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必须去户籍所在地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3 02:20:15 500 人看过

不一定,有例外:夫妻双方打算离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一、离婚一方在外地怎么办

如果夫妻双方在外地,想提出诉讼离婚的,可按以下规定处理: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二、想离婚能去外地么

外地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但是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

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时: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为经常居住地。但公务、劳务派遣、就医等情形除外。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及副本去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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