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职工缴存、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监督。职工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其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法规、政策的规定。职工不能因自己的住房问题已解决而不缴存住房公积金,也不能因为住房公积金所有权属于自己而非法提取,不用于住房消费上。
(2)对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行为的监督。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是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权益的前提。由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通过所在单位汇缴的,因此,单位是否实行缴存住房公积金成为职工能否申请贷款、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
根据《条例》的规定,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环节上,应履行以下法定义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到银行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转移手续;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3)对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的监督。承办银行承担着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收缴、支付、结算、担保贷款资金划拨,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账户信息的查询等工作,面对的是所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其在住房公积金存贷款结算业务过程中的过错或失职,直接影响到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和提取。因此,房委会、管理中心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核实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结算业务;对其承担的部分管理义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中心是否依法行使管理权,是否廉洁奉公、勤政高效,是否公开、公正、公平,直接影响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影响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成败。因此《条例》设了许多关于监督管理中心的条款。首先,是财政与审计的监督,以防止住房公积金挪用现象的发生,防止住房公积金资金往来过程、环节中有违纪行为。其次,是房委会的监督,监督管理中心在执行房委会决定的力度、深度方面是否存在懈怠,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是否廉洁、高效。最后,在全社会的监督。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法制环境的改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权益保护意识也随之增强。因此,管理中心不但要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处罚欠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要定期将归集、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资金情况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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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件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0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户目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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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文处理办法有哪些内容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9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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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哪些公文处理办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9以保监会名义和以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除人事任免外)送有关领导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进行审核。办公厅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确需行文以及行文的级别、方式是否妥当。(二)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提出的新的政策、规定是否切实可行。(三)涉及会内其他职能部门或外单位的问题,是否与其协商、会签。如意见不一致,主办部门有无加以说明。(四)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公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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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3号公文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2公文应当由具有相应职权的领导签发。(一)以保监会名义制发的一般性公文,按领导分工,由分管副主席签发。分管副主席不在时,按领导AB制,送代管副主席签发。(二)上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涉及面广的重要公文,由分管副主席签字后送主席签发。主席不在时,由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签发。凡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签发人如果不是主席,应同时标注主席已阅。(三)党委发文由党委书记签发,党委书记不在时,可委托其他党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