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部门详解房屋登记审查新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20:41:07 215 人看过

6月25日,合肥发布房屋登记审查新规,7月1日起,房屋买卖、抵押时,只认房产证上的名字,即使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也无需经配偶同意。这引起市民广泛关注,各房产交易中心咨询量猛涨,关于夫妻房产加名成为咨询热点。

咨询人数明显增多

目前,前来办理加名的并不多,但电话咨询量明显多了起来。合肥市房产局庐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人士告诉记者,不少市民来电咨询共有产权的房屋登记问题,其中以夫妻共有产权房产最多。

合肥市房产局包河房屋办证交易中心人士则告诉记者,新规发出后,他们已研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应对可能到来的加名业务办理高峰,以保证其他业务能按正常秩序办理。

据了解,此次新规最大的变化是以后房产登记将依照申请登记,不再审查申请人的婚姻状况。目前,房产部门对婚姻状况进行审查,存在当事人谎报、瞒报婚姻状况,出具虚假婚姻证明造成房屋登记的结果与事实不符等可能。房屋权利人也常为申请房屋登记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未婚证明等材料奔波。登记审查办法变化之后,将有效避免这种漏洞和风险,同时也能提高登记效率。

而一些市民认为,房产部门登记不再审查婚姻状况,把关环节没有了,如果房产证没名字会吃亏。因此,纷纷咨询加名事宜。

明年七月前可加名

合肥市房产部门人士表示,房屋登记审查新规有一年过渡期,即从现在起到明年7月1日前,如果市民有意在房产证上加名,只要条件符合,均可办理,无需在近期扎堆。部门人士预测,7月底、8月初将迎来第一个办理高峰。

安徽虹途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思强表示,其实加名与否并不影响房屋产权的归属。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除非有相关约定,否则产权并不会因为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而仅属一方。如果发生纠纷,权利受损方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不过,新规实施之后,有可能出现房产被单方卖掉,理论上可以起诉单方卖房的一方,但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都很高。因此,潘思强建议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夫妻共同登记。如果现在再买房,特别是婚后购房,建议买房时就写上双方的名字。

疑问1

夫妻共同买房时购房合同怎么签?

按照新规,登记机构受理登记时,需询问申请人申请的房屋是否有共有人。如果申请人表示配偶为共有人,则要和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如果申请人明确表示无共有人时,登记机构将按照房屋登记簿内容,直接将购房人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购买房屋,在签订购房买卖合同时,最好将夫妻双方的姓名作为买卖合同的买方,并凭上述合同及相关要件共同申请购入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登记。

疑问2

婚前购房,婚后办证需要另一方到场吗?

如果只是购房人为房屋所有权人,则不需要另一方到场。如果夫妻双方均要求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按增加配偶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来办理。在房屋登记时,夫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共同申请登记,并领取夫妻双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疑问3

卖房还要不要开具婚姻证明?

按照以前的政策,房屋出售转移登记时,房产部门一般需要审查申请人的婚姻证明材料,来判断是否有其他隐形共有人,因此很多人卖房都需要开具婚姻证明。据了解,去年一年,合肥市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和婚姻登记证明达到157347次,其中大多与房子有关。新规出台以后,房产部门不再审查婚姻状况,关于是否共有产权,将变审查为询问,房屋权利人不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材料。

疑问4

新规7月1日执行如何理解过渡期?

按照规定,今年7月1日前已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在明年7月1日以前出售、抵押,依然执行之前的规定,不仅要看房产证,还须查验婚姻关系,即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一方仍须经过配偶同意才能处理房产;今年7月1日以后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出售、抵押,房产部门将只看房产证的名字,不再需要其配偶同意。

一、房产加名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

办理流程及费用: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第二种情况:有房有贷

办理流程及费用: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具体事宜请咨询各银行)。

2、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费用:除支付上述110元手续费外,如贷款是纯公积金的,还需另外支付100元;如贷款是组合形式的(公积金商业贷款),还需另外支付200元。

3、其他步骤同“有房无贷”。

第三种情况

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1、每平方米2.5元交易费。

2、不满5年,5.5%的营业税加1%个调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3、万分之5的印花税。

4、4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5、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税值就是50万。

6、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结婚证相关文章
  • 自贡: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取消查阅利用费
    从自贡市发改委获悉,自本月1日起,按照各级通知精神,自贡市放开或取消了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包括城建档案馆的出具档案证明费、查阅档案费、档案保管保护费;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查阅利用档案收费。此举将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取消2项经营性收费据悉,自贡市取消了2项经营性收费:一是城建档案部门收取的出具档案证明费、查阅档案费、档案保护费;二是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收取的查阅利用档案收费。同时,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的规定,涉及到养老和医疗机构的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行免收或减半收费。这3个项目分别是:国土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白蚁防治费;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规定,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放开多项经营性收费据了解,市民在新一年享
    2023-06-10
    231人看过
  • 房屋抵押登记部门是银行吗
    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合同、贷款合同、身份证、评估报告等,同时办理抵押登记还需要审核,因此并不是当天提交申请,当天就能出结果。(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规定了法定程序,即先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凭变更后的房屋权证书,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房地产抵押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不生效。(三)由于抵押权是从权这一物权上设定的他项权利——担保物权,即限制物权,其主要作用在于限制抵押人对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物不得进行转让、出租等处分,以避免担保悬空,所以登记机关只能从不动产的交易权属登记机关中指定,不能委托其他部门。(四)抵押物不具有优先受偿权。鉴于我国各地土地和房地产管理
    2023-02-24
    333人看过
  • 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吗
    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程序是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的资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
    2023-08-04
    277人看过
  • 详解房地产登记的定义
    房地产登记是指权利人向国家主管机关申请在法定文件上登记房地产权变更事实的活动。由于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是关于不动产各种物权变动的登记,所以不动产登记也叫不动产物权登记。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实行房地产登记生效主义。就其房地产物权登记的具体效力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1、物权变动的效力;2、权利正确性;3、善意保护效力;4、风险预警效力。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支付定金前,应了解所购房地产的权属状况。购房人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房地产坐落或房地产权证号查询房地产权属、抵押、限制、租赁等登记相关信息。房地产权属存在限制、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的,不能进行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
    2023-07-03
    205人看过
  • 房产产权登记新规
    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登记新规: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的产权归属登记为准,发放的房屋产权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通过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一、离婚后房屋产权一直没有变更房产作为不动产,其物权的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遵循物权登记原则,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那个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原则上,除非双方有特殊约定,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房产证上写的名字是谁就是谁的吗在一般情形下,房产证上名字是谁,一般该房屋为登记人所有。但是在离婚时,处理该房产,具体归谁所有,应视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确定。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
    2023-04-03
    158人看过
  • 房地产登记若干审查问题解答
    问:1、只有报建资料,没有用地证,而现申请登记的用地面积大于建基面积。答:应按《关于确认土地使用权属的原则规定》参照执行。问:2、大院内的房地产登记,只有房屋报建资料,而无大院范围内的用地资科,用地的权属如何确认?答:应按《关于确认土地使用权属的原则规定》办理,问:3、无用地资料、房屋也未经报批而建成,据申请单位反映房屋建成已几十年(多在五十年代),但无任何资料。答;关于建筑年限认定,由测绘所测绘时确认,该房地是否有他人登记可结合查档册。对土地使用权属的认定,按《关于确认土地使用权属的原则规定》参照执行,若房屋违章建筑的,按处理违章建筑法规办理。问:4、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有的财产,但持报建资料的一方,经多次通知仍不前来办理登记。答:持报建证一方特殊原因暂不能会同登记的,申请登记单位应提交报建资料的影印件,并通知持报建资料原件的另一方,带原件来校核,经校核无误者,产权清楚,无争议纠纷,
    2023-06-10
    485人看过
  • 房屋登记审查要求有哪些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在办理房屋登记业务的过程中要依循这样的基本程序:申请→受理→审查→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另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房屋登记的审查属于重点环节,审查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房屋的产权所有,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所以对于审查工作也有着具体的要求,如下:(一)审查前的要求审查前必须先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以保证房屋登记申请人的诚信度,而且要在审查前就告知申请人:必须对自己申请的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旦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将会受到一定的处罚。在明确要求之后,要进行受理,核对申请材料,查看有无矛盾的材料内容,有条件的可以先核对网络信息保证申请内容的真实准确。(二)审查中的要求在审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申请的材料进行逐条审查,在遇到问题时可以询问申请人,然
    2023-05-01
    429人看过
  • 房产登记部门无法办理登记的解决方案有哪些?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因此,只有符合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的登记申请才会被许可。房产登记什么时候开始(一)房产证办理一般程序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
    2023-07-06
    253人看过
  •  查询房屋交易纠纷解决部门
    本文介绍了找一手房相关机构的方法,包括联系建设局和消协等部门,以及二手房通过法院进行法律诉讼。对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问题的纠纷,除了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外,还可以通过确定对其合同所约束的相对人为何种责任主体来向管理相关领域的部门提出解决纠纷的诉求。如果要找一手房相关机构,可以联系建设局和消协等部门。若属于二手房则通过法院进行法律诉讼为佳。若属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问题的纠纷,除可提起法律诉讼或仲裁以外,还通过确定对其合同所约束的相对人为何种责任主体来向管理相关领域的部门提出解决纠纷的诉求。 房屋买卖纠纷找哪个部门?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买卖纠纷应由不动产登记部门管辖。不动产登记部门包括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等,具体管辖范围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房屋买卖纠纷中,如果买方和卖方发生了争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 双方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问题
    2023-08-30
    366人看过
  • 房屋登记人员在登记中应仔细审查
    甲公司于1997年1月3日为担保履行其与乙公司的购销合同,将其所有的商场作为抵押物,且经公证处公证。后于3月10日到房管局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房管局于1997年3月21日颁发了《房屋他项权证》,权利续存期限自1997年3月21日至2000年12月31日。1997年9月25日,甲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单方到房管局申请办理上述房地产抵押注销登记,称两公司的债权债务已结算完毕,要求解除双方的抵押关系,且称其《房屋他项权证》不慎遗失。房管局于1997年9月25日注销了该((房屋他项权证》,并由甲公司委托代理人办理手续,在1997年9月28日的某报上声明该证遗失作废。与此同时,甲公司与丙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甲公司以上述抵押物进行抵押担保,经公证处公证,于1997年10月10日甲公司和丙银行向房管局申请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1998年10月22日,乙公司向公安局报案称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伪造材料,私刻
    2023-04-22
    106人看过
  • 房产产权登记实质审查与形式审查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应当进行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曾经有争论。一种观点认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进行全面的审查,通过审查确定房产的真正权利人,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另一种观点认为,房产管理部门仅仅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予以登记,整个过程不涉及审查实质权利人的问题。一、房产产权登记审查内容房产管理部门接受产权登记申请时,根据房产性质不同而要求提供不同的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成为审查的主要内容:1、商品房、经适房、拆迁房:买方身份证件复印件;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单;(拆迁返房)原房屋权属证书或房产来源证明;(拆迁返房)拆迁补偿协议书及结算书;(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购房申请表;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表;房地产登记部门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2
    2023-03-19
    174人看过
  • 怎么对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作出审查
    对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作出审查需要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屋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户平面图、补测或修改房屋的平面图(地籍图);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缮证、配图、核对、盖印。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人可以是哪些申请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我国采取实名制原则,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其法定名称,由法人代表申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使用身份证上的姓名。检验有关证件的目的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登记资格。《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023-08-12
    284人看过
  • 查房屋产权性质找什么部门
    一、查房屋产权性质找什么部门房产证办理要到房产管理局。房产证办理的材料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销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夫妻双方)单身证明。二、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有房屋未必有产权,如单位自建、农村宅基地建房、社区配套用房、违建房等;产权是否登记,如预售房、抵押商品房未登记等;产权是否完整?如已抵押未解除、公房不符合上市出售条件;产权有无纠纷?如拍卖竞得、婚姻或财产继承、确定为拆迁的房屋等;有房地产两证未必就有产权,如伪造房产两证、被查封或强制拍卖、遗失补办后发生过转让。三、办房屋产权需要哪些材料办房屋产权需要的材料如下:(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
    2023-06-04
    315人看过
  • 房地产异议登记部门是哪个
    办理异议登记需要房地产管理部门。报送的材料如下:1、房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4、其他必要材料。一、办理异议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填写登记申请表;2、登记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3、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并将异议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4、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5、登记机构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二、异议登记申请的主体是什么?有权提起异议登记的申请主体为利害关系人,即认为自己的权利未登记或因他人权利的登记使其应有权利受到侵害的人,也包括真正权利人。具体而言,在登记中的几种主要形式的利害关系人有:(1)法定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如房产继承时,被违法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2)因虚假手段转移房屋,权利受到侵害的原权利人,如通过伪造原权利人签名、假冒产权人等虚假手段将房屋转移,此时原权利人为利害关系人
    2023-02-21
    167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结婚证
    词条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结婚证
    相关咨询
    • 登记部门能查封房产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2
      法院查封不动产,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登记部门必须配合,不得设置障碍。如果登记部门不配合,法院可以对登记部门采取司法措施。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
    • 房屋预告登记办理流程详解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1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后,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合同约定预告登记; 2、约定后,购房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过受理审核后,由房产管理部门记载于登记簿,购房者交费后领取登记证明; 3、办理登记预告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买受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出卖人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
    • 办理房屋登记要到什么部门?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3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的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来负责办理房产过户。
    • 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 2、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国家机关对城市房屋的所有权进行登记。 3、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是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的,这与动产不同。
    • 怎么对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作出审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3
      对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作出审查有以下程序: 一、勘丈绘图。 二、产权审查。 三、绘制权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