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集体没有宅基地如何申请书
申请宅基地的人每年都有,其中不乏已经申请了一两年还是没有一点音讯的人。宅基地资源近年来越来越紧张,遇到不批的情况有可能是村里没有可以用来建房的空闲地皮了。那么,村里没有宅基地可申请了,该怎么办呢?
其实,2019年新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已给出了答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另外,目前国家也推出了“宅基地有偿退出”政策,也能释放出部分宅基地,有的地方可能就存在,目前没宅基地可申请,但过几个月又有宅基地可申请的情况。2019年9月11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1、申请人进行土地测绘并取得成果,此步骤需要申请人自行联系有相关资质的测绘公司取得;
2、申请人提供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属证书、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变更登记的村民决议;
3、申请人到当地规划局出具规划条件通知书或总平面图、1:500用地红线图、界址点成果表;
4、申请人提供使用权变更的证明材料,包括: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土地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以及变更后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土地用途变更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5、申请人提供契税完税凭证或缓交、免交契税材料;
6、申请人在完成以上步骤后,自行复印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后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省内请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更名,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完成更名并领证。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可以分割吗
集体土地土地证是可以分割的,但前提是要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够进行分割:
1、宗地应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2、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税费,并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按照协议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并达到约定亩产税收,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
4、符合规划,集体土地分割后不影响使用功能并满足安全条件;
5、无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
6、如涉及股东(或合伙人)变化的,按东政发﹝2010﹞59号文件执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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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申请没有宅基地怎么办?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81.如果集体没有足够的宅基地来分配,而对于确实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考虑申请将非基本农田的农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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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建住宅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农村村民建住宅可以申请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标准的,不得再申请使用宅基地,也不得在农村购买住宅。但由于房地产继承等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包括宅基地),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护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农村村民建住宅用地,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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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村里申请宅基地,但是村里说没有宅基地怎么办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1.如果集体没有足够的宅基地来分配,而对于确实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考虑申请将非基本农田的农用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2.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因此,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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