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能否主张解除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9:54:53 434 人看过

1、不能。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解除职务,其主张解除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条

一、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董事会成员中至少有一人担任执行董事,负有积极的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1: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违约责任能否在合同解除后主张?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合同解除后可以主张违约金。合同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
    2023-07-07
    321人看过
  • 主张解除合同怎么解除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合同有以下方式:1、协议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2、单方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3、法定解除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2023-02-19
    174人看过
  • 董事职务被解除后,怎样确定是否给予补偿
    一、董事职务被解除后,怎样确定是否给予补偿1、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三条二、董事会成员如何产生1、公司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2、公司董事会由若干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名、董事若干名3、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董事任期3年,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内经股东大会决议可罢免。从法人股东选出的董事,因法人内部的原因需要易人时,可以改派,但须由法人提交有效文件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4、董事会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提名;由达到公司普通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会议选举。5、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
    2023-04-21
    386人看过
  • 妇女在分娩期间能否被解除职务
    妇女在分娩期间能否被解除职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生育期间妇女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降低其工资标准,生育保险基金将在剩余产假期间发放津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降低其工资、辞退其劳动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七条女职工享有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工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实行产假前工资标准。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雇主。为了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和子女的正常发
    2023-05-31
    81人看过
  • 事实买卖合同关系能否主张解除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尽管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没有明确,但结合民法理论其立法本意应作如下理解:(一)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均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二)在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只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才能行使解除权;(三)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均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合同双方均可以成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四)因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具体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和根本违约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只有守约方才享有合同解除权,也就是当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情形时,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合同解除权,不能直接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若要解除合同,只能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对合同是否解除进行裁判。由上述规定可知,作为合同的违约方,是不能够主张解除合同的。一、合同解除
    2023-02-26
    420人看过
  • 董事职务解除的程序是什么?
    应充分尊重公司自治原则,董事职务的解除是否设定一定条件,完全可留给公司章程予以明确。被动解除董事职务所形成的股东会决议,在无法定无效情形之下,一经作出即生效,对董事职务的解除也应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即生效。董事职务被解除后,怎样确定是否给予补偿1、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除的原因、剩余任期、董事薪酬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第三条董事任期届满前被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解除职务,其主张解除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董事职务被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综合考虑解
    2023-07-06
    469人看过
  • 合同解除后能否在主张撤销
    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会终止,所以不需要再主张撤销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合同解除后是否能主张违约金1、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其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当然也应当包括违约金条款。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之给付。2、不支持要求给付违约金与《民法典》立法目的不符。《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显然是鼓励交易,鼓励甚至奖励守约,而不是鼓励违约。
    2023-08-17
    244人看过
  • 合同有效期届满能不能主张赔款
    合同有效期届满后,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的,不影响合同权利人主张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一、变相裁员怎么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
    2023-06-24
    369人看过
  • 履行期限届满合同是否一定解除
    行使解除权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并不是一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履行期限届满合同终止需要发通知吗合同如果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合同就会自动终止,当事人不需要要合同终止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
    2023-08-15
    153人看过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是否自动解除
    取保候审到期后不会自动解除的。取保候审期满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被取保候审人的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一、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期限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会被拘留么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
    2023-06-27
    220人看过
  • 解除合同后能否主张补缴保险
    要求单位补缴社保的,应当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1年内提出,补缴社保是基于在用工期间用人单位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而与解除劳动合同无关。一、辞职后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需要什么程序单位为离职员工补交社保,可以直接在社保部门填写补缴申请表,并且提供该员工在需要补缴期间在本单位的的劳动合同以及这期间每月的工资会计凭证。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二、不买社保怎么赔偿公司未买社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未缴纳的社保,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进行一定的赔偿。一、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
    2023-03-16
    347人看过
  • 董事长是否有权力解除公司董事?
    不一定。企业中的董事长,往往是由最大的股东或代表最大的股东担任。但现在企业的股东多元化,有时最大股东不方便或不想出面,就不会担任企业的董事长。董事长是股东利益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理论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有权力的来源。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C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C等最高权力,他掌握行政权力。董事长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和监事,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根据新公司法,有限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所以也不一定有董事长,但至少需从股东选出一席董事(公司负责人)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董事会,至少要设三席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以
    2023-07-06
    470人看过
  • 诉讼时效届满能不能主张债权
    诉讼时效届满后也是能主张债权的,具体依旧可以主张债权的理由如下:1、首先,从诉讼时效的效力和超过时效期间的债权的性质看(1)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持续不行使权利而于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请求权的时效。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只是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债权的“权利”,该“权利”学理上称之为“胜诉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务人的债务成为不能强制执行的自然债务。但债务人自愿履行可以得到法律的确认,已经履行的也不能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要求返还。可见,自然债本质在于不能通过诉讼程序强制要求债务人履行,而不是不能通过其他方式实现,更不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存在而权利人不得主张权利。权利人丧失胜诉权,但其权利的受领保持力仍存在,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时,权利人仍有受领权。故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是消灭权利的部分效力,而非实体权利的全部消灭。(2)所谓“胜诉权”当然不能包含债权的全部权能(如起诉权、受领权、抵销权等权利,其中抵销权和
    2023-02-10
    200人看过
  • 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一、如何理解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的,约定的期限到期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如果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在合同期限催告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二、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可以申请诉讼吗可以起诉。但是对方拥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
    2023-05-06
    2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副董事长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的后续处置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1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有效决议解除职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董事职务解除后,因补偿与公司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合同的规定; 综合考虑解除原因、剩余任期、董事工资等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合理的补偿金额。
    • 合同无效和解除能同时主张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4
      1、可以。合同无效和解除合同都属于具体的诉讼请求,起诉时可以一起起诉。 起诉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 违约责任可否主张合同解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1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合同他方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
    • 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解除合同,期限届满后,是否可以任意解除合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5
      合意解除,是指根据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其中协商解除是以一个新的合同解除旧的合同。而约定解除则是一种单方解除。即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解除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解除权而终止合同。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
    • 正式解除劳动合同是提前还是主张无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7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主张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