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法律主体拥有税款债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10 12:17:23 450 人看过

一、哪些法律主体拥有税款债权

税收债权人。

税收债权,是指税收债权人请求税收债务人为其给付的权利,即国家请求纳税义务人交纳税款的权利。税收债权是财产权之一种,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和评价,税收债权的标的物主要是货币。

二、税收债权与一般债权的不同

1.税收债权产生的法律基础是公法而非私法,税收债权是公法上的权利,它所体现的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而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

2.税收债权的权利主体是国家,因而具有不同于一般主体的特殊性;

3.从性质和用途上看,税收为国家行使管理职能所必需,具有公益性。税收债权享受优先地位的理由在于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性。

债务人欠交的税款是针对整个国家利益的,普通的商业债务则仅仅针对某个人或某个公司的个体利益,基于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的考虑,首先偿付税收债权是很有必要的。

三、税务机关是否进行税款债权申报

公司有未缴纳税费的,税务部门属于债权人,税务部门要进行债权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n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n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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