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增加国家税收,防止利用假出口骗取出口退税事情发生,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废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关于出口退税的法规(见附件一的对外公告)。现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在货物实际离境出口后,出境地海关方予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并作出口统计。报关出口但实际不离境的,不予办理出口退税,海关不得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
二、以转关运输方式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启运地海关不予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出境地海关在验收确认货物入库后,按转关运输的有关法规签发供核销结案用的出口报关单,并按“境内存入保税仓库货物”作单项统计。待货物实际离境后方予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供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并作出口统计。
三、存入出口监管仓库的货物,如需提取销售给国内企业及三资企业进行深加工产品复出口的,海关按结转加工的有关法规办理,不予签发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也不作统计。
四、本通知的有关法规自6月20日起实施,并按附件一格式对外公告。在此以前有关法规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关遵照执行,有何问题及时反馈我署。
附件:海关对外公告样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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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简称“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海关总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海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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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发生的关税是否退还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4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缴纳的、等间接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致税收管理制度。因此出口退税不包括。生产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已缴纳进口增值税并取得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正常参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一条加工贸易的进口料件按照国家规定保税进口的,其制成品或者进口料件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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