰装修合同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消费争议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解决:首先,与装修企业进行协商,优先选择此方式以节约时间和精力;寻求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帮助,其作为中立的第三方,有助于促成双方达成共识;再次,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然后,按照与装修公司签订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具有快速、高效的特点;最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注意,仲裁后不可再行诉讼。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需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法院处理公正且具公信力,但耗费时间和精力。同时,行业规定亦为纠纷解决提供了多种途径,例如家居装饰市场规定的投诉—调解—质检—调解—仲裁/诉讼流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
    2024-07-14
    217人看过
  • 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某市人民医院是依法设立登记的医疗机构。2006年3月24日,谢某因冠心病到某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于2006年4月4日出院。其间,为解决其心脏冠状动脉窄的问题,某市人民医院拟在原告心脏两支狭窄处各植入一个美国进口的带药物涂层的支架。后该医院未经谢某及其家属同意,把一个从荷兰进口的不带药物涂层的支架植入原告左冠状动脉前降支远端,而这种不带药物涂层的支架植入原告血管后血管的再狭窄率为带有药物涂层支架的十倍。谢某认为该医院侵害其知情权和选择权,且在其心脏埋下严重病情隐患。后谢某以某市人民医院对他提供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有欺诈行为,应承担双倍的损害赔偿责任提起诉讼。审判过程中,围绕谢某与医院形成的医疗服务合同的性质认定及是否支持双倍赔偿的问题,形成了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医疗服务合同属于商业合同,谢某是当然的消费者,因此应当支持谢某双倍赔偿的要求。第二种意见认为医疗服务合同不属于商业合同,也
    2023-06-07
    71人看过
  • 消费者是指的什么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有哪些
    一、消费者是指的什么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未直接明确消费者的定义,但第二条将“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界定为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根据这一规定,所谓消费者,是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由国家专门法律确认其主体地位和保护其消费权益的个人。这一定义不仅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弱者的立法原则,而且与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性质相一致(有些单位为职工生活消费购买的商品,最终是要通过社会个体成员的使用)。同时,也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的方法相一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认为,消费者是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有哪些(一)机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关有两类:即行政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保护消费者
    2023-03-23
    336人看过
  • 消费者十倍赔偿的适用范围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发现食品有问题,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哪些途径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市场经济日渐繁荣。与此同时,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也频繁发生,这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令消费者怨声载道。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其提出的协商和解、调解、申诉、仲裁和起诉这五种途径
    2023-02-23
    274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适用房屋质量的标准吗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适用房屋质量的标准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适用房屋质量的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法律的适用做了明确规定,房屋买卖不属于生活消费,不适用此法,应该属于经济合同纠纷。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哪些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下列权益:1.知悉真实情况权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等。2.自主选择权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一是对商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3.人身财产安全权即消费者享有在购买商品如果人身、财产受到威胁。4.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准确无误等
    2023-05-22
    198人看过
  •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新消息
    当消费者受到无良商家欺诈时,可主张如下赔偿:一、消费者可主张的最新赔偿标准(一)三倍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除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还需要额外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若额外赔偿不足五百元,额外赔偿为五百元。(二)惩罚性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和医疗费、治疗费和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并可以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三)价款十倍赔偿《食品安全法》新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为一千元。(四)产品缺陷赔偿《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
    2023-06-0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物业侵犯消费者权益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物业管理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如果在物业管理过程中产生纠纷,业主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业主、业委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物业管理条例,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取决于具体的纠纷情况,视该纠纷与这两个法律的联系亲疏而定然而,业主、业委会并不是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规定和适用未必那么清楚,因此,在实务中应该赋予业主、业委会的自由选择权
    • 消费者保护权益的规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重要意义是什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概念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很高兴可以回答您消费者权益保护概念是什么这一问题,那么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第三条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应当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第四条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
    • 医疗和是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17
      不适用,消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求采纳
    • 医疗纠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于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形,而诊疗活动并非因生活消费需要而形成。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88条之解释,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因此,接受诊疗服务的患者不属于消费者,故医疗纠纷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