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处理夫妻离婚中男方提出的问题的方法?
363人看过
-
夫妻离婚,女方退还彩礼的相关问题
360人看过
-
哺乳期内男方离婚相关问题
236人看过
-
男方起诉离婚:如何处理女方的外遇问题?
355人看过
-
夫妻离婚相关问题:办理地点是否唯一?
93人看过
-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离婚债务问题
50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离婚法中关于欠外债的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0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的债务,如果确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夫妻双方应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如果一方对外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应由负债方一方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另一方不需要对债务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夫妻财产一方外面欠债如何办,如何进行相关问题的解决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3规定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一起承担偿还的责任。 债权人可以起诉当事人夫妻俩主张债权,可以申请冻结双发各自的财产,胜诉后可以申请执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如何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债务的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31关于债权:婚前即存在的债权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享有相同的份额。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债权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产生的债务,除非与债权人明确的约定是一方的债务,一般视作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好了债务分担方式,也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承担债务后可以根据约定向另一方主张。另外,由于涉及到第三方利益,在离婚诉
-
夫妻离婚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有哪些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30离婚时只有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是不需要共同承担的。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
民法典下的夫妻离婚债务问题怎样处理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01离婚时,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以下这些个人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