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邓*固涉嫌诽谤罪:四川遂宁市蓬溪县青年邓*固在网上用真名发布帖子,称“高升乡在退耕还林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并称遂宁市、蓬溪县及县林业局有关领导是“败类”。去年10月17日,邓*固因涉嫌诽谤罪被蓬溪县公安局刑拘。12月31日,蓬溪县检察院正式向蓬溪县法院提起公诉。09年4月20日,蓬溪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邓*固涉嫌诽谤罪一案。争议点:程序存在违法?是否构成诽谤罪要件?
侮辱罪:指以暴力或者其他办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客体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对象必须是特定的自然人,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组织,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必须有侮辱他人的行为。方式主要有暴力侮辱、言词侮辱、文字侮辱。其次,侮辱他人必须是公然进行的。所谓公然,是指在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或者能够使第三者看到的、听到的方式进行侮辱,至于被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本罪成立。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指直接故意,并具有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犯本罪,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客体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对象是特定的人。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损坏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虚假事实。如果传播的是客观存在的或者略有夸张的事实,不构成本罪,但可构成侮辱罪。所谓散布,是指用语言或文字的方式扩散捏造的事实,使众人知道。侮辱罪与诽谤罪的主要区别是:第一:侮辱的方法可以用暴力方法,但并不捏造有损他人名誉的事实,而诽谤则必须是捏造并散布有损他人人格、名誉的事实,且法律没有以公然实施为条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贬低、损坏他人人格、名誉的目的。因果实误信耀眼并加以散布或者批评失实而损坏他人人格、名誉的,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侮辱诽谤江歌案者获刑,侮辱诽谤罪怎么处罚
465人看过
-
侮辱诽谤单位构成侮辱诽谤罪吗?
471人看过
-
侮辱诽谤案件立案的相关规定?
61人看过
-
立案标准:侮辱罪和诽谤罪
246人看过
-
诽谤侮辱罪应该如何立案
108人看过
-
诽谤侮辱是否构成诽谤罪或侮辱罪?
327人看过
-
侮辱诽谤,侮辱辱骂,威胁是刑事案件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1-06-20《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受理诽谤罪的刑事案件,此案件属于自诉案件。不管他人是出于什么理由而恐吓自己,只
-
侮辱诽谤单位能否构成侮辱诽谤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一)必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散布的方式主要有是言语散布和文字散布; (二)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即使不指名道姓,但第三人可以判断出被害人是谁; (三)要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如果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四)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
-
侮辱诽谤案能不公开审理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4侮辱性诽谤可以不公开审理。涉及个人隐私或未成年人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开展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司法审判制度。
-
侮辱诽谤报案材料怎么写呢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7市公安局网监:自诉人:雷××,女,××年×月×日出生,×族,××市××公司职员,住××市××街××号。被告人:于××,女,××岁。案由:诽谤案诉讼请求: (1)于××应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2)于××应赔偿精神损失××元。事实和理由:(应祥述犯罪事实,此略)在此,我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关于诽谤罪的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
侮辱诽谤自诉案件属于自述案件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1侮辱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吗?是的,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