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出现质量问题,拆迁户可以拒绝接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07:12 198 人看过

1、如果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被拆迁户能否拒收?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交易补偿方式时,安置房存在质量问题且验收不合格的,被征收人有权拒绝签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的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主要工程的现场试验报告(四)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资质文件;(五)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验收不合格的,为合格工程。二是买卖安置房有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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