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延期是怎么回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7:43:36 297 人看过

若出现必须到庭的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案情需要调取新的证据或需要传唤新的证人到庭时可以立案后延期开庭。如果私人原因合理合法,也可以作为延期开庭的理由,需要写一份延期开庭申请书,递交到法院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庭法官决定是否延期开庭。

一、被告因为疫情阻塞不出庭如何

可以申请推迟开庭。《民事诉讼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开庭推迟多长时间无效

开庭推迟最长9个月时间无效。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1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2个月;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9个月。

申请延迟开庭的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1、法院延期开庭受审限的限制,从立案之日起到审结完毕的时间不能超过《民事诉讼法》的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被告可以要求延期开庭吗

在离婚案件的诉讼实践当中,由于存在对方突然起诉的现象,那么我方准备证据材料的时间可能有所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向法官申请延期开庭呢?答案是可以。在诉讼流程中,查明是否存在延期审理的必要是书记员的工作内容之一。如果有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不能到庭的,需要及时通知审判长,并由合议庭决定是否需要延期开庭审理或中止诉讼。决定延期审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定中止诉讼的,应当制作裁定书给当事人。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申请延期开庭是公民的诉讼权利之一,我们可以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正确面对诉讼中出现的问题。所以,如果确实是有证据准备不充分的情况,或者我方当事人存在无法到庭的正当理由(人在国外、重病等情况),那么我们可以向法官提出相应的申请,而不是直接选择缺席,对您不利。以上是对您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4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什么是立案回执单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立案回执单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复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二、受案回执和立案回执的区别受案回执和立案回执的区别如下:1.含义不同。受案回执是公安机关对于公民的报案、控告的受理,立案回执是说明该案件公安机关即决定立案;2.结果不同。受案回执并不意味着就一定立案,也有可能会不予立案;而立案回执则是已经立案,之后开始对案件情况进行侦查。三、立案需要走的程序是什么1.去立案大厅由值班法官指导立案;2.准备材料,取号,是否接受调解;3.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或补充资料,符合的受理;4.受理的接受材料,出具收据,诉讼费通知书,地址确认书,案件受理通知书;5.7日内缴费交票,换票,未缴费的裁定撤诉。在管辖范围内认为需追责的应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
    2023-05-09
    69人看过
  • 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回案件
    一、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回案件刑事立案后是否可以撤回案件主要看案件的类型还有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如下: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3.属于本地区管辖,公安机关只能管辖法律规定的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三、刑事案件立案之后的流程是什么刑事案件立案后的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
    2023-08-27
    437人看过
  • 发回重审案件怎么立案
    法律综合知识
    管辖问题上,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由原审法院管辖,当事人不得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但原审法院应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对于重审中当事人变更、追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问题,如果是二审发回重审,可以合并审理;如果是再审发回重审,只有符合一定的情形才可以合并审理,如:原违法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等。一、再审申请裁定有几种结果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做出以下类型的判决:维持原判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维持原判。认为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阐述理由方面虽然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的,应在再审判决、裁定中纠正瑕疵后予以维持。改判、撤销或变更法院经再审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驳回起诉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要件或者符合法
    2023-03-06
    255人看过
  • 经侦立案后报检察院批捕是怎么回事?
    报人民检察院批捕是因为经侦机关没有批捕的权利,批捕是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才具备的权利。经济犯罪侦察警察的简称。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一、犯人指认现场后是不是快结案了指认完现场下一步并不一定就是批捕,两者之前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指认现场意义是更好的对案件进行定罪,执法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现场,是为了防止别人进行冒名顶替。而只有是那些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023-03-12
    376人看过
  • 商品房纠纷不能立案怎么回事
    一、商品房纠纷不能立案怎么回事首先,若双方按法定程序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并申请仲裁、避免提起诉讼事项,应告诫原告向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其次,如争议须依法交由其他部门处理,需指示原告向相关部门寻求救济途径;再次,关于非本院管辖区的房产纠纷案件,建议原告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申报;第四,若已生效裁判、裁决及调停协议,且当事人再度提出上诉,原告需申请再审,除非民院准予撤诉的裁定例外;第五,根据法律规定不宜起诉的前提下,若在禁止期内仍提起诉讼,将不受理。最后,对于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之后的离婚案件,以及维持收养关系方面的判决或者调解,除非出现新的状况或理由,否则原告要求重新审理该案,将会遭到拒斥。以上即是房产纠纷不予立案的几种情形。无论纠纷涉及何种类型,只要不满足官方立案受理条件,均无法获得立案批准。因此,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务必遵循法律程序行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
    2024-04-05
    241人看过
  • 立案回执单是否就是立案了
    一、立案回执单是否就是立案了拿到立案回执单并不算立案,只是能证明警方已经受理了该案件。如果在警方不立案的情况下会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二、立案回执单与立案告知书是一样的吗1.民事案件到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查,接受了立案,会给出相应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也就是所谓的立案回执单。有些法院图省事,只有一张诉讼费缴纳票据,这个票据不能证明案件已经受理,可以拿着票据找到立案的法官,要求其再开具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2.立案回执单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
    2023-05-12
    462人看过
  • 怎么延长刑事案件羁押期限
    延长侦查拘留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主要情况如下: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由于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长期不适合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和复杂的案件。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一)交通非常不便的偏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审查期限是多久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审查期限并无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侦查机关依照
    2023-08-07
    180人看过
  • 延长立案期限至三十日是刑事办案规定多少条
    关于将立案程序延期至30天的具体法律条例,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中的第十五条所明确指出。派出所接到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公众报告、投诉、举报以及自首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深入的调查审核,并在接获相关信息的7个自然日内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及复杂的线索,则需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慎重审批,方可将立案审查期限相应地延长至30个自然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动投案后,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难、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或者跨区域性的线索,经上一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再延长三十日。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者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以内
    2024-05-04
    1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二审期限怎么延长
    以下情况可以延长刑事二审期限:(1)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2)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3)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4)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5)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一、逮捕后逮捕后羁押期限是多长?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但是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或者是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者是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等,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超过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二个月。二、羁押时间和服刑时间怎么换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如果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二日刑期,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刑期。首先
    2023-03-09
    439人看过
  • 起诉延期交房怎样立案处理
    1.撰写完备且准确无误的诉讼状;2.按照相关规定,载明充足有效的证据及诉讼状等相关材料,至法院进行立案登记,同时交纳相应的诉讼费用;3.在法官的指导与协助下,法庭将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如有需要,可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若调解无果,则法官将依法作出裁定;4.根据裁定结果,胜诉方有权要求败诉方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败诉方未能积极履行,胜诉方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4-08-18
    476人看过
  • 刑事案件延长立案审批表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1、刑侦部门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属于自己管辖的,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予以立案;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3、对于有控告人的
    2023-03-09
    230人看过
  • 卖家延期交房怎么退回
    法律综合知识
    一、卖家延期交房怎么退回购房者应当以书函形式向开发企业正式提出解除房屋购买合同之需求。若由于开发企业本身的过失而致使房屋购买合同出现了解除情形,那么,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由此给购房者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然而,如若是因为购房者未能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或者是在对购房款项的支付方式上无法与开发企业达成共识等因素而导致的解约,则开发企业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责任。2.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款流程;当购房者提出解除房屋购买合同时,开发企业有义务在15个工作日之内将购房者已支付的全部房款悉数退还,并且终止原有的房屋购买合同。在此期间,若相关的手续或文件尚未签署完毕,开发企业有责任代为购房者向金融机构支付每月的本金及利息。3.超过15日需支付违约金;若开发企业未能在购房者提出解除房屋购买合同时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退款流程,自第16天开始直至购房者实际收到全部房款为止,开发企业每日须向购房者支付总房款的千
    2024-07-10
    349人看过
  • 虚开普通发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回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第二条规定了虚开普通发票罪立案标准。具体的立案标准为:1、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虚开普通发票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
    2023-07-25
    281人看过
  • 是否允许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撤回
    一、是否允许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撤回刑事案件立案以后可以撤销,但是必须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上诉期限是多久分为两种情形,分别是:1.对于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十日;2.对于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限为五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
    2023-09-20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治安立案后,立案程序是怎么回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
    • 2020年诈骗案立案标准是怎么回事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4
      立案标准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
    • 死亡案件立案后怎么回事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1-19
      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进行相关的鉴定了吗?报警了没,警方现在进行前期的立案侦察了吗?由于被害人以及受害人已经死亡,近亲属是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请求对方家属支付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本人代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由于有些问题涉及到您的个人隐私在这里不好做应答,我建议您方便的话直接来电与我详谈,这样更有利于我了解案情,做进一步的法律分析,以最大程度维护你的权益。
    • 开发商不接受房产证延期备案是怎么回事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7
      (1)土地使用手续不合格。如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联建一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系划拨土地使用权。 (2)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房地产开发企业违章建房,比如审批了18层实际却盖了20层,违章的部分就无法办证。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能提供规定的资料。如因没有通过综合验收而不能提供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 (5)其他原因。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将代收的公共物业维修基金上缴,
    • 诽谤罪立案标准2017是怎么回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4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