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收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20:54:46 139 人看过

一、桂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收费吗

不收费。

二、桂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三、桂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材料

1、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2、《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

3、《养老金待遇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四、桂林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第三条第二款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3、《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6号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办理补缴手续当时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6: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桂林医疗保险待遇审核
    法律综合知识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名称:医疗保险待遇审核(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1998年12月14日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第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并要建立健全预结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政办发[2002]32号)第三条规定:“自治区劳动和保障厅是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承办中区直驻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负责已参加中区直驻邕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审核。(二)地级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审核。(三)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本辖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四、行政审批条件申请人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
    2023-12-17
    431人看过
  • 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收费吗
    一、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受理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2012年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9月26日修改)第八条,相应实施条件为: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基本要求:(一)设置的基本条件:1.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设置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合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置个体诊所的,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如下条件:本人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注册连续从事同一专业诊疗工作5年以上;属于临床、中医或者口腔类别。取得内地《医师资格证书》(临床、中医、口腔类别的执业医师)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只能开设1所个体诊所,由其本人全资举办,并担任该个体诊所的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
    2023-05-19
    494人看过
  • 桂林职工参保登记收费吗
    一、桂林职工参保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职工参保登记受理条件1、用人单位增加人员。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2、灵活就业人员。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桂林职工参保登记办理材料1、社会保险人员增员申报表;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四、桂林职工参保登记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2023-05-18
    235人看过
  • 桂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收费吗
    一、桂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设立依据《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
    2023-05-18
    401人看过
  • 桂林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收费吗
    一、桂林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受理条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附件1第三点规定:关于多重养老保险关系的处理,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三、桂林多缴或重缴社会保险费退费办理依据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1第三条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
    2023-05-14
    434人看过
  • 退休职工退休后如何办理医疗保险报销
    对需紧急抢救的危、急、重病参保患者,无论定点与否,应本着先抢救治疗的原则,3天之内持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补办入院登记手续。参保职工在本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应将个人医保证、IC卡交医院医保科,以便进行身份核对并记帐。持卡住院职工其医疗费在38000元以内的由医院垫付(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自付),38000元以上的则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出院后由大病基金按规定比例给予支付。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和出差、休假的在职职工因病需住院的,应选择当地的定点医院,并及时同单位联系,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登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执行。农民工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自愿要求回原籍治疗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在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2023-03-26
    466人看过
  • 桂林社会保险费缴纳收费吗
    一、桂林社会保险费缴纳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受理条件是什么符合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费缴纳的多种情形。三、桂林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设定依据是什么《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条: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小型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也可以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第五条:小型矿山企业可以按照总产量、吨矿工资含量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六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
    2023-05-14
    473人看过
  • 桂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收费吗
    一、桂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法律依据1.《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节选)第六十八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节选)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工伤保险条例》(节选)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
    2023-05-14
    394人看过
  • 桂林参保职工提前退休影响养老保险待遇吗?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要减发,每提前一年减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提前退休职工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
    2023-12-08
    263人看过
  • 桂林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收费吗
    一、桂林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流程1.接受材料并核对录入2.初审3.复审4.结果反馈?三、桂林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材料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续发申报表》2.因刑满释放及监外执行申报续发的,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刑满释放或监外执行的法律文书四、桂林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依据(节选)《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
    2023-05-18
    487人看过
  • 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在哪办理
    一、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的地点桂林市依仁路24号(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二楼58号~73号窗口)二、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的办理材料1、个人补缴社会保险申报表2、调令或任职文件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4、职工人事档案材料5、法院、仲裁院和劳动监察机构出具文书允许补缴的,提供相应文书三、桂林社会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七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社保经办机构对中断缴费
    2023-05-18
    331人看过
  • 桂林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桂林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二、桂林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办理条件单位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三、桂林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办理材料1.《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表》2.死亡证明或火
    2023-05-18
    409人看过
  • 桂林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桂林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受理条件有哪些单位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二、桂林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八条用人单位和个
    2023-05-18
    444人看过
  • 桂林申报人员资格认可收费吗
    一、桂林申报人员资格认可收费吗不收费二、桂林申报人员资格认可办理条件近2年内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首次申请的,应当具有在同1个从业单位连续3个月的相应业务实习经历,无因谎报、瞒报危险化学品违规行为曾被吊销从业资格的情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三、桂林申报人员资格认可办理材料1.申报员/装箱检查员注册登记申请表。2.申报员/装箱检查员近2年内的考核合格证明。3.首次申请的,应当具有在同1个从业单位连续3个月的相应业务实习经历,提交从业单位的实习证明。4.申报员/装箱检查员身份证明。四、桂林申报人员资格认可办理依据(节选)《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条:“危险货物水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考核和从业资格管理适用本规定。……(二)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人的装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装卸管理人员)”;(三)水路运输企业从事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进出港口
    2023-05-14
    445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在东莞报了工人医疗保险在桂林还能报乡村医疗保险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4
      只应报销工伤保险。工伤意外医疗花费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当事人虚构非因工负伤的事实,用乡村医疗保险报销,涉嫌诈骗医疗保险基金违法犯罪,应当如数退还,并接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工伤保险报销必须原始发票,工伤工人接受处罚后,由新农合送还报销的发票,能够报销工伤保险。《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花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
    • 桂林居民医疗保险怎样才能报销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3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 如何缴纳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1、职工已经退休,没有了工资,现在领取的是养老金,所以个人不用交纳医疗保险费。 2、既然社保规定还得征收单位部分的费用,也只得缴纳。不过,得弄清楚还要缴纳多少年。一般规定是从职工退休前开始缴纳医疗保险费算起,缴满15年为止。
    •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医疗费补缴需要什么材料?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30
      1、享受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证; 2、行业统筹退休人员提供《职工退休、退职审批表》、《职工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核准表》原件及复印件; 3、享受公务员退休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退休人员登记表》、或《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审核表》原件及复印件; 4、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 桂林整形医疗纠纷收费标准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08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 (2)一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 (3)一审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