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怎样算是实际履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17:54:35 174 人看过

一、借贷合同怎样算是实际履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借贷合同后,出借人出借了借款,借款人收到款项后就能证明合同已经履行。

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在双方合同中,合同当事人都承担义务,往往一方的权利与另一方的义务之间具有相互依存、互为因果的关系。为了保证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利益关系的公平,法律做出了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不能保证履行时,一方可以行使不履行的保留性权利,这就是对抗对方当事人要求履行的抗辩权。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下列几种: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二)先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三、合同履行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由上述规定可见,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为:

(一)双务合同,且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尚未至履行期限。

(二)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不安抗辩权是预防性的保护措施,当一方情况发生变化,另一方先履行会造成损失时,法律依据公平原则作出上述规定。为防止不安抗辩权的滥用,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行使此项权力时,一定要有确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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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7日 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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