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违法判决由谁来做决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22:42:05 75 人看过

一、强拆违法判决由谁来做决定?

认定违建强拆违法判决由法院作出,因为判决书只有法院才能够作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之前,行政机关应该催告被执行人自行拆除,催告书应该告知履行义务的期限,如果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就强制拆除,强制拆除公告的期限是没有具体规定的。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行政决定相关文章
  • 追缴违法所得由谁决定
    一、追缴违法所得由谁决定违法所得的追缴和处理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违法所得产生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之一,是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法定制裁;一种是刑事途径,指的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司法机关认定和处理的违法所得。当然,在执法活动中这两者并不是绝然独立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二、违法所得怎么计算有关没收违法所得金额的计算规定。要准确计算违法所得数额,首先必须弄清违法所得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以免计算错误;其次,应该是查证属实的违法财物,故调查取证应
    2023-06-18
    461人看过
  • 服刑监狱的决定是由谁来决定?
    法院判刑后将判处决定公文交由司法部,司法部交由监狱管理局,由监狱管理局根据情况指定送送哪个监狱。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判决刑事案件后,会在刑事判决书中载明犯罪分子服刑的监狱,公安机关按判决书的要求移送到执行的监狱。此案在监狱服刑的孙某是否超出上诉期[案情]:陈某诉孙某离婚一案,法院经审理后于2004年7月7日作出判决,并于7月12日将判决书送达给正在监狱服刑的被告孙某。2004年7月31日孙某向一审法院邮寄了上诉状,上诉状的书写日期为7月15日。一审承办法官在收到上诉状后,经审查认为孙某的上诉从其邮寄上诉状的时间看,已超出了上诉期。遂回复函告知上诉期已过。孙某在收到复函后,又回信称其是在7月15日即将上诉状写好交监狱管教人员邮寄,不知为何到7月31日才邮出,其是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限,故迟邮的责任不在其,其认为其上诉的时间应为书写上诉状的时间,即7月15日,故认为未过上诉期。[分歧]:
    2023-07-18
    137人看过
  • 拘留的决定由谁做出?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决定的。刑事拘留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谁可以决定刑事拘留有权决定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因此有权决定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023-07-11
    341人看过
  •  法院对于缓刑的判决由谁决定?
    法院判缓刑是由法官决定。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人民法院的法官发现被告人符合缓刑条件,那么在判决时,法官应宣告被告人缓刑。此外,在宣告缓刑的同时,法官还可以禁止被告人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以及接触特定的人。总的来说,是否宣告缓刑,是由审判的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其他人是无权决定的。法院判缓刑是由法官决定。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如果人民法院的法官发现被告人符合缓刑条件,那么在判决时,法官应宣告被告人缓刑。此外,在宣告缓刑的同时,法官还可以禁止被告人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或场所,以及接触特定的人。总的来说,是否宣告缓刑,是由审判的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其他人是无权决定的。 缓刑的宣告由谁决定?缓刑的宣告由谁决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那么
    2023-08-30
    84人看过
  • 强拆宅基地违法怎样判决
    一、强拆宅基地违法怎样判决强拆房屋被判决违法的,由强拆方承担赔偿的责任,依据房屋被拆迁时的价值进行赔偿。农村村民对其在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房犀所有权,其财产权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并不具有强制拆除权力,在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强拆,并且造成了数额巨大的损失,因此高某等四人已经符合我国《刑法》中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
    2023-05-06
    107人看过
  • 原判决确定的刑罚金由谁来支付?
    被判刑罚金由被告人来交。因此被告人缴纳罚金是应尽的义务。但被告人一般都在监狱里,不方便缴纳罚金,故一般是有被告人的近亲属来代为缴纳。实践中,缴纳罚金一般是会与减刑挂钩,由于家属一般都希望能够多减刑,因此一般都会积极缴纳罚金。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罚金去哪里缴?犯罪嫌疑人被判刑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
    2023-07-11
    149人看过
  • 公司变更决定由谁做出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变更决定由固定大会讨论决定。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谁制定和修改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由股东会行使,股东会就修改公司章程决议的表决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二、拟公司章程的注意事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注意三个问题:1、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属于股东会;2、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须以股东会决议进行;3、制定或修改的公司章程不得违背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公司章程的制定由股东会通过后,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盖章,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023-06-13
    265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撤诉了是由谁来做决定?
    一、诉前财产保全撤诉了是由谁来做决定?由法院来进行决定;如果被保全人有损失,可向法院申请赔偿。对方申请保全时已经向法院提供了担保,就是为索赔做准备。【法律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
    2023-06-03
    360人看过
  • 违章建筑违法强拆费用的负担由谁来负责?
    违法强拆费用的负担由违建的当事人来承担。违章建筑即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建造的房屋。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在我国的强制拆除违反建筑的过程中,我国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我国的房屋等建筑物的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一、可以拆除的违章建筑都有哪些?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
    2023-06-27
    141人看过
  • 行政强拆违法并赔偿判决书
    一、行政强拆违法并赔偿判决书上诉人(原审原告):崔某,*,*,*,*。委托代理人:佟桂萱,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所地:鞍山市铁**千山中路**。法定代表人:柳辉,职务局长。委托代理人:田永生,该局工作人员;委托代理人:李璐璐,辽宁卫尊律师事务所律师。诉讼记录上诉人崔某因诉鞍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综合执法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赔偿一案不服海城市人民法院(2016)辽0381行初16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3月1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7年6月5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崔某的委托代理人佟桂萱,被上诉人综合执法局的委托代理人田永生、李璐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事实依据原审法院认定,原告崔某在鞍山市立山区文华学校(东侧)建设约4000平方米车场,经被告查实,原告的建筑违反了《中华
    2023-06-08
    123人看过
  • 《公司法》总经理任免由谁来决定
    一、《公司法》总经理任免由谁来决定?《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二、《公司法》中总经理职责有哪些?(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总经理的权利限制《公司法》第四十九条对股东会、董事会职权的规定,使用的是列举法定职权后,增加一兜底条款,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此处的其他职权与已列举的法定职权是并存关系。公司法对总经理职权的规定,使用的是列举后,另款行文,“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该行文意味着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的职权可以否定公司法对总经
    2023-04-13
    283人看过
  • 法院判决强拆后一定会拆吗
    一、法院判决强拆后一定会拆吗(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三)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对下列三个要件进行审查:1、申请人是否适格。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2、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征收补偿决定是否尚在当事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内,或者是否已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法院判决强拆拒不执行怎么办(一)对于强拆的裁定或者判断,可以根据其法律规定的前提,提出异议。(二)法院裁定强拆,实际上是强制执行程序。(三)因为土地性质的不同,导致强制执行地上房屋拆除的法
    2023-06-16
    398人看过
  • 土地征收时谁来界定强拆违法
    土地征收时,强拆是否违法的这个问题,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界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
    2023-03-01
    324人看过
  • 房屋拆迁评估由谁来做
    一、房屋拆迁评估由谁来做1、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而在新发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至于评估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办法》表示,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2、评估更多体现土地价值在原来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中规定,拆迁估价的方法一般应当采用市场比较法。不具备采用市场比较法条件的,可以采用其他估价方法。而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明确,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方法进行适用性分
    2023-06-08
    469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决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经法定程序依法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作单方面处分的行为。其特点是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直接处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须依法定程序,通常不能及时做出。其具体形式则有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命令和行政处罚等四种。... 更多>

    #行政决定
    相关咨询
    • 法律由谁来做监视居住决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0
      监视居住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 工伤认定的决定由谁来做做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6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认定工伤应当根据以下资料:(一)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三)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
    • 强制医疗的决定由谁做出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5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决定主题是法院,程序的启动如下: 1、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审查处理 1、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后,应当及
    • 由谁决定法定代表人变更由谁决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0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决议或决定。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召开会议作出决议。
    • 由谁做决定解散公司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15
      公司解散可以由股东会讨论通过,也可以由登记机关责令解散,再或者法院判决解散。有以下情况可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由股东会讨论解散。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资不抵债的,由法院判决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