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业务应遵循的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1:33:08 377 人看过

证券公司从事承销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公平竞争。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如不当许诺、诋毁同行、借助行政干预等.

(2)投资者优先。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或者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不得有故意囤积或者截留、缩短承销期、减少销售网点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3)关联关系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证券公司,不得成为股票发行人的主承销商或副主承销商:证券公司持有发行人7%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发行人持有证券公司7%以上的股份,或是其前5名股东之一;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具有其他重大影响的关联关系。

(4)财务风险指标。证券公司以包销方式承销股票,包销总金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60%,单项包销金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并且不得超过人民币3亿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证券承销相关文章
  • 行使合同的撤销权应当遵循哪些规则
    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必须由撤销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程序行使。(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3)撤销权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4-04-25
    228人看过
  • 寻找电子合同证据时应遵循的规则
    在现代社会的商务交往中,许多人都已经习惯利用合同来确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此人们大多通过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但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这种现代化的交易手段进行交易,随之而来的商务纠纷也多了起来。根据传统的证据法理论,任何定案的根据都应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但是,在网络环境下这一原则却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电子证据是人类社会进入网络时代后必然要面临的一个问题。电子证据亦被称为计算机证据,传统的确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书面文件(如:合同、单证),被储存于计算机系统中的电子文件所替代后,这些电子文件便成为了电子证据。由于电子商务活动中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合同和单证基本都采用了电子形式,因此,电子证据作为一种新的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载体,在诉讼过程中,已不仅仅是一种合同形式,同时也是具有证据意义的权利和义务的根据。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9条也规定:在任何法
    2023-06-07
    181人看过
  • 证券承销规则是怎样的?
    1、什么是证券承销?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依照协议包销或者代销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行为。2、证券承销的方式有哪些?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代销和包销两种形式。(1)证券代销,又称代理发行,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2)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包销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形式。3、证券承销的规则(1)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证券承销业务。(2)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遣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活动,并采取纠正措施。(3)向
    2023-04-24
    254人看过
  • 证券公司要遵循什么基本原则?
    一、证券公司要遵循什么基本原则?证券公司利用网上证券信息系统开展证券业务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网上证券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意识,保证在网上开展证券业务的安全性。通过技术措施和管理手段,实现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服务可用性。(二)系统性原则:网上证券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覆盖安全保障体系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体系规划和建设、证券业务安全运行、运维和安全保障、灾难恢复和应急措施等。二、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有些对于证券公司是做什么的不清楚,证券是指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人们常说的股票、债券都属于证券。这些都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专门从事这些证券的发行和买卖业务,具有证券交易所
    2023-06-16
    377人看过
  • 举证责任分配应遵循的原则
    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对此,我们应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提出许多有益的见解,并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得到确认。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审判中抗辩色彩的加强,在三大诉讼中,尤其是民事诉讼中,正确认定当事人举证责任的问题显得愈加重要。(一)公平原则举证责任分配重在公平,举证责任分配不公,必然导致裁判上的不公。公平分配举证责任的总的原则,即为谁主张,谁举证,但对此应当加以具体限定,即:当事人无论属于何方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事实,也无论其为何种事实,只要不存在阻却其举证的一般情况而被免除举证责任的,则一律承担举证责任。公平原则应体现以下四个方面内容:其一,从主体上来说,当事人无论属于何方,凡对主张事实无免除举证的情况的,则须一律举证。但作为一般情况,原告应在诉讼中优先举证,只有在举证责任应予倒置的情况下才可由被告优先举证。这就防止了把举证责任片面分配给原告或被告的不公。其二,从
    2023-06-06
    361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要遵循什么规则
    一、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法律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023-04-29
    478人看过
  • 税务代理的形式和应遵循的原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进行全面代理、单项代理或临时代理、常年代理。税务代理是一项社会性中介事务,税务代理必须遵守以下三项基本原则:1.依法代理原则法律、法规是任何活动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开展税务代理首先必须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尊严,在税务代理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面履行职责,不能超越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其代理成果被税务机关所认可。因此,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2.客观公正原则税务代理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税务代理人介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之间,既要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税务代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处理征纳矛盾,协调征纳关系。在税务代理过程中,既要对被代理人负责,又要对国家
    2023-06-07
    99人看过
  • 继承人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来清偿债务?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原则如下:1、限制继承的原则,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并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2、保留特定继承人遗产份额的原则,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原则,遗赠的执行不得妨碍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发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应如何处理中发生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时一般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
    2023-07-07
    429人看过
  •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应遵循的原则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1.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2.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3.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4.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越大,赔本就越多。一、高档小区物业管理费一般多少钱(一)物业管理费如何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为你业主或用户提供的不同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是有不同的。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时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或用户协商而确定的。而有些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要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具体来说,有些项目是一次性收费;有些项目则是定期收取的,有些项目的收取方式较为灵活。具体情况也要看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是如何规定的。(二)物业管理费确定原则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2023-06-21
    270人看过
  • 违约金的规定应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规定,是不能超过实际造成的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怎么规定的1.解除购房合同违约金规定:购房人解除购房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是需要赔付违约金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就按照约定处理;违约的就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而违约金的多少也是视具体损失而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
    2023-07-03
    224人看过
  • 在交换仲裁证据时应遵循哪些规则
    及时思考举证和盘问的规则,特别是审前证据交换(指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前主持交换各方当事人能够证明其主张的所有证据,以确定证据、澄清争议焦点的活动,简称“交换”)它可以全面贯彻“三公平”原则,明确证据限制,强化责任,充分发挥仲裁的优势,提高仲裁的效益。庭前证据交换的要点有:,当事人有责任在举证期限内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向仲裁委员会提供证据。逾期不提供证据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证据的,视为弃权,并承担不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其次,证据不是无故“交换”的,因此不受质量和认证的约束。(仲裁庭自行收集的,应当在开庭时进行质证。)如果申请人的请求理由已在答辩书中得到明确承认,或一方未能如期交换,则在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应)裁决通知时,该交换应被视为已完成,第四,证据保全,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请,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三天内完成。(国内:涉外案件、变更请求或反诉以及对仲裁协议有效性的异议需10天。)6。当事人在
    2023-05-07
    90人看过
  • 房屋拆迁应遵循的原则
    房屋作为不动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料。城市房屋拆迁,是城市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既与城市的发展密切相关,又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属于各方面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虽然拆迁当事人之间是一种民事关系,但拆迁活动事关重大,已经超出了一般民事活动的范畴,而涉及到社会稳定,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切身利益。因此,国家对拆迁活动予以有效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有鉴于此,早在1991年,国务院就颁发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期至2001年10月31日。自2001年11月1日起,我国实行国务院新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称之为国务院第305号令。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活动的参与者,包括拆迁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具体而言,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拆迁出租房屋的拆迁当事人是指拆迁人、被拆迁人和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城市房屋拆迁应遵循的四个基本原则:1、
    2023-04-23
    350人看过
  • 讨债技巧应遵循的原则
    法律综合知识
    讨债技巧1.兵马慎动,策略先行2.多说,少写,文武兼施3.抓住把柄,攻其薄弱环节4.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末,勿多苛求计较5.出其不意:以快制胜、防止意外6.法理情义,同步相逼
    2022-04-21
    364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行使撤销权应该遵循的原则: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行使;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行使原则;以债权人本人的名义行使的原则;以及一般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的原则。一、债务人财产转移怎么办?债务人转移财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债务人行为。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二、撤销权之诉怎么收取费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花费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如果第三人有过错的,该第三人也要适当分担。这里
    2023-04-04
    499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承销是指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利用自己的良好信誉和销售渠道将拟发行的证券发售出去,并因此收取一定比例的承销费用的一毓活动。... 更多>

    #证券承销
    相关咨询
    • 仲裁处理证券纠纷应遵循哪些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26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独立公正仲裁原则。仲裁法明确规定,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原则。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应
    • 律师见证应遵循的原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0
      律师见证应遵循自愿、真实、合法三大原则。 首先,律师见证必须经当事人自愿申请、委托律师进行。 其次,律师要审查被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是否真实可靠,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介绍的情况是否足以证明是客观存在的,如资料不足,津师应进行必要的调查,掌握准确情况,以正确见证。 最后,律师办理见证要审查当事人所发生的法律事实,法律行为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是否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以其他证明形式证明的事
    • XX业银行从事业务应遵循哪些原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为规范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建立健全贷款管理秩序,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贷款通则》规定,金融机构经营贷款业务,应当遵守下列原则:合法原则。金融机构经营贷款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的行政规章。任何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规章的,都必须禁止。而且,《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商业银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下开展贷款业务。”自主经营原则。金
    • 合同撤销遵循什么规则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9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
    • 授权应遵循的原则&&&
      福建在线咨询 2024-04-30
      授权应遵循的原则有:1、逐级授权原则。授权者一般是对其下属按级别逐层授权,只有特殊情况下才可越级授权;2、权责一致原则。所授权限应与其所负责任统一;3、授权适当原则。授权的范围、内容、人选、方式、期限、工作量等要符合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4、授权有限原则。授权者不可将自身不具有的职权或应当自己掌握的重大职权授予下级;5、授权监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