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诉讼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11:04:19 245 人看过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对于一些困难和特殊情况,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一)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患者及其亲属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医疗事故结论无意见,只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受理;(三)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四)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再次起诉要求增减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件受理;(五)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发现无中止、中断、延长原因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没有欠条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欠钱不还,没有欠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起诉。起诉是指当事人就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即请求法院通过审判,使被告人承担某种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起诉须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还须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范围。

所以说没有欠条也可以进行起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好,但是,没有欠条,证明对方欠自己钱就要有别的证据,而且证明力不能太低,不然就容易败诉。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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