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贷款诈骗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8:42:08 491 人看过

所谓“借款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瞒本相的办法,欺诈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体现有以下几种:一是,假造引入资金、项目等虚伪理由骗得借款的;二是,运用虚伪的经济合同骗得借款的;三是,运用虚伪的证明文件骗得借款的;四是,运用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得借款的;五是,以其他办法欺诈借款的。

在确定“借款欺诈罪”时,应特别注意本罪与假贷经济胶葛的差异。也就是说,不能把借款到期不还简略地确定为“借款欺诈罪”。由于,借款到期不还可能有多种原因:有的可能是由于经营不善,办理不当构成企业严峻亏本,无力归还到期的借款;有的可能是由于市场行情发作了严重意外变化,致使别人所欠自己的债款不能按期收回,然后自己也就随之缺少了归还才能;也可能是有的借款人成心假造谎言、运用虚伪证明文件,骗得借款等。

确定借款欺诈罪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令的规则,确定借款欺诈罪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发作借款到期不还的结果时,要看行为人请求借款时,自己履约才能不足的现实是否现已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现已非常清楚。假如无法履约的原因构成于获得借款之后,或许行为人对底子无法履约的这一点并不非常了解,即便借款到期不能按约好归还,也不能确定为借款欺诈,而应当以民事假贷胶葛进行处理。

2、要看行为人在获得借款后,是否活跃地将借款用于假贷合同所约好的用处,假如现实如此,虽然行为人在借款到期后无法归还,也不能确定为借款欺诈行为。在这里就要较为精确地掌握行为人在片面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借款为己有的意图。

3、还要看行为人在借款到期后是否有活跃归还的体现,假如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在努力归还借款,但仍未悉数还清,也不宜简略地确定为借款欺诈,应归纳评判。

一起,构成本罪还必须抵达“数额较大”的法定标准,假如数额较小的,归于违法行为,则不构成犯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16: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贷款诈骗相关文章
  • 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要注意哪些问题
    制作具结悔过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1)要填写清楚具结悔过人的姓名、法律依据、具结悔过的时间等内容。(2)对具结悔过的原因要求逐项写清楚,并且要明确具结悔过人的悔过书中应当包括的基本内容。(3)具结悔过通知书应当及时送达具结悔过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的悔过书,公安机关应当存入有关卷宗以备查。具结:指对自己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示。具结与写保证书具有相同的作用。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该法规定情结较轻的,应责令其具结悔过。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责令具结悔过通知书。一、认罪会怎么判对量刑有什么影响?一般而言,“认罪了,会怎么判”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
    2023-02-13
    176人看过
  • 认定虐待罪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必须是虐待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虐待罪。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主动处理。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啥 什么是告诉才处理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指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虐待家庭成员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都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二、触犯虐待罪罪决的判刑有多少触犯虐待罪的判决如下:1、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造成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只有被告知才能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无法告知,或者因强制或者威胁不能被告知的除外;虐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
    2023-03-12
    211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认定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贷款诈骗罪成立的要件包括: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实施将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目的必须是非法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且数额较大。若满足以上条件,则可认定贷款诈骗罪成立。判断贷款诈骗罪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1、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希望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据为己有。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将贷款非法据为己有的行为。3、行为人的目的必须是非法的。2、行为人必须有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3、诈骗贷款要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认定贷款诈骗罪所需满足的要素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贷款申请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贷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认定贷款诈骗罪所需满足的要素包括:1. 主观要件: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即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2. 客观要件:使用虚假的贷款申请材料或者
    2023-11-13
    326人看过
  • 怎样对放火罪进行认定认定放火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怎样对放火罪进行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如果放火行为侵害的只是某一较小的财物,例如烧几件衣物、一件小家具、小农具等价值不大的公私财物,不构成放火罪。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应以放火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放火焚毁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物,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焚烧公
    2023-04-28
    160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主观方面刑事推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推定作为一种以“高度盖然性”为标准的证明方法,并不是对案件事实的完全确定,因此,在刑事司法中要慎用,既要遵循刑事推定的基本法则,也要符合刑法的基本原理。在运用推定认定“非法占有目的”时,必须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运用推定必须确保基础事实的真实性推定的第一条件是:要有确实可靠的推定前提,这是推定的第一要素。推定的牢固性首先取决于基础事实的可靠性。所以,在对合同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进行认定时,不能仅凭行为人的口供认定,而应对案件各种有关要素都要调查核实,保证推定前提事实的真实可靠性。在推定合同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时,应对签订合同主体资格是否真实、行为人有无履约能力、有无采取诈骗的行为手段、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没有履行合同的原因、履行态度是否积极、对财物的主要处置形式、事后态度是否积极等方面审查清楚,相关证据必须确实、充分等等。(二)运用推定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实践中导致行为人没
    2023-06-03
    489人看过
  • 认定单位犯罪主体需注意哪些问题?
    1、单位的附属机构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单位的附属机构是指单位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单位内部的职能部门(如企业内部的车间、科室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是独立的公司,它不具有公司的组织形式,没有自己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等,没有相对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但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它取得了经营执照,有固定的场所、名称、设施、机构、资金和从业人员,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也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诉讼。正是由于分公司具有前述特征,我国刑法学界对分公司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争议颇大。肯定者有之,否定者也有之。笔者认为,分公司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分公司的行为,是基于分公司独立的意志,为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包括明示的和默示的),且为公司不知情的
    2023-04-22
    316人看过
  • 认定非法拘禁罪要注意的问题
    认定非法拘禁罪应注意下列几个问题:(1)司法工作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后经查明无罪,立即予以释放的,这种情况属于错拘错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经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决定解除强制措施,有关执法人员仍拒不释放或者拖延释放的,则应视为非法拘禁的行为。(2)从司法实践看,非法拘禁他人时间较长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侮辱等情节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坏影响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应以非法拘禁罪论处。如果非法拘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应严格执行。(3)如果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故意致人重伤或者故意将他人杀害的,或者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的行为已达到犯罪程度的,则应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非法拘禁的行为同其他犯罪
    2023-06-28
    121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中的三个问题
    贷款诈骗罪长期以来都是经济领域高发的犯罪类型之一,不仅给金融机构资产带来重大风险损失,同时也严重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信用环境。理论和实务界对贷款诈骗罪有过不少研究,本文侧重对司法实践中若干需关注的问题作一辨析和探讨。贷款诈骗罪长期以来都是经济领域高发的犯罪类型之一,不仅给金融机构资产带来重大风险损失,同时也严重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信用环境。理论和实务界对贷款诈骗罪有过不少研究,本文侧重对司法实践中若干需关注的问题作一辨析和探讨。一、贷款的认定对贷款的界定,人们通常都引用1996年《贷款通则》中的定义:贷款系指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从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开展的授信业务来看,更普遍采用的是信贷的概念,即银行为客户提供货币资金或者代客承担债务。代客承担债务对于银行而言,一旦客户无法履约,银行即需代客户垫款。从银行承担的风险来看,为客户提供货币资金(狭义的贷
    2023-06-11
    393人看过
  • 认定故意杀人罪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认定故意杀人罪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1.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在实践中,行为人常常采用放火、爆炸、投毒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杀人,形成故意杀人罪与放火、爆炸、投毒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竞合。如果行为人的放火、爆炸、投毒等方法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如果使用危险方法杀人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2.故意杀人罪与暴力犯罪致人死亡的联系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47条、第248条、第289条、第292条的规定,对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的,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的,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的,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另外,某种暴力性犯罪的构成要件或处罚情节已经包括故意杀人
    2023-06-11
    325人看过
  • 认定显失公平应注意哪些问题
    1、民事行为内容的显失公平,以当事人所获利益与其所支付的代价严重不相称为基本特征,因此,显失公平只能发生于双方、有偿的民事行为,单方行为和无偿行为不存在对价关系,无所谓显失公平。2、行为内容是否显失公平,必须以行为时的实际情况予以认定。因此,行为成立或履行后,标的特价格因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或其他因素而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农村承包合同或企业承包、租赁合同中,指标定得较低,但不存在以权谋私、压价承包等不法行为,以后因承包方或承租方经营得当,取得较大收益,等等,不属显失公平。3、显失公平行为中,受损人提出或接受重大不利条件,必须是违背其真实意志,对此受损人在主张行为变更或撤销时,应负举证责任。4、显失公平行为的变更、撤销请求权应属于该行为的受损方当事人,但在获利方当事人不存在故意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如果受损方要求撤销行为,而获利方要求变更行为内容以维护行为的效力,对获利方的主张应予支持。一、如何认定合
    2023-03-26
    307人看过
  • 借款人还款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借款人还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还款时,除非贷款人出具授权委托借款人将还款交给他人或转入他人账户,否则必须将借款合同或借据等凭证上载明的贷款人还款;2、债务人还应保留还款凭证,可以是银行汇款凭证,也可以是贷款人亲自出具的还款收据,也可以是贷款人在借款合同、借据等凭证上写明已收到还款的字样。一、担保人怎样不用替他还钱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这几种免除既可以是全部免除,也可以是部分免除,如免除罚息。在审判实践中,除偶有的免除罚息的以外,因贷款人主动放弃权利的原因而免除担保责任是极为少见的。4、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有担保期限的,如权利人未在担保期限内依法主张权利,担保人可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担保责任。5、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免除,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起两年内,如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出
    2023-03-05
    112人看过
  • 单位犯罪如何认定:关于贷款诈骗罪的法律问题
    由于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不包括单位,所以单位贷款诈骗的,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论处。在实践中,单位贷款诈骗行为基本上都是单位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实施的,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可以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流通环节的票据转让行为应否定罪流通环节的票据中介行为,主要是指A向B买入银行承兑汇票,然后不经背书直接转让给不相关的C或者A直接拿去银行贴现,赚取中间差价,这种方式是将票据视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针对上述票据中介行为的司法认定,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意见大相径庭。2009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关于对倒卖银行承兑汇票行为性质认定意见的批复》中规定,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五条规定,倒卖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2010年,河北省即出现了全国首例倒卖承兑汇票被判处非法经营罪的案例。检察机关对此却持不同意见,201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某省对票据中介行为定性的请示
    2023-07-23
    57人看过
  • 认定高利贷要注意下面三个问题:
    (一)原则上说民间借贷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二)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三)实践中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从界定高利贷的标准上看,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本身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但是高利贷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并且法律严厉打击高利贷行为。另外,如果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有触犯刑法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何认定高利贷?根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
    2023-08-17
    425人看过
  • 肇事逃逸认定须注意哪些问题
    认定肇事逃逸需要注意的问题:交通肇事逃逸是指驾驶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认定交通肇事首先行为人应当有违章驾驶的行为,并且因违章驾驶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在认识到事故发生后,主管上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并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
    2023-07-06
    255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更多>

    #贷款诈骗
    相关咨询
    • 集资诈骗证据认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2-09
      在非法集资犯罪相关证据材料的认定中,除了要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外,更需要注重证据的关联性。在判定上要秉承“疑罪从轻”的办案理念,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 如何认定保险诈骗罪, 认定保险诈骗罪要注意哪些问题, 什么是诈骗罪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一)划清保险诈骗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骗取保险金的数额是否达到了较大,未达较大数额,可按一般的违反保险法的行为处理,达到较大数额构成保险诈骗罪。(二)认定保险诈骗罪中涉及有关犯罪的问题。实施保险诈骗活动,故意以纵火、杀人、伤害、传播传染病、虐待、遗弃等行为方式制造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结果,骗取保险金的,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规定,按数罪并罚处罚,如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并
    • 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22
      认定非法拘禁罪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
    • 认定合同诈骗罪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4
      本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合同诈骗犯罪往往与合同纠纷交织一起,罪与非罪的界限容易混淆。要划清它们的界限,大体有三种情形:一是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并非旨在诈骗他人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有的行为人以有限的履约能力和他人签订大大超过履约能
    • 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司法实践中认定诈骗罪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6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司法实践中