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调整野外工作津贴地区分类的复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52:57 73 人看过

注:*此件是给四川、云南、陕西、山西、北京、辽宁省(市)地质局、劳动局的复函。

国务院国发〔1980〕193号文批转国家劳动总局、地质部《关于调整地质勘探职工野外工作津贴的报告》下达后,你们报来调整毗邻地区分类的意见,经我们研究,同意一些地区作适当调整(你省调整的地区详见附表)。调整地区后的津贴标准,从文件下达之月起执行。提高地区分类所增加的费用,在今年已拨的事业费内调剂解决。

附表:四川省调整野外津贴地区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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