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犯罪叫什么名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5 16:20:28
405 人看过
在未曾察觉的情境之下实施的罪行,在法律领域则界定为“过失犯罪”。
而过失犯罪,顾名思义即其可能引起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后果,然而行为人却因疏忽大意未能洞察到这一点,或者明明知晓却过于盲目地相信灾难可以避免,从而导致了事实结果的发生。
比如说,我们在面临交通肇事事件时,假如事故是由驾驶员没能恪守交通规范所引发的,虽然司机并无任何蓄意之举,仅仅是由于疏于谨慎或是过分自负,那么他可能要为此承受交通肇事罪行的惩罚,这样的情形便属于过失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什么叫不知情犯罪记录
311人看过
-
通常情况下做什么叫惯犯
419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什么叫做累犯
190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改名字
321人看过
-
在别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用别人的名字贷款犯法吗
30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叫妨碍公务罪
6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
-
-
诈骗罪不知情的情况下下台介绍了犯罪嫌疑人也不知情的情况下有罪吗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26不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罪属于故意犯罪,其不知情的,便不能被认定为明知其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而希望/积极追求或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故意,也不能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能被认定为其与公司有关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具有共同犯罪的犯意联络,因此,其履职的前台介绍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见《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