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与犯罪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10:15:49 87 人看过

行政处罚算是属于违法但并不一定属于违纪,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人员进行的处罚,而被行政处罚的人都是有违法行为的,而违纪是提违反党内纪律的违纪行为进行的纪律处罚。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违建拆除决定是行政处罚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违法建筑拆除不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建筑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记录与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关系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行政处罚记录。具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人也可以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行政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并不属于犯罪。只有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经过法院判决有罪才是犯罪。因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并不会包括行政处罚行为,当事人即使有过行政处罚,仍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不包括行政处罚记录。具有行政处罚记录的人也可以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行政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并不属于犯罪。只有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经过法院判决有罪才是犯罪。因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并不会包括行政处罚行为,当事人即使有过行政处罚,仍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素 材 : 无 违 法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是 否 包 括 行 政 处 罚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仅指证明个体在一定期限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行为,而行政处罚并不属于
    2023-09-08
    229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个人征信记录的关系是什么?
    行政拘留对个人征信报告无影响。理由:(一)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征信报告主要记录个人信贷、信用卡、担保等金融信息;(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在不断完善非银行信息,主要报告个人住房公积金、个人养老保险、通信缴情况、水电费等公用事业缴费信息,以及是否遵纪手法等信息;(三)遵纪手法信息,目前最主要的是被法院判决和执行等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也在试点纳入征信系统;(四)目前,基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违法情况还没纳入征信系统。行政处罚说理将纳入考核2010年,行政处罚说理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同时也将纳入各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这是记者从1月18日下午召开的市工商局行政处罚说理、行政指导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得的信息。市工商局向市财政(地税)局、审计局、质监局等单位介绍了行政处罚说理、行政指导工作情况和经验。副市长傅松苗指出,2010年市工商局要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其他有条件的部门也要积极探索,提高依法行政的
    2023-07-05
    261人看过
  • 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构成与刑法的关系?
    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一般具备以下要件:1、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是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法条评判通过以上解析可以发觉,如果严格按照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法条进行解析,不管是理论上抑或实践中,都会存在见仁见智的争论。兹举几例。根据刑法之规定,本罪的主体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特殊主体,应该说身份说是完全符合刑法理论与刑法规定的。可是,纯化本罪主体,则与国家的一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不相符合。这样,造成本罪主体范围泛化,给理论和实践带来了系列难题。此其一。其二,如果单纯用解释的方法来确定本罪的犯罪对象犯罪分子的意涵,也会造成理论与实践上的矛盾。因为犯罪分
    2023-07-06
    244人看过
  •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关系与差异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区别:1、行为对象不同。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3、行为性质不同。4、内容不同。5、方式不同。6、表现形式不同。行政确认的含义和特征1、含义: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2、特征:(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性质中性非处分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
    2023-07-11
    455人看过
  • 犯罪与毒品的关系
    一般的吸毒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会判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吗容留他人吸毒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人们的身心健康。容留的场所主要指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开设地下烟馆或变相烟馆,还包括住所,宾馆、饭店、舞厅、ktv等都是容留他人吸毒的场所。所以犯罪嫌疑人自己吸毒不构成犯罪,但是允许他人或者与他人一起在自己家里吸毒可能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
    2023-07-04
    104人看过
  • 重婚罪与行政行为有关系吗
    重婚罪与行政行为没有关系;重婚就是属于刑事诉讼;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因而许多国家的刑法都确定重婚是一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中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中国《民法典》与现行《刑法》相适应,在第45条中明确规定:“对重婚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同时,当事人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条
    2023-02-09
    404人看过
  • 犯罪行为与财产冻结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对财产冻结是有规定的,规定到: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是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进行冻结的。因此可以看出公安机关不会因为犯罪嫌疑人犯什么罪来冻结财产的,是会根据侦查案件的情况来确定是否会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起诉离婚财产冻结什么?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
    2023-06-30
    461人看过
  •  犯罪中止与阻拦行为的关系
    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丁某反抗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胁迫交出财物,后发现蒋某未携带现金,便转而强行抚摸蒋某的胸部。洪某在第二次抢劫犯罪行为过程中,因中途改变犯意转而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并在强制猥亵后自动放弃继续实施抢劫犯罪。法院认定洪某构成犯罪中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罚款人民币二千元。在犯罪过程中,如果自动有效地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那么就构成了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案例】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到某市某地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被害人丁某反抗、挣脱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在另一处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
    2023-11-14
    8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与卖淫行为的关系
    介绍卖淫涉嫌介绍卖淫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他人卖淫,如涉嫌介绍二人以上卖淫,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一年内曾因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介绍卖淫行为及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有什么区别介绍卖淫和强迫卖淫从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卖淫,但两者有着本质区别:(1)犯罪的对象不同。介绍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愿意卖淫的人员,强迫卖淫罪的犯罪对象是那些不愿出卖肉体的人员;(2)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者联系卖淫对象;强迫卖淫罪的主观故意是意图迫使他人出卖肉体从事卖淫活动;(3)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等介绍行为;强迫卖淫罪在客观上表现为
    2023-07-02
    292人看过
  • 毒品犯罪与运输行为的关系
    行为人运输毒品的行为是属于可以构成刑事犯罪的范畴的。该行为可构成运输毒品罪,并且无论运输毒品的数量是多少,都应当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例如运输毒品的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什么是运输毒品(1)运输毒品是指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在我国领域内将毒品从此地转移到彼地。运输毒品必须限制在国内,而且不是在领海、内海运输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否则便是走私毒品。(2)运输毒品具体表现为转移毒品的所在地,如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但应注意,从结局上看没有变更毒品所在地却使毒品的所在地曾经发生了变化的行为,也是运输毒品。例如,行为人先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由于某种原因,又将毒品运回甲地的,属于运输毒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
    2023-08-14
    288人看过
  •  行政法律框架与行政管理体系的关系
    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都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但它们的主体方面不同。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则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机关。行政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在于它们都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之处在于它们的主体方面。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指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此外,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必须是行政机关。 行 政 法 律 关 系 主 体 资 格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资格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具有权利和义务主体资格的人或组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资格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资格的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公民资格:公民是行政法律关系中最基本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公民享有广泛的
    2023-09-05
    340人看过
  •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关系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关系在于二者存在顺位关系。具体而言,犯罪动机是指引起和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满足某种需要的内心起因,是犯罪心理结构中的重要动力因素,犯罪目的则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因此一般犯罪目的是犯罪动机产生的前提要素。一、犯罪行为的定义是什么?犯罪行为是犯罪人所实施的违反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的基础和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学着重从下列角度研究犯罪行为:(1)把犯罪行为作为犯罪心理演化过程的一个阶段进行研究,如犯罪意识——犯罪动机——犯罪行为——犯罪结果;(2)研究犯罪行为方式,从中发现规律和特点,为制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政策提供依据;(3)研究某一犯罪者的犯罪行为方式,为改造该罪犯提供帮助。二、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有哪些?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023-03-13
    226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的关系
    行政复议机关是依法享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机构则是行政复议机关设立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的工作机构。因此,行政复议机关与行政复议机构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对外而言,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然而,行政复议机关作为法律上的实体,在实际当中,主要体现为行政首长及其拥有的相应的决定权。而且,行政复议机关无论是人民政府,还是人民政府的所属工作部门,其本身所负职责都不限于行政复议,还有很多其他事务需要它们处理。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工作方面,必须也只能保留最终的行政复议决定权,而将具体的行政复议事务交由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机构办理。可见,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责,离不开行政复议机构。同时,行政复议机构也必须在行政复议机关的权限范围内,按照行政复议机关行政首长的授权,办理有关行政复议事项。行政复议机构作出的所有影响行政复议机关权利义务、产生外部法律后果
    2023-06-06
    101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区别与联系
    本文探讨了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行政处分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内部的员工,而行政处罚则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它们的作出决定机关、针对的违法行为以及制裁的种类和执行程序都存在差异。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而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针对的对象有所差异。行政处分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内部的员工,而行政处罚则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分一般由与被处分人有从属关系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由特定的和法定组织作出。(3)针对的违法行为不同。行政处分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行政处罚针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制裁的种类不同。行政处分的种类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或暂扣许可证或执照、行政拘留等。(5)
    2023-09-08
    164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1
      1、从概念上:《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进行处罚的依据。 2、《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应当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这一条明确规定了治安
    •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31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没有直接联系,入罪条件是刑法规定的内容,并非是行政法律中的规定。并且在行政处罚之中并没有关于从重处罚的规定。任何的刑事犯罪主体,一旦已经满足了入罪的条件,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就会考核收是否需要从重处罚。
    • 老公犯罪行为与老婆政审结果的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1-27
      丈夫如有不良案底,将直接影响其妻子参与政治审查活动的结果。依据我国现行法规,与犯罪行为有关的纪录将对当事人及其直系亲属子女、父母和配偶在公务员考试、士兵征募、银行业、国有企业、公共事业单位、军事学校及警察院校等领域的政治审查产生不利影响。这意味着,如果罪犯无法通过政治审查环节,他们将难以成功报考公务员、服役参军、从事银行业、获取国有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的职务,甚至直接导致他们申请就读军校和警察院校的
    • 免于刑事处罚与犯罪是什么关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8
      例如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的。 3、“免于刑事处罚”,指行为本身构成犯罪,但是犯罪的情节轻微,从而不需要判处刑罚。
    • 行政处罚法33与47具体是什么关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1
      行政处罚法33与47并不矛盾。第四十七条【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本条是对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罚款数额是二十元以下的。这种情况下,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