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9:31:23 94 人看过

发文单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8-5-23

执行日期:1998-5-23

第一条为保护用户、消费者及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州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生产、销售活动以及为商品生产、销售活动提供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监督检查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职权范围,依法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下列假冒伪劣商品:

(一)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

(二)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保质期限,失效或者变质的;

(四)国家已明令淘汰的;

(五)标实不符,不具有该商品应有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六)伪造或冒用他人生产厂名、厂址、字号、批准文号、许可证号、代码标识、商品标识,名优标志、认证标志等标识的;

(七)隐匿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隐匿或伪造产品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有效期的;

(八)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伪造合格证明的。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支持、包庇、纵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故意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下列条件和服务:

(一)场地设备、仓储保管、运输服务;

(二)印制、销售假冒商品标识、名优标志和认证标志;

(三)传授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方法。

第六条对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支持、协助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功的组织和个人,监督检查部门于结案后,按罚没款总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分别情况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

第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可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封存、扣押确有假冒伪劣嫌疑的商品;

(二)对涉嫌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有关的场所、财物,进行检查、封存、扣押;

(三)按照法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生产者、销售者、相关者和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其它资料;

(四)查询、复制与假冒伪劣嫌疑商品有关的合同、协议、账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它材料;

(五)对假冒伪劣嫌疑商品,按规定抽取样品,出具抽样单据、送交法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或鉴定。

封存、扣押确有假冒伪劣嫌疑的商品,应出具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的书面通知书。

第八条对被封存或扣押的嫌疑商品,一般应在30日内作出检验和鉴定结论。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应立即解除对该商品及其它相关财物的封存或扣押。

经检验或鉴定确认被封存或扣押的嫌疑商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可继续封存或扣押该商品和其它相关财物,直至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生产、销售本条例第四条第(一)、(二)、(三)、(四)、(五)、(六)项所列假冒伪劣商品之一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根据情节,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责令停止生产、销售;

(二)没收生产或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所得;

(三)没收制作、加工假冒伪劣商品的工具、设备和原材料;

(四)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五)有违法所得,但拒不提供违法商品数量、金额及有关证明材料,致使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六)责令停业整顿。

以上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已挪作他用或转移的,可用其它财物抵缴罚没款。

第十条生产或销售本条例第四条第(七)、(八)项所列假冒伪劣商品之一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公开更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

第十一条用户、消费者因购买的商品有本条例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要求销售者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退货;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销售者未按照前款规定给予退货、赔偿损失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限期退货、赔偿损失。逾期拒不执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对销售者处以该商品价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前款规定的退货、赔偿损失责任不予免除。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转移、隐匿、销毁、出售被封存的假冒伪劣商品的,由监督检查部门处以被转移、隐匿、销毁、出售的假冒伪劣商品所标货值总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五条规定,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场地设备、仓储保管、运输服务等条件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租金、使用费、仓储保管费、运输费及其他费用,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承印或销售假冒商品标识、名优标志和认证标志的单位或个人,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假冒商品标识、名优标志和认证标志,没收印制工具和原材料,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罚款。

对传授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方法的单位或个人,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支持、包庇、纵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单位或个人,视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按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罚:

(一)专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门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条件的;

(二)明知所销售的商品为假冒伪劣商品,仍继续销售的;

(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监督检查部门查处又重犯的;

(四)对举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贿买等方式干扰、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第十五条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如实提供与所查处案件有关情况的;

(二)检举他人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三)主动采取措施,有效减轻或防止假冒伪劣商品造成损害的。

第十六条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第十七条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监督检查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县级监督检查部门依据本条例对违法单位一次性处罚超过二万元、个人的一次性处罚超过一万元的,须报经州级监督检查部门核准。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为了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用户、销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一、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违法所得数额二万元以上不满十万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法所得数额一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二、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3-06-07
    330人看过
  •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的认定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行为。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指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依据其行政职能,对消耗能源、污染环境、毒副作用大,技术明显落后的产品,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的措施,通过发布行政文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自某目起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失效、变质产品,指失去了原有的效力,作用,产品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失去了应有价值的产品。一、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在认定有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时,必须具体分析行为人所生产、销售的伪劣商品的种类、性质、用途,并以此来
    2023-02-13
    388人看过
  • 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怎么认定1、客体要件。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2023-04-03
    379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一、哪些行为构成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的;(二)伪造或者使用的虚假的产地的;(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的;(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六)失效、变质的;(七)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八)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16条规定:(一)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
    2023-05-03
    271人看过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已经州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一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工效,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改善市容市貌,降低能耗,根据《湖北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商务部等七部门发布的《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拌商品混凝土,是指按工程施工标准和要求,将水泥加入其他建筑辅料,经集中拌制后,以商品的形式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第三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州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预拌商品混凝土在全州的推广和应用;(
    2023-04-22
    303人看过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立案标准为: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一、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立案标准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二、生产销售假烟立案标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为:1、伪
    2023-03-05
    4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违章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4
      不收取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 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 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登录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交通违章在哪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9
      1、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盘水镇西街92号。 电话:0859-7233168。 2、晴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 电话:0859-7611146。 3、贞丰县交警大队。 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 电话:0859-6610055。 4、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地址: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 电话:0859-4610120。 5、册亨县公安局交
    • 江苏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第一条为了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及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提供条件和便利,利用假冒伪劣商品提供经营性服务的行为(以下简称打假)。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打假工作的领导,建立打假工作责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小车违章代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1
      步骤一:违法处理。1、路面值班民警当场出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自出具决定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天按罚款金额的3%处以罚款,加罚款总额不得超过罚款金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道路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持车辆扣留证明。本人驾驶证(驾驶证依法扣留,无驾驶证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或发票、合格证)应当在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处理。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违章查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1
      不收手续费;缴纳的罚款需要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在50-2000元之间。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1。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各市区县交通支队办公大厅。2、登录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码和发动机号码,点击查询。三、拨打声讯电话查询。四、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