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承租人优先购买房屋的主张:(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未在15日内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办理登记手续的。”这四条法律理由的规定反对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这是基于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因为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以物权为基础的,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以债权为基础的,物权优先于债权。理论上,这称为优先购买权的竞合或存在。物权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债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将出租房屋出售给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等近亲属的,承租人不得以近亲属的亲属关系主张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出租人的近亲也有优先购买权,这种优先购买权先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可以对抗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值得研究的是,这种基于亲属关系的优先购买权是否是一种新的优先购买权,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放弃优先购买权,当然不应主张优先购买权。15天是固定期限。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在十五日内表明态度。如果他没有表达清楚,他将被视为放弃了他的权利。第三人善意取得租赁房屋的所有权。第三人出于善意,不知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即善意。构成善意取得的,立即取得所有权。如果承租人再次主张优先购买权,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依法取得的实时所有权。根据司法解释,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救济方式是损害赔偿。这是好事,但损失如何认定,损害赔偿责任如何认定,司法解释没有给出办法。在司法实践中不得操作。关键在于如何计算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损失。我的想法是,根据优先购买权产生时的房价和侵权后的房价,差额可以算作损失。另一种方式是参照违约金的一般计算标准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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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丧失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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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什么情况下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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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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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什么情况下失灵?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7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以下情况下失灵: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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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1-07-13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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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什么情况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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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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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10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 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